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煞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72433阅读:11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液压煞车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压煞车系统,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可使煞车液压分布能更为均匀的液压煞车系统。
背景技术
请参阅图1,在一四轮机动车辆(例如沙滩车)中,其液压煞车系统1大致上包括有一煞车控制器11、一煞车总泵12、一液压分配阀13、一左煞车卡钳14、一右煞车卡钳15、一第一煞车液管16、一第二煞车液管17以及一第三煞车液管18。第一煞车液管16连接于煞车总泵12与液压分配阀13之间,第二煞车液管17连接于液压分配阀13与左煞车卡钳14之间,而第三煞车液管18连接于液压分配阀13与右煞车卡钳15之间。如图1所示,液压分配阀13通常仅为一三通阀的构造。在第一煞车液管16、第二煞车液管17、第三煞车液管18以及液压分配阀13中则充满着煞车液(或煞车油)。左煞车卡钳14具有一活塞14a、两煞车皮14b以及一活塞做动空间14c,而右煞车卡钳15具有一活塞15a、两煞车皮15b以及一活塞做动空间15c。活塞14a连接于煞车皮14b,并且以可移动方式设置于活塞做动空间14c之中,而活塞15a连接于煞车皮15b,并且是以可移动方式设置于活塞做动空间15c之中。此外,在活塞做动空间14c及15c之内亦充满着煞车液(或煞车油)。煞车控制器11连接于煞车总泵12,用以驱使煞车总泵12在第一煞车液管16、第二煞车液管17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8中建立煞车液压。
如上所述,当煞车控制器11被致动而驱使煞车总泵12建立一煞车液压时,此煞车液压会经由第一煞车液管16、液压分配阀13、第二煞车液管17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8而传递至左煞车卡钳14以及右煞车卡钳15之中,此时,活塞14a以及活塞15a会分别被该煞车液压所推动,进而使得煞车皮14b以及煞车皮15b分别夹紧一左煞车碟盘19以及一右煞车碟盘20。因此,四轮机动车辆的左右轮煞车目的即可达成。
然而,当四轮机动车辆需要紧急煞车时,快速被致动的煞车控制器11会迫使煞车总泵12在第一煞车液管16、第二煞车液管17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8中所建立的煞车液压产生一压力突波,如图2的区域A所示,此时,由于左煞车卡钳14以及右煞车卡钳15的负载情形不同,再加上压力突波的分配会有时间差,故常会使得左煞车卡钳14以及右煞车卡钳15受到不同的煞车液压,而导致左煞车卡钳14或右煞车卡钳15先行死锁。如上所述,在左煞车卡钳14或右煞车卡钳15一方先行锁死的情形下,四轮机动车辆即很容易会发生侧移滑动或甚至翻车等危险意外。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使煞车液压分布能更为均匀的液压煞车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包括一煞车总泵,用以建立一煞车液压;一液压分配阀,具有一液压控制通道,其中,液压控制通道具有一第一端以及一第二端,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一煞车液管,连接于煞车总泵与液压分配阀液压控制通道的第一端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一煞车卡钳;一第二煞车液管,连接于第一煞车卡钳与液压分配阀的液压控制通道的第二端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二煞车卡钳;以及一第三煞车液管,连接于第二煞车卡钳与液压分配阀的液压控制通道的第二端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
同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液压煞车系统,液压控制通道的口径小于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以及第三煞车液管的口径。
又在本实用新型中,液压控制通道的截面积小于1mm2。
又在本实用新型中,液压煞车系统更包括一煞车控制器,其连接于煞车总泵,用以驱使煞车总泵在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第三煞车液管、第一煞车卡钳以及第二煞车卡钳中建立煞车液压。
又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一活塞以及一第一煞车皮,第二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二活塞以及一第二煞车皮,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分别连接于第二煞车液管以及第三煞车液管,并且分别容纳有煞车液,第一活塞以及第二活塞分别以可移动方式设置于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之中,并且分别连接于第一煞车皮以及第二煞车皮。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煞车液压可同时且均匀地传递至两侧煞车卡钳之中,进而可同时夹紧两侧煞车碟盘,因而可达成第一煞车卡钳以及第二煞车卡钳同步煞车的效果。具有极高的煞车安全性,故四轮机动车辆因紧急煞车所导致的侧移滑动或甚至翻车等危险意外便不会发生。


图1显示一习知的液压煞车系统的示意图;图2显示习知的液压煞车系统的煞车液压对时间的变化关系示意图;图3显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实施例的液压煞车系统的示意图;图4显示本实用新型的液压煞车系统的煞车卡钳液压对时间的变化关系示意图;图5显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实施例的液压煞车系统的示意图;图6显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个实施例的液压煞车系统的示意图。
符号说明1、100、100’、100”~液压煞车系统11、180~煞车控制器12、110~煞车总泵13、120、120’、120”~液压分配阀14~左煞车卡钳14a、15a~活塞14b、15b~煞车皮14c、15c~活塞做动空间15~右煞车卡钳16、130~第一煞车液管17、150~第二煞车液管18、170~第三煞车液管121~液压控制通道121a、122a~第一端121b、122b~第二端
122、144~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3、164~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a~第三端123b~第四端140、140’~第一煞车卡钳141~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2~第一活塞143~第一煞车皮160、160’~第二煞车卡钳161~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2~第二活塞163~第二煞车皮C、D~煞车碟盘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做详细说明。
第一实施例请参阅图3,本实施例的液压煞车系统100可适用于一四轮机动车辆(例如沙滩车),而其主要包括有一煞车总泵110、一液压分配阀120、一第一煞车液管130、一第一煞车卡钳140、一第二煞车液管150、一第二煞车卡钳160、一第三煞车液管170以及一煞车控制器180。
