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气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85163阅读:312来源:国知局
安全气囊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安全气囊系统,所述安全气囊系统具有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可以自动充气的安全气囊、设在仪表板中且后面设置有安全气囊的闭合的开口、至少一个关闭开口的翻门。对于这种安全气囊系统,翻门布置应以这种方式构建:防止对车辆乘员的伤害,并且其还可以确保在车辆发生撞击的情况下确保翻门的可靠打开。实现该点是由于:设有一个中央翻门,形成枢轴线的中央翻门的铰合线位于面向挡风玻璃的仪表板开口的一侧,邻接铰合线的分隔线以实质上U形的方式延伸,向每侧打开的侧面翻门分别设在中央翻门的两侧,并且侧面翻门的分隔线在与其铰合线分别相对的一侧与中央翻门的分隔线重合。
【专利说明】安全气囊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安全气囊系统,所述安全气囊系统具有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可以自动充气的安全气囊、设在仪表板中且后方设置有安全气囊的闭合的开口、至少一个关闭开口的翻门,所述翻门与仪表板整体构建,并且当安全气囊充气时沿着预定的分隔线打开并绕着形成的铰合线枢转打开。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已经存在已知的多种安全气囊系统,其中用作所需的截断线的分隔线以及翻门可以绕着其枢转的预定的铰合线根据各种样式设置。
[0003]例如,文献US2010/0045005A1公开了一种翻门布置,其中设有可以向着挡风玻璃枢转打开并且实质上延伸至开口的中央的上翻门,以及覆盖开口的前方区域的两个侧面翻门。这种翻门布置具有以下劣势:当启用时侧面翻门向乘客空间伸出较大程度,且在某些情况下会导致乘员受伤。侧面翻门的另一个劣势为:它们形成相对较大的杆臂,以至于当有人按压仪表板时,侧面翻门不打开并且安全气囊不能完全展开。该系统中所述的另一种翻门布置还涉及一定程度的风险,并且会导致坐在安全气囊正前方的乘员受伤。此外,还存在由翻门布置导致的一个或多个翻门可能不能打开以使安全气囊不能展开的风险。
[0004]文献US7,988,184B2公开了一种非常类似的翻门布置,其包含四个由中央向外打开的翻门。在该布置中,还存在一种高风险:乘员会被其中的一个翻门伤害,或者如果一个或多个翻门卡住则安全气囊不能展开。
[0005]文献JP2001 180417公开了另一种翻门布置,其中已知下和上翻门以及两个侧面翻门。该翻门布置的劣势与上述两个美国专利说明书中所述的布置相同。


【发明内容】

[0006]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气囊系统,其中翻门布置以这种方式构建:防止对车辆乘员的伤害,并且其还可以确保在车辆发生撞击的情况下翻门以可靠的方式打开。
[0007]根据本发明实现了该目的,这是由于:设有单个中央翻门,形成枢轴线的中央翻门的铰合线位于面向挡风玻璃的仪表板开口的侧面,邻接铰合线的分隔线以实质上U形的方式延伸,向每侧打开的侧面翻门分别设在中央翻门的两侧,并且侧面翻门的分隔线在与侧面翻门的铰合线相对的一侧与中央翻门的分隔线重合。
[0008]根据本发明的翻门布置结合了所有已知翻门布置的优势,而防止了已知安全气囊系统的劣势。根据本发明的翻门布置确保了在车辆发生撞击的情况下简单并可靠的打开,如果其中一个翻门不能打开或未及时打开,则安全气囊自己展开。此外,根据本发明的翻门布置确保了针对无意从外侧对翻门的向下按压有足够的刚性程度,以便仪表板始终具有无残缺的表面。
[0009]优选地,与中央翻门的铰合线相对的分隔线区域实质上平行于中央翻门的铰合线延伸。
[0010]与中央翻门的铰合线相对的分隔线的平行延伸区域有益地构建为比铰合线的长度短。因此明显便于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分隔线的打开。
[0011]中央翻门的分隔线的侧面区域在该情况下关于铰合线成锐角延伸,两个角对称设置并且处于60-80度的范围内。
[0012]为了便于分隔操作,中央翻门的分隔线的侧面区域可以略微向中央弯曲。
[0013]有利地,侧面翻门的铰合线实质上垂直于中央翻门的铰合线延伸。
[0014]侧面翻门的铰合线的长度优选地对应于中央翻门的高度,也就是说,在中央翻门旁边侧面设置的侧面翻门与中央翻门对齐。
[0015]侧面翻门的分隔线的上部和下部区域在该情况下实质上平行于中央翻门的铰合线延伸。
[0016]侧面翻门在该情况下可以以这种方式构建:面向挡风玻璃的侧面翻门的分隔线的上部区域构建为比背向挡风玻璃的侧面翻门的分隔线的下部区域短,由此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便于分隔操作。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7]本发明通过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并且参考附图在下文做出详细描述。
[0018]在附图中:
[0019]图1:不出了具有翻门系统的不意图的仪表板的一部分,并且
[0020]图2:为翻门系统的几何划分的放大视图。
[0021]附图标记
[0022]I仪表板
[0023]2翻门系统
[0024]3中央翻门
[0025]4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
[0026]5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
[0027]6侧面翻门
[0028]7侧面翻门
[0029]8侧面翻门6的铰合线
[0030]9侧面翻门7的铰合线
[0031]10侧面翻门6的分隔线
[0032]11侧面翻门7的分隔线
[0033]12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5的下部区域
[0034]13分隔线5的侧面区域
[0035]14分隔线10的上部区域
[0036]15分隔线11的上部区域
[0037]16分隔线10的下部区域
[0038]17分隔线11的下部区域
[0039]18与铰合线8相对的分隔线10区域
[0040]19与铰合线9相对的分隔线11区域

