技术特征:

1.一种气溶胶发生器,尤其烟灰发生器,包括:

(a) 燃烧室,在该燃烧室中燃料能够与氧化剂一起在至少一个产生烟灰颗粒的火焰中燃烧;

(b) 用于将燃料和氧化剂供应到所述燃烧室中的流体供应装置;

其特征在于,

(c) 所述流体供应装置具有至少三个供应管路,

该至少三个供应管路的端部区段平行伸延,从而至少三种不同类型的流体尤其气体能够未混合地并且在平行的流入方向上引入到所述燃烧室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其特征在于,至少三个供应管路的端部区段布置成彼此共轴。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a) 所述端部区段布置成平行地处于彼此相邻;和/或

(b) 所述端部区段在构造带有最大可能的组装密度的管路组件的情况下布置成平行地彼此相邻。

4.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a) 所述流体供应装置具有至少四个供应管路;或

(b) 所述流体供应装置具有四个供应管路;或

(c) 所述流体供应装置具有七个供应管路。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供应管路的出口关于所述流入方向位于相同的高度上。

6.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a) 所述供应管路中的第一供应管路在入口侧与包含第一燃料尤其第一可燃气体的第一流体容器连接;并且

(b) 其中所述供应管路中的第二供应管路在入口侧与包含第二燃料尤其第二可燃气体的第二流体容器连接。

7. 根据权利要求4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a) 所述供应管路中的第三供应管路在入口侧与包含氧化气体的第三流体容器连接;并且

(b) 所述供应管路中的第四供应管路在入口侧与包含活性气体或惰性气体的第四流体容器连接。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其特征在于调节器件,借助于该调节器件能够在所述供应管路的每个中调整流体流量。

9.一种用于产生气溶胶的方法尤其一种用于产生烟灰的方法,在所述方法中借助于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将至少一种燃料和氧化剂供应到燃烧空间并且在该燃烧空间中形成产生烟灰颗粒的火焰尤其扩散火焰。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于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在所述燃烧空间中引入至少两种可燃气体、至少一种氧化气体以及至少一种活性气体或惰性气体。

11.一种用于检查或校准颗粒测量器、颗粒传感器、颗粒过滤器或颗粒催化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为了检查或校准这样的装置将气溶胶尤其烟灰颗粒供应给所述装置,所述气溶胶借助于根据权利要求1到8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发生器或借助于根据权利要求9或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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