液压分配阀120为一三通阀的构造,并且具有一液压控制通道121,而液压控制通道121还具有一第一端121a以及一第二端121b。第一煞车液管130连接于煞车总泵110与液压分配阀120的液压控制通道121的第一端121a之间。第二煞车液管150连接于第一煞车卡钳140与液压分配阀120的液压控制通道121的第二端121b之间。第三煞车液管170连接于第二煞车卡钳160与液压分配阀120的液压控制通道121的第二端121b之间。特别的是,液压控制通道121的口径远小于第一煞车液管130、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的口径,或者液压控制通道121的截面积必须小于1mm2。此外,在第一煞车液管130、第二煞车液管150、第三煞车液管170、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中均容纳有煞车液(或煞车油)。
煞车控制器180则是连接于煞车总泵110,其可用以驱使煞车总泵110在第一煞车液管130、第二煞车液管150、第三煞车液管170、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中建立一煞车液压。
更详细的来说,第一煞车卡钳140还具有一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1、一第一活塞142以及两第一煞车皮143,而第二煞车卡钳160还具有一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1、一第二活塞162以及两第二煞车皮163。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1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1分别连接于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并且在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1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1内分别容纳有煞车液。第一活塞142以及第二活塞162是分别以可移动方式设置于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1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1之中,并且分别连接于第一煞车皮143以及第二煞车皮163。
如上所述,由于液压分配阀120内的液压控制通道121的口径远小于第一煞车液管130,故即使当四轮机动车辆需要紧急煞车而快速致动煞车控制器180时,煞车总泵110对第一煞车液管130内的煞车液所造成的压力突波会被狭小的液压控制通道121所阻挡,而不会立即地传递至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中。更详细的来说,在第一煞车液管130内产生压力突波的瞬间,在液压控制通道121的第一端121a处的煞车液压会远大于在其第二端121b处的煞车液压,但在经过一段时间后,煞车液压即会均匀分布于液压控制通道121的第一端121a及第二端121b处,而使得在液压控制通道121的第一端121a及第二端121b处的煞车液压获得平衡,如图4的区域B所示。如上所述,煞车液压即可同时且均匀地传递至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之中,进而可同时迫使第一活塞142及第二活塞162推动第一煞车皮143及第二煞车皮163来同时夹紧煞车碟盘C及D,因而可达成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同步煞车的效果。
第二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与第一实施例相同的组件均以相同符号所标示。
如图5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液压煞车系统100’之中,液压分配阀120’大致上亦为一三通阀构造,并且具有一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以及一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具有一第一端122a以及一第二端122b,而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具有一第三端123a以及一第四端123b。第一煞车液管130连接于煞车总泵110与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的第一端122a之间以及煞车总泵110与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的第三端123a之间。第二煞车液管150连接于第一煞车卡钳140与液压分配阀120’的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的第二端122b之间,而第三煞车液管170连接于第二煞车卡钳160与液压分配阀120’的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的第四端123b之间。特别的是,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的口径远小于第一煞车液管130、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的口径,或者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的截面积必须小于1mm2。同样地,在第一煞车液管130、第二煞车液管150、第三煞车液管170、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中均容纳有煞车液(或煞车油)。
至于本实施例的其它组件构造或特征均与第一实施例相同,故为了使本案的说明书内容能更清晰易懂起见,在此省略其重复的说明。
如上所述,由于液压分配阀120’内的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的口径远小于第一煞车液管130的口径,故即使当四轮机动车辆需要紧急煞车而快速致动煞车控制器180时,煞车总泵110对第一煞车液管130内煞车液所造成的压力突波会被狭小的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所阻挡,而不会立即地传递至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中。更详细的来说,在第一煞车液管130内产生压力突波的瞬间,在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的第一端122a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的第三端123a处的煞车液压会同时且分别远大于在其第二端122b以及第四端123b处的煞车液压,但在经过一段时间后,煞车液压即会均匀分布于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的第一端122a与第二端122b处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的第三端123a与第四端123b处,而使得在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22的第一端122a与第二端122b处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23的第三端123a与第四端123b处的煞车液压获得平衡,如图4区域B所示。如上所述,煞车液压即可同时且均匀地传递至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之中,进而可同时迫使第一活塞142及第二活塞162推动第一煞车皮143及第二煞车皮163来同时夹紧煞车碟盘C及D,因而可达成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同步煞车的效果。
第三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与第一实施例相同的组件均以相同有符号所标示。
