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具有可动设备的信号装置的机动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70032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包括具有可动设备的信号装置的机动车辆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领域。本发明更确切地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具有可动设备的信号装置。



背景技术:

在现代车辆上趋向于推广一些能够修饰照明的装置,以便改善所述照明的效率、作用范围、美学又或用于限制对他人的目眩。

具体地,在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车辆装配有日间行车灯,更通常地已知,所述日间行车灯的英语缩写为DRL(Daytime Runing Lamp),所述日间行车灯用于增加车辆的可见性并且所述日间行车灯在会车时自动点亮。

法规ECE R87和ECE R48§6.19要求由DRL产生的光的分布可覆盖空间中最小化角度分布,使得车辆及其移动在整个白天期间由道路上的其他道路角色可见。

该DRL照明功能需与其它照明功能区分开,所述其它照明功能设置用于在亮度较弱的外部条件下激活以及在整个白天期间永久激活。

LED技术提供了合适的有机解决方案,以得到在使用寿命与设计灵活性之间的良好折衷。

DRL功能是信号功能,具有由法规规定的光照格栅。具体地,DRL的光分布集中在所述车辆的主轴线中。该信号功能具有明显比照明功能(例如远光灯或近光灯)弱的光强度。

车辆前部的DRL行车灯通常是没有旋转和/或平移运动的静态构件。

尤其在文件EP1659028中描述了这种构件。

已提出了一些指示灯,所述一些指示灯能够例如照亮道路的路边或能够使主照明方向适配于车辆方向的改变。

从文件EP1659028已知一种照明装置(3),所述照明装置包括相邻的至少两个照明模块,以及包括控制构件,所述控制构件能够根据车辆方向盘的偏转角度独立地控制照明装置中的每个。

这种装置能够带来适配于驾驶条件的道路照明,但所述装置未已知用于带来动态的信号照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标在于提供一种(动态的)日间行车灯(DRL),所述日间行车灯具有旋转运动,所述(动态的)日间行车灯使光照格栅合乎法规,同时改善所述车灯对在车辆纵向轴线之外的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可见性条件。

另一目标在于提供一种在车灯的整个旋转运动期间的连续且均质并且没有阴影斑点的信号照明。

为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至少一个主照明源和至少包括相邻的第二副光源和第三副光源,所述至少一个主照明源、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能够分别沿确定的主方向生成光束,以及所述车辆包括控制构件,所述控制构件能够根据所述车辆的方向盘的偏转角度控制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中每个的光强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中的每个装配成可围绕与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的光束的主发射方向垂直的轴线旋转,并且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分别沿可调节主方向发射光束,同时遵循由所述控制构件确定的控制法则,所述控制规则既关于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的各自的光强度又关于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的各自的旋转范围,以在所述车辆转向时通过所述第二副光源与所述第三副光源的光束的互补形成均质且连续的整体光束。

根据一个特征,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执行信号功能。

根据另一特征,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中每个的光强度由控制构件控制,以在所述第二副光源和所述第三副光源的整个旋转范围上遵循合乎法规的信号灯功能光照格栅。

根据另一特征,所述车辆还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副光源,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副光源与第二副光源相邻并且与主照明源相邻,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副光源的强度由控制构件控制,以在所述车辆转向时参与所述均质且连续的整体光束的形成,并且遵循由关于信号灯的法规规定的在所述车辆的纵向轴线方向上的光强度等级。

根据一个特征,所述第一光源在所述车辆转向时是静态的。

根据另一特征,所述第二光源和所述第三光源按照不同的速度转动并且包括不同的角度限位,并且每个第一光源、每个第二光源和每个第三光源的在所述每个第一光源、所述每个第二光源和所述每个第三光源的各自的主方向上的光强度根据合乎信号灯功能的法规的光照格栅调节。

根据另一特征,所述信号功能是日间行车灯功能。

根据另一特征,在所述方向盘的偏转半径是零时所述第二副光源相对于所述第二光源的方向的旋转角度在所述方向盘的偏转角度从0°变化到360°时从0°变化到8°,同时在所述方向盘的偏转半径是零时所述第三副光源相对于所述第三光源的方向的旋转角度在所述方向盘的偏转角度从0°变化到540°时从0°变化到15°,同时所述第一光源的强度在所述方向盘的偏转角度从0°变化到20°时线性地从135坎德拉变化到400坎德拉,同时所述第二光源的光强度在所述方向盘(V)的偏转角度从0°变化到360°时线性地从135坎德拉变化到400坎德拉,同时所述第三光源的光强度在所述方向盘的偏转角度从0°变化到540°时线性地从135坎德拉变化到400坎德拉。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本发明实施例的详细说明和附图,本发明的目的和特征将更加清楚,在所述附图中:

