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事故电子自动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09142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机动车辆事故电子自动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有鉴于目前世界机动车辆日益迅速增多,各国虽无不采取多种交管措施,不断增修或增宽公路和各种立交桥及高速公路等,以避免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因机械性或人为及气候等原因使各种交通事故仍与日俱增,许多恶性交通事故,或因城市车流过分拥挤,或因车在野外荒野无人,或因肇事车辆有意逃逸事故罪责等造成报警与施救不及时而使伤者不能得到及时救护而丧失生命;尤以日益发展的高速公路上因一车发生事故不能及时向自车道后行车辆报警而造成多辆车追尾相撞的恶性大事故,或大雾大雪等气候原因而封路使公路不通等,以及盗车和酒后开车、技术生手开车和超载重等发生事故,皆是现代交通的痼疾,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巨大,特别是人类生命的损失价值难以估量!为此特发明机动车辆事故电子自动报警装置,以便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交通重大损失。
本发明技术不同于目前一些轿车上安装的简单的防盗器装置,而是在车辆中全封闭地装配电子识别与通讯自动化系统的报警与预警红灯和警笛相链接的装置,使车辆具备以下两种性能其一为一经某种撞击感应或倾倒翻滚即能引发报警器鸣笛和亮起前后报警红灯向所行车道前后行车发出缓行与停车信号;同时不断向城市交管部门、110及保险公司发出紧急事故报警及显示出事车辆车牌号码和具体位置;其二为预警功能,即能自动识别车主及是否酒后或精神不正常与技术生手开车和车况恶化和超载超重等情况,一有异常即引发如上报警信号发出以制止行车。
此一发明装置的多项好处首先是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即响起警笛和亮起红灯,引起同行车道前后车辆注意,能争取在第一时间对事故伤员的紧急施救或转送附近医院以抢救;其次在高速公路上能立即引起同行车道后所有车辆的紧急注意而逐步放缓车速以顺利通过出事地点,避免发生多车追尾的恶性事故发生;第三使交管部门能及时得到报警而奔赴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抢救与事故处置以减少人员伤亡损失和疏散堵塞交通;保险公司及时查清事故方便理赔;第四能制止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逃逸行为,封闭的自动报警装置使其完全无法逃逸罪责而促使其对事故伤员紧急抢救可尽量减少伤员生命损失;其五能最大限度防止盗车事故发生,全封闭的自动识别系统在车辆被盗后能不断地发出警笛鸣叫和红灯闪亮与向交管部门报警呼救(不同于一般的防盗装置只防护于一时),而能使盗车者几乎没有逃脱的可能;第六可预警各种车辆事故的发生自动识别系统可防止酒后或技术生手与精神不正常状态者开车,同时预警在车况恶化与超载超重等情况下驾车行驶。因此此一发明技术定能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发展。
权利要求
1.发明在机动车辆中全封闭地装配事故电子自动报警和预警装置。
2.据权利要求1所述发明的在机动车辆中全封闭地装配电子自动通讯报警和红灯及警笛链接与车号及位置显示等装置。
3.据权利要求1所述发明了在机动车辆中全封闭地装配电子自动识别以防盗和防止酒后、精神不正常与技术生手开车和车况恶化与超载超重等情况的预警装置。
全文摘要
鉴于公路交通车辆迅速增加,机械或人为与气候因素等使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而又不能及时报警取得对受伤人员的抢救而造成死亡损失,及其它多发事故所造成重大损失,特发明机动车辆事故电子自动报警装置,利用电子识别与通讯自动装置和报警红灯与警笛链接,使此装置具有自动报警与识别功能,使车辆一经撞击或倾翻及被盗或酒后与精神不正常及技术生手开车和车况恶化与超载超重等情况下皆能立即发出警报号和闪亮红灯与警笛鸣叫和显示位置,使事故伤残人员能尽快得到施救,避免高速公路多车追尾的恶性事故和防止肇事车辆逃逸及盗车和其他机械与人为事故的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的发展。
文档编号B60R21/02GK1458018SQ0312173
公开日2003年11月26日 申请日期2003年3月10日 优先权日2003年3月10日
发明者朱定飞 申请人:朱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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