如图6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液压煞车系统100”之中,液压分配阀120”大致上亦为一三通阀的构造。第一煞车卡钳140’具有一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44,而第二煞车卡钳160’具有一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64。第一煞车液管130连接于煞车总泵110与液压分配阀120”之间,第二煞车液管150连接于液压分配阀120”与第一煞车卡钳140’的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44之间,而第三煞车液管170连接于液压分配阀120”与第二煞车卡钳160’的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64之间。更详细的来说,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44连接于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1与第二煞车液管150之间,而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64连接于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1与第三煞车液管170之间。特别的是,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44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64的口径远小于第一煞车液管130、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的口径,或者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44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64的截面积必须小于1mm2。同样地,在第一煞车液管130、第二煞车液管150、第三煞车液管170、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中均容纳有煞车液(或煞车油)。
至于本实施例的其它组件构造或特征均与第一实施例相同,故为了使本案说明书内容能更清晰易懂起见,在此省略其重复的说明。
如上所述,由于第一煞车卡钳140’内的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44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内的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64的口径分别远小于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的口径,故即使当四轮机动车辆需要紧急煞车而快速致动煞车控制器180时,煞车总泵110对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内的煞车液所造成的压力突波会被狭小的第一液压控制通道144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164所阻挡,而不会立即地传递至第一煞车卡钳140’(或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1)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或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1)之中。更详细的来说,在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内产生压力突波的瞬间,在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1内的煞车液压会远小于第二煞车液管150内的煞车液压,以及在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1内的煞车液压会远小于第三煞车液管170内的煞车液压,但在经过一段时间后,煞车液压即会均匀分布于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1、第二煞车液管150、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1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之内,而使得在第一活塞做动空间141、第二煞车液管150、第二活塞做动空间161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内之煞车液压获得平衡,如图4区域B所示。如上所述,煞车液压即可同时且均匀地传递至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之中,进而可同时迫使第一活塞142及第二活塞162推动第一煞车皮143及第二煞车皮163来同时夹紧煞车碟盘C及D,因而可达成第一煞车卡钳140’以及第二煞车卡钳160’同步煞车的效果。
此外,为达成与本实施例相同的同步煞车效果,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亦可以分别设置于第二煞车液管150以及第三煞车液管170之中。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液压煞车系统100、100’以及100”可具有极高的煞车安全性,故四轮机动车辆因紧急煞车所导致的侧移滑动或甚至翻车等危险意外便不会发生。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于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习此项技艺者,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些许的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视权利要求范围所界定者为准。
权利要求1.一种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煞车总泵,用以建立一煞车液压;一液压分配阀,具有一液压控制通道,其中,该液压控制通道具有一第一端以及一第二端,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一煞车液管,连接于煞车总泵与液压分配阀的液压控制通道的第一端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一煞车卡钳;一第二煞车液管,连接于第一煞车卡钳与液压分配阀的液压控制通道的第二端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二煞车卡钳;以及一第三煞车液管,连接于第二煞车卡钳与液压分配阀的液压控制通道的第二端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液压控制通道的口径小于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以及第三煞车液管的口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液压控制通道的截面积小于1mm2。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煞车控制器,其连接于煞车总泵,用以驱使煞车总泵在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第三煞车液管、第一煞车卡钳以及第二煞车卡钳中建立煞车液压。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一活塞以及一第一煞车皮,第二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二活塞以及一第二煞车皮,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分别连接于第二煞车液管以及第三煞车液管,并且分别容纳有煞车液,该第一活塞以及第二活塞分别以可移动的方式设置于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之中,并且分别连接于第一煞车皮以及第二煞车皮。
