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汽车座椅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翻折自锁的汽车座椅。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已成为人们生活中极其普遍的代步工具,同样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汽车的要求也越加的高,最为常见的要求便是家用轿车经常讲后排座椅翻折,增大空间,可以放置更多的物品,对于现有的用户需求,存在着许多种翻折方式不同的座椅,但是现有的座椅多是只有未翻折,供人乘坐的时候进行锁定,当座椅翻折后,仅凭自身重力保持平稳,当汽车行驶在颠簸的道路时,座椅十分容易上下晃动,不仅使座椅容易损坏,同时容易损坏放置的物品,并产生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翻折自锁的汽车座椅,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设计新颖,容易制作,且制作成本低,利于推广使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翻折自锁的汽车座椅,包括主骨架、传动杆和弹簧,所述主骨架呈L型,所述主骨架之间固定安装有座板,所述主骨架与椅靠骨架通过转动杆转动连接,且椅靠骨架安装在主骨架末端的内侧,所述转动杆两端靠近椅靠骨架处均安装有卷簧,所述卷簧的上端接头安装在椅靠骨架内侧的固定栓上,所述椅靠骨架为U型框架,且椅靠骨架之间连接有腰托板,所述椅靠骨架的顶端固定安装有U型头枕杆,所述转动杆中间安装有锁扣装置,所述锁扣装置由固定环套和两个卡扣组成,且卡扣相互垂直,所述锁扣装置的下方设置有自锁装置,所述自锁装置中间安装有两个滑动块,且滑动块两侧的限位杆安装在自锁装置外壳两侧的纵向槽内,所述弹簧安装在滑动块内部,且弹簧一端与自锁装置的底面连接,所述滑动块之间通过连杆连接,所述传动盖穿过自锁装置的外壳固定安装在滑动块的一侧。
优选的,所述卡扣顶端设置有与水平方向呈60°的倾斜面。
优选的,所述滑动块顶端设置有滑槽。
优选的,所述自锁装置内部设置有对称的限位块。
优选的,所述传动杆下方设置有支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采用卡扣配合自锁装置,实现汽车座椅在翻折的时候能够自锁,进行固定并保持稳定,避免了因座椅晃动而产生安全隐患,卡扣顶端设置的60°倾斜面,使卡扣更加容易卡合,两个相互垂直的卡扣可以分别在座椅翻折前后都能起到限位固定的作用,传动杆与支点配合,利用杠杆原理使设备可以外设开关进行解锁,同时一个开关可以在座椅不同状态时都能解锁,减少了多余的装置,提高空间使用率,本设备设计新颖,容易制作,且制作成本低,利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自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中自锁装置的剖视图;
图4为本发明中锁扣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骨架;2-座板;3-U型头枕杆;4-椅靠骨架;5-腰托板;6-固定栓;7-卷簧;8-锁扣装置;9-自锁装置;10-转动杆;11-滑动块;12-限位块;13-滑槽;14-纵向槽;15-限位杆;16-传动杆;17-支点;18-弹簧;19-连杆;20-卡扣;21-固定环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翻折自锁的汽车座椅,包括主骨架1、传动杆16和弹簧18,主骨架1呈L型,主骨架1之间固定安装有座板2,主骨架1与椅靠骨架4通过转动杆10转动连接,且椅靠骨架4安装在主骨架1末端的内侧,转动杆10两端靠近椅靠骨架4处均安装有卷簧7,卷簧7的上端接头安装在椅靠骨架4内侧的固定栓6上,椅靠骨架4为U型框架,且椅靠骨架4之间连接有腰托板5,椅靠骨架4的顶端固定安装有U型头枕杆3,转动杆10中间安装有锁扣装置8,锁扣装置8由固定环套21和两个卡扣20组成,且卡扣20相互垂直,锁扣装置8的下方设置有自锁装置9,自锁装置9中间安装有两个滑动块11,且滑动块11两侧的限位杆15安装在自锁装置9外壳两侧的纵向槽14内,弹簧18安装在滑动块11内部,且弹簧18一端与自锁装置9的底面连接,滑动块11之间通过连杆19连接,传动杆16穿过自锁装置9的外壳固定安装在滑动块11的一侧,卡扣20顶端设置有与水平方向呈60°的倾斜面,滑动块11顶端设置有滑槽13,自锁装置9内部设置有对称的限位块12,传动杆16下方设置有支点17。
工作原理:使用时,拉起传动杆16,配合支点17,利用杠杆原理,使滑动块11向下移动,对设备进行解锁,随后预拉紧的卷簧7带动椅靠骨架4翻折,随后锁扣装置8上的卡扣20经滑槽13并对滑动块11施加向下的作用力,使滑动块11挤压下方的弹簧18并下移,同时卡扣20进入自锁装置9内,滑动块11在下方弹簧18的作用下回到原位并对卡扣20进行限位固定,实现翻折自锁。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