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行车记录仪的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19839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行车记录仪应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行车记录仪的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行车记录仪即记录车辆行驶途中的影像及声音等相关资讯的仪器。安装行车记录仪后,能够记录汽车行驶全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声音,可为交通事故提供证据。喜欢自驾游的人,还可以用它来记录征服艰难险阻的过程。开车时边走边录像,同时把时间、速度、所在位置都记录在录像里,相当“黑匣子”。也可在家用作DV拍摄生活乐趣,或者做为家用监控使用。平时还可以做停车监控,安装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不可以裁剪,如果裁剪,在责任事故无法提供帮助。

行车记录仪可说是汽车使用的黑匣子,借由发动引擎随即可以录像录影的功能,透过高清镜头摄影记录车辆行驶途中的影像及声音,当意外发生时,立刻提出证据,保障驾驶人自我权利。安装行车记录仪后,能够记录汽车行驶全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声音,内部的传感器能够设置冲击力的敏感度,当外界的冲击力大于所设置值,导致该冲击力的现场数据将被记录下来,可为交通事故提供证据。

目前的行车记录仪在使用过程中安装固定不方便,角度调节困难,安装固定不方便等问题,因此需要一种行车记录仪的安装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的安装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角度调节困难,安装固定不方便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行车记录仪的安装结构,包括橡胶吸附盘、横向调节装置和记录仪固定框架,所述橡胶吸附盘的下方安装有吸附盘基座,所述吸附盘基座的上安装有调压装置,所述调压装置的两侧分别焊接有第一支撑架和第二支撑架,且第一支撑架和第二支撑架之间安装有纵向活动杆,纵向活动杆的一端安装有纵向调节装置,所述纵向活动杆的下方连接有横向活动杆,所述横向活动杆上通过固定装置安装有横向调节装置,所述横向活动杆远离纵向活动杆的一端安装有记录仪固定框架,所述记录仪固定框架的两端安装有活动夹紧杆,且两活动夹紧杆的内侧皆安装有伸缩弹簧,所述活动夹紧杆之间的记录仪固定框架上安装有行车记录仪。

进一步,所述横向活动杆与记录仪固定框架可拆卸安装。

进一步,所述调压装置呈半球形结构。

进一步,所述活动夹紧杆的内侧设有三个凹槽,凹槽内固定有伸缩弹簧,且伸缩弹簧的压紧长度大于凹槽的深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结构简单合理,使用安全方便,操作便捷易懂,隐蔽性好、安装方便、可拆卸更换、成本低、使用简单等特点;设置有橡胶吸附盘和调压装置,橡胶吸附盘能够方便的将该设备安装在汽车的前玻璃上,采用吸附盘的方式安装方便环保,可重复利用,同时在调压装置的配合下能够将橡胶吸附盘更加安全牢固的安装;设置有横向调节装置和纵向调节装置,同时设置有横向和纵向两种调节装置,能够自由的调节行车记录仪的方向角度,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行车记录仪的安装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橡胶吸附盘;2-吸附盘基座;3-调压装置;4-第一支撑架;5-纵向活动杆;6-横向活动杆;7-横向调节装置;8-记录仪固定框架;9-伸缩弹簧;10-第二支撑架;11-纵向调节装置;12-固定装置;13-行车记录仪;14-活动夹紧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行车记录仪的安装结构,包括橡胶吸附盘1、横向调节装置7和记录仪固定框架8,橡胶吸附盘1的下方安装有吸附盘基座2,所述吸附盘基座2的上安装有调压装置3,所述调压装置3的两侧分别焊接有第一支撑架4和第二支撑架10,且第一支撑架4和第二支撑架10之间安装有纵向活动杆5,纵向活动杆5的一端安装有纵向调节装置11,纵向活动杆5的下方连接有横向活动杆6,横向活动杆6上通过固定装置12安装有横向调节装置7,横向活动杆6远离纵向活动杆5的一端安装有记录仪固定框架8,记录仪固定框架8的两端安装有活动夹紧杆14,且两活动夹紧杆14的内侧皆安装有伸缩弹簧9,活动夹紧杆14之间的记录仪固定框架8上安装有行车记录仪13,横向活动杆6与记录仪固定框架8可拆卸安装,调压装置3呈半球形结构,活动夹紧杆14的内侧设有三个凹槽,凹槽内固定有伸缩弹簧9,且伸缩弹簧9的压紧长度大于凹槽的深度。

工作原理;该行车记录仪的安装结构使用时,使用前检查各个零部件是否正常,尤其是橡胶吸附盘1有无漏气现象,然后通过吸附盘基座2和调压装置3将橡胶吸附盘1牢固的吸附在前挡风玻璃的固定位置,然后通过横向调节装置7和纵向调节装置11调节行车记录仪13的拍摄角度,通过活动夹紧杆14上的伸缩弹簧9将行车记录仪13夹紧固定在记录仪固定框架8上。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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