6.一种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煞车总泵,用以建立一煞车液压;一液压分配阀,具有一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以及一第二液压控制通道,其中,第一液压控制通道具有一第一端以及一第二端,第二液压控制通道具有一第三端以及一第四端,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分别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一煞车液管,连接于煞车总泵与第一液压控制通道的第一端之间以及煞车总泵与第二液压控制通道的第三端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一煞车卡钳;一第二煞车液管,连接于第一煞车卡钳与液压分配阀的第一液压控制通道的第二端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二煞车卡钳;以及一第三煞车液管,连接于第二煞车卡钳与液压分配阀的第二液压控制通道的第四端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的口径小于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以及第三煞车液管的口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的截面积小于1mm2。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煞车控制器,其连接于煞车总泵,用以驱使煞车总泵在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第三煞车液管、第一煞车卡钳以及第二煞车卡钳中建立煞车液压。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一活塞以及一第一煞车皮,第二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二活塞以及一第二煞车皮,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分别连接于第二煞车液管以及第三煞车液管,并且分别容纳有煞车液,第一活塞以及第二活塞分别以可移动的方式设置于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之中,并且分别连接于第一煞车皮以及第二煞车皮。
11.一种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煞车总泵,用以建立一煞车液压;一液压分配阀;一第一煞车液管,连接于煞车总泵与液压分配阀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一煞车卡钳,具有一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一第二煞车液管,连接于液压分配阀与第一煞车卡钳的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二煞车卡钳,具有一第二液压控制通道;以及一第三煞车液管,连接于液压分配阀与第二煞车卡钳的第二液压控制通道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的口径小于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以及第三煞车液管的口径。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的截面积小于1mm2。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煞车控制器,其连接于煞车总泵,用以驱使煞车总泵在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第三煞车液管、第一煞车卡钳以及第二煞车卡钳中建立煞车液压。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一活塞以及一第一煞车皮,第二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二活塞以及一第二煞车皮,第一液压控制通道连接于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与第二煞车液管之间,第二液压控制通道连接于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与第三煞车液管之间,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分别容纳有煞车液,第一活塞以及第二活塞分别以可移动方式设置于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之中,并且分别连接于第一煞车皮以及第二煞车皮。
16.一种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煞车总泵,用以建立一煞车液压;一液压分配阀;一第一煞车液管,连接于煞车总泵与液压分配阀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一煞车卡钳;一第二煞车液管,连接于液压分配阀与第一煞车卡钳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一液压控制通道,设置于第二煞车液管之中;一第二煞车卡钳;一第三煞车液管,连接于液压分配阀与第二煞车卡钳之间,并且容纳有煞车液;一第二液压控制通道,设置于第三煞车液管之中。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的口径小于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以及第三煞车液管的口径。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液压控制通道以及第二液压控制通道的截面积小于1mm2。
19.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煞车控制器,其连接于煞车总泵,用以驱使煞车总泵在第一煞车液管、第二煞车液管、第三煞车液管、第一煞车卡钳以及第二煞车卡钳中建立煞车液压。
20.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液压煞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一活塞以及一第一煞车皮,第二煞车卡钳更具有一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一第二活塞以及一第二煞车皮,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分别容纳有煞车液,第一活塞以及第二活塞分别以可移动方式设置于第一活塞做动空间以及第二活塞做动空间之中,并且分别连接于第一煞车皮以及第二煞车皮。
专利摘要一种液压煞车系统,包括一煞车总泵、一液压分配阀、一第一煞车液管、一第一煞车卡钳、一第二煞车液管、第二煞车卡钳及一第三煞车液管。该煞车总泵系用以建立一煞车液压。该液压分配阀具有一液压控制通道,该液压控制通道具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并系容纳有煞车液。该第一煞车液管系连接于该煞车总泵与该液压控制通道之该第一端之间,并系容纳有煞车液。该第二煞车液管系连接于该第一煞车卡钳与该液压控制通道之该第二端之间,并系容纳有煞车液。该第三煞车液管系连接于该第二煞车卡钳与该液压控制通道之该第二端之间,并系容纳有煞车液。
文档编号B60T15/36GK2858414SQ200520037769
公开日2007年1月17日 申请日期2005年12月30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30日
发明者郭荣彬, 林清溪, 魏嘉良 申请人: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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