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自破碎入口至破碎出口依次相连的多级破碎机,其中,靠近所述破碎入口处的至少一级破碎机的破碎粒径大于靠近所述破碎出口处的至少一级破碎机的破碎粒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级破碎机的破碎粒径自所述破碎入口至所述破碎出口依次递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级破碎机包括自所述破碎入口至所述破碎出口依次设置的第一级破碎机和第二级破碎机,所述第一级破碎机采用齿辊破碎机,所述第二级破碎机采用对辊破碎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级布料器,所述第一级布料器的入口形成所述破碎入口,所述第一级布料器的出口与所述第一级破碎机的入口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级布料器,所述第二级布料器的入口与所述第一级破碎机的出口相连,所述第二级布料器的出口与所述第二级破碎机的入口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级布料器的入口尺寸大于其出口尺寸;和/或,
所述第二级布料器的入口尺寸大于其出口尺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级布料器的横截面尺寸自其入口向其出口处依次递减;和/或,
所述第二级布料器的横截面尺寸自其入口向其出口处依次递减。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直线筛,所述直线筛的入口与最后一级破碎机的出口相连,所述直线筛的出口形成所述破碎出口。
9.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除尘管道,所述除尘管道的入口分别与所述破碎入口和所述破碎出口相连,所述除尘管道的出口用于连接除尘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覆膜支撑剂再生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管道包括除尘主管道、第一除尘支路管道以及第二除尘支路管道,其中,
所述第一除尘支路管道的入口与所述破碎入口相连,所述第二除尘支路管道的入口与所述破碎出口相连;
所述除尘主管道的入口分别与所述第一除尘支路管道和所述第二除尘支路管道的出口相连,所述除尘主管道的出口连接所述除尘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