【具体实施方式】
[0041]附图中的图1示出了仪表板I的一部分。在仪表板I的后面为折叠起来的安全气囊,其未在附图中示出并且其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自动充气。
[0042]位于安全气囊正前方的仪表板I区域以翻门系统2的形式构建,翻门系统2与仪表板I整体形成,并且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释放开口,安全气囊可以通过该开口在乘客空间中展开。
[0043]翻门系统2由多条分隔线限定,所述分隔线用作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所需的破裂位置,并且其允许翻门打开。
[0044]在附图中所示的实施例中,设有单个中央翻门3,其形成枢轴线的铰合线4位于面向挡风玻璃的仪表板的一侧,也就是说,图1中示出的实施例中的铰合线4设置在顶部,以便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翻门3以向着挡风玻璃的方向向上枢转。
[0045]邻接铰合线4的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5实质上向着乘客空间的方向从铰合线4以U形方式延伸。
[0046]中央翻门3的两侧分别设有向侧面打开的侧面翻门6和7,并且它们的铰合线8和9垂直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延伸。
[0047]侧面翻门6和7的分隔线10和11在与它们的铰合线8和9相对的一侧分别与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5重合。
[0048]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相对的分隔线5的区域12实质上平行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延伸,并且其构建为比铰合线4的长度略短一些。
[0049]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5侧面区域13关于铰合线4成锐角地延伸,角度范围从约60至80度,并且它们略微向中央弯曲。
[0050]侧面翻门6和7的铰合线8和9的长度对应于中央翻门5的高度。侧面翻门6和7的分隔线10和11的上部和下部区域14、15和16、17分别平行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延伸,分隔线10和11的上部区域14和15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对齐,同时侧面翻门6和7的分隔线10和11的下部区域16和17分别与与铰合线4相对的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5的区域12对齐。
[0051]面向挡风玻璃的侧面翻门6和7的分隔线10和11的上部区域14和15构建为分别比背向挡风玻璃的侧面翻门6和7的分隔线10和11的下部区域16和17短。
[0052]根据附图,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5的侧面区域13分别与与铰合线8和9相对的侧面翻门6和7的分隔区域18和19重合。也就是说,当中央翻门3打开时,侧面翻门6和7也可以自由打开至最大可能的限度。
[0053]在该结构中,中央翻门3和两个侧面相邻的侧面翻门6和7定义了一个矩形。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当安全气囊充气时,由此产生一个矩形开口,通过该矩形开口,正在充气的安全气囊可以通过并展开至乘客空间中。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安全气囊系统,所述安全气囊系统具有在发生撞击的情况下可以自动充气的安全气囊、设在仪表板(I)中且后面设置有安全气囊的闭合的开口、至少一个关闭开口的翻门,所述翻门与仪表板(I)整体构建,并且所述翻门当安全气囊充气时沿着预定的分隔线打开并绕着形成的铰合线枢转打开, 其特征在于, 设有单个中央翻门(3),其中,形成枢轴线的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位于面向挡风玻璃的仪表板开口的一侧,邻接铰合线(4)的分隔线(5)以实质上U形的方式延伸,向每侧打开的侧面翻门(6、7)分别设在中央翻门(3)的两侧,并且侧面翻门(6、7)的分隔线(10、11)在与其铰合线(8、9)分别相对的一侧与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5)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气囊系统,其特征在于,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相对的分隔线(5)区域(12)实质上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平行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安全气囊系统,其特征在于,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相对的分隔线(5)的平行延伸区域(12)比铰合线⑷的长度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气囊系统,其特征在于,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5)的侧面区域(13)关于铰合线(4)成锐角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安全气囊系统,其特征在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与分隔线(5)的侧面区域(13)之间的角度为约60-80度。
6.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安全气囊系统,其特征在于,中央翻门(3)的分隔线(5)的侧面区域(13)略微向中央弯曲。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安全气囊系统,其特征在于,侧面翻门(6、7)的铰合线(8、9)实质上垂直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4)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安全气囊系统,其特征在于,侧面翻门(6、7)的铰合线(8、9)的长度实质上对应于中央翻门(3)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安全气囊系统,其特征在于,侧面翻门(6、7)的上部和下部区域(14、15 ;16、17)实质上平行于中央翻门(3)的铰合线⑷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安全气囊系统,其特征在于,面向挡风玻璃的侧面翻门(6、7)的分隔线(10、11)的上部区域(14、15)构建为比背向挡风玻璃的侧面翻门(6、7)的分隔线(10、11)的下部区域(16、17)短。
【文档编号】B60R21/205GK104276125SQ201410324697
【公开日】2015年1月14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9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9日
【发明者】蒂姆·斯科特, 海科·迪奇, 罗伯特·格斯拉克, 约翰·雅科夫斯基 申请人:福特全球技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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