-图1是示出了装配有右侧前照灯的机动车辆的透视图,所述右侧前照灯一体化有根据本发明的可动照明装置;

-图2是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可动照明装置的沿水平平面XY的俯视剖视图,所述可动照明装置包括三个可围绕轴线Y旋转的可动模块;

-图3是示出了根据方向盘的角度控制所述模块的旋转的控制法则的第一曲线图;

-图4是示出了根据方向盘的角度控制每个所述模块的强度的控制法则的第二曲线图;以及

-图5是示出了根据方向盘的角度控制所述模块的旋转的其它控制法则的与图3所示的第一曲线图相似的第三曲线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了一种机动车辆1,所述机动车辆在前表面上装配有至少一个前照灯2,所述至少一个前照灯一体化有至少一个照明装置3。

相对于所述车辆1(和因此相对于所述前照灯)限定出正交坐标系XYZ,所述正交坐标系XYZ包括两两垂直的三条轴线,所述三条轴线即:

-轴线X,所述轴线X限定出纵向水平方向,所述纵向方向与所述车辆1的一般移动方向重合;

-轴线Y,所述轴线Y限定出横向水平方向,所述轴线Y与所述轴线X限定出水平面XY;

-轴线Z,所述轴线Z限定出竖直方向,所述竖直方向与所述水平面XY垂直。

所述前照灯2包括壳体21,所述壳体的外表面22具有的曲率被确定以与邻近的车身部分4(盖和翼片)一起形成连续的形状,所述连续的形状参与所述车辆1的前表面的美学。

所述照明装置3配置在所述前照灯的内部,以采用多个照明构造。

为此所述照明装置3包括围绕定向成沿Z方向平行的轴线可动的可动设备5并且包括静态的主照明模块6,所述主照明模块确保了沿所述车辆1的纵向轴线X的合乎法规的强度等级。

所述可动设备5包括三个信号模块51、52和53,所述三个信号模块能够移动成可围绕所述三个信号模块的各自的沿Z方向平行的旋转轴线旋转。

所述三个信号模块51、52和53布置在所述车辆1的右侧前翼片40(在图2所示的右侧前照灯2上认为是在主照明模块6右方)的附近。

所述三个信号模块还布置在所述前照灯2的内部成等距离彼此隔开,并且所述三个信号模块的各自的旋转轴线沿Z方向彼此平行,并且所述三个信号模块沿圆弧排列整齐,所述圆弧的半径基本对应于所述前照灯2的外表面22的曲率半径:附图标记为51的第一模块是最靠近固定的主照明模块6的模块,并且附图标记为53的第三模块是最远离所述固定的主照明模块的模块;附图标记为52的第二模块布置在所述第一模块51与所述第三模块53之间。

所述三个信号模块51、52和53全都定向成当所述车辆处于直线线路上(偏转角度是零:驱动轮定向成与所述车辆的纵向轴线平行)时处在同一方向上,该方向是沿着所述车辆的纵向轴线(沿X方向)的方向。

已知每个信号模块51、52和53包括未示出的副光源,所述副光源包括一个或多个电致发光二极管或LED以及光学仪器,所述光学仪器包括支架和与所述支架连成一体的透镜。所述透镜由透明的材料制成。所述材料优选地涉及塑料合成材料(例如聚丙烯酸酯),所述塑料合成材料提供的优点在于提供良好的光学性质(尤其是良好的透明性)和良好的机械性质(尤其是良好的刚性)。

主照明模块6包括主光源,所述主光源例如是气体式(通常卤代或氙气式)灯泡、又或电致发光二极管或LED式灯泡。

模块51、52和53的驱动系统没有示出,通过现有技术可以理解所述驱动系统是与所述模块51、52和53的联结的基于连杆和凸轮和/或基于齿轮系的机构,用于确保具有不同旋转速度的模块51、52和53以联合并且互补的方式旋转。

所述驱动系统还包括动力装置,所述动力装置与所述机构联结并且由控制构件OC根据转向系统的方向盘V的偏转角度控制。

所述模块51、52和53按照不同的速度转动并且具有不同的角度限位α、β和γ。这些角度限位α、β和γ分别视为所述模块51、52和53相对于与所述车辆的纵向轴线(沿X方向)平行的方向的最大化角度变化范围的端界。

在该移动过程中,所述模块51、52和53的相对强度由控制构件OC的电子部件控制,以能够遵循在所述车辆的纵向轴线(沿X方向)的方向上的以及朝向在下文中参考图3至图5详细描述的由预定的控制法则确定的其它方向的合乎法规的光照格栅。

图3是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根据所述方向盘V的偏转角度控制所述模块51、52和53的旋转的控制法则的示例。

所述模块51在固定角度位置上保持静态并且与所述车辆1的纵向方向X平行(α=0°),以便总是确保在所述车辆1的纵向轴线方向上的合乎规定的强度等级。

所述方向盘V的偏转角度的基准值0°(偏转角度是零)视为用于一种构造,对于所述构造,转向轮定向成沿着车辆1的纵向轴线(沿X方向)。

曲线图示出了每个模块51、52和53的由度表达的旋转角度的根据方向盘V的由度表达的偏转角度(360°对应于方向盘V旋转一整圈)的演化。

在如上所述的该示例中,第一模块51不转动,同时第二模块52和第三模块53开始进行根据所述方向盘的偏转角度线性地且独立地(不同的旋转速度)演化的旋转,直到对于第二模块52所述方向盘的偏转角度为360°(方向盘的1圈)以及对于第三模块53所述方向盘的偏转角度为540°(方向盘的1.5圈)。

第二模块52因此在第三模块53之前停止转动。

在所述第二模块和所述第三模块的各自的角度限位β和γ之外,所述第二模块52和所述第三模块53保持在各自的最大化角度位置上不动,但所述方向盘V仍未达到最大化角度限位。

如此描述的控制法则能够确保在所述模块51、52和53的承载车辆V转向时由其他道路使用者(其它车辆和行人)感知的信号光束的连续性。

光束的连续性理解成在所述车辆转向时光束产生均质而无黑点的光斑。模块51、52和53中的每个通过由每个模块51、52和53发射的光束的互补联合地参与整体信号光束的形成。

图4是示出了根据方向盘V的由度表达的偏转角度(360°对应于方向盘V旋转一整圈)控制每个模块51、52和53的由坎德拉(cd)表达的强度的控制法则的第二曲线图。

与所述方向盘V的偏转同时和因此与第二模块52和第三模块53的旋转同时,电子控制部件(未示出)在由所述模块51、52和53发射的光束的主轴线方向上使每个模块51、52和53的光强度适配。

根据所描述的示例,(不转动的)第一模块51的强度在所述方向盘V按照从0°到20°的角度转向时线性地从135坎德拉变化到400坎德拉。

所述第二光源52的光强度在所述方向盘V按照从0°到360°(方向盘的1圈)的角度转向时线性地从135坎德拉变化到400坎德拉。

所述第三光源53的光强度还在所述方向盘V按照从0°到540°(方向盘的1.5圈)的角度转向时线性地从135坎德拉变化到400坎德拉。

图5示出了与图3所示的第一曲线图相似的第三曲线图,其中,线性性能与(渐近式)恒定部分之间的转变可为渐进的(虚线)。相对应的控制法则的代表曲线由具有可调节参数的方程式限定,以便在所述转变位置处具有一些反曲点。

该渐进性允许所述模块51、52和53在接近交点处的运动学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因此基于由上文描述的可动设备5以及基于也由上文描述的控制法则实施“动态的”DRL信号灯,所述DRL信号灯能够优化所述车辆由该运载车辆环境中的行人或其它车辆可见的可见性。

合乎法规的可见性锥(角度幅度)的-20°、+20°因此总是遵循围绕轴线或围绕定向成朝向目标(其它车辆或行人)的主方向。该最小化的可见性锥因此被有利地扩大,以增加DRL信号灯的可见性条件。

当然,在方向盘V向右转向时对于右侧前照灯的有关描述对应地适用于在所述方向盘V向左转向时的左侧前照灯。

当然,上文的详细说明指示出信号灯是DRL灯,本发明同样通过相似的法则应用其它信号灯,所述其它信号灯例如是位置灯或转向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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