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2795阅读:552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儿童座椅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车用儿童安全座椅。



背景技术:

儿童安全座椅是一种系于汽车座位上,供儿童乘坐,有束缚设备,并能在发生车祸时,束缚着儿童以保障儿童安全的座椅。普通的儿童安全座椅主要包括座椅主体和头枕部,儿童乘坐于所述座椅主体中,座椅主体的两侧分别延伸出两个护翼,两护翼的设置提高了儿童乘坐的舒适性以及安全性,两个护翼上分别开设有两个通孔,汽车上固有的安全带穿过该通孔并将汽车安全座椅固定于汽车座椅上,同时汽车安全座椅通过自身的安全带将儿童固定在该汽车安全座椅上;由于该汽车安全座椅的尺寸与儿童的尺寸相匹配,故而儿童能安全地固定在该汽车安全座椅上,避免当汽车遭遇险情时,儿童抛离座位而受伤的情况出现。

目前这种儿童安全座椅的固定方式,当汽车遭遇险情而紧急刹车或者脱离正常的行车轨道时,强大的冲力势必使得安全带勒紧该汽车安全座椅,直接导致座椅的侧护翼被拉变形,增加了座椅位移的空间,从而有可能使儿童撞到汽车前座导致受伤;当然在现有技术中,也有采用在座椅主体的顶部设置安全带卡槽,然后利用汽车安全带的肩带穿过安全带卡槽,以达到可靠固定的作用,但是该种结构灵活性较差,对座椅的施加力增大,不具有升降调节功能,产生一定的不便,因此有必要予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车用儿童安全座椅,它具有灵活性较好、升降调节方便及不易发生侧扭移位的特点。

为了实现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车用儿童安全座椅,包括座椅主体及坐垫部,所述座椅主体与坐垫部铰接连接;所述座椅主体的两侧分别延伸有两个护翼,所述坐垫部的两侧设置有扶手;所述座椅主体的顶部两侧设置有伸缩槽及伸缩卡扣,所述伸缩卡扣在伸缩槽内伸缩滑动设置;所述伸缩卡扣上设置有安全带卡槽;所述伸缩卡扣的两侧均设置有台阶部,所述台阶部的面上设置有螺栓孔及防脱挡盖,所述防脱挡盖上设置有与螺栓孔相对应的安装孔;所述座椅主体上安装有头靠。

所述座椅主体的中部设置有若干肩带调节孔。

所述螺栓孔及安装孔均为四个。

所述头靠上设置有长条滑动槽,所述头靠在长条滑动槽内可上下滑动设置并通过锁紧件固定安装。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通过伸缩卡扣在伸缩槽内伸缩滑动设置,具有升降功能,灵活性较好;并在伸缩卡扣上设置安全带卡槽,在使用时,通过伸缩卡扣向上升出,并利用安全带的肩带穿过伸缩卡扣的安全带卡槽,以达到可靠固定的作用,而这种固定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时发生旋扭和移位,使得安全座椅的安装简单且更加安全可靠;当不使用时,将伸缩卡扣向下缩降,即可到达原始位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后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上的伸缩卡扣在伸缩槽内升降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因此而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见图1至图3所示:一种车用儿童安全座椅,包括座椅主体10及坐垫部11,座椅主体10与坐垫部11铰接连接,可调节座椅的角度,方便使用。座椅主体10的两侧分别延伸有两个护翼12,坐垫部11的两侧设置有扶手13;座椅主体10的中部设置有若干肩带调节孔22,设置了三组肩带调节孔22,可根据孩子的身高来选择合适五点式安全带的肩带调节孔22,调节五点式安全带肩带的高度。座椅主体10的顶部两侧设置有伸缩槽14及伸缩卡扣15,伸缩卡扣15在伸缩槽14内伸缩滑动设置,具有升降功能,灵活性较好;伸缩卡扣15上设置有安全带卡槽16,在使用时,通过伸缩卡扣15向上升出,并利用安全带的肩带穿过伸缩卡扣15的安全带卡槽16,以达到可靠固定的作用,而这种固定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时发生旋扭和移位,使得安全座椅的安装简单且更加安全可靠;当不使用时,将伸缩卡扣15向下缩降,即可到达原始位置。伸缩卡扣15的两侧均设置有台阶部17,台阶部17的面上设置有螺栓孔18及防脱挡盖19,防脱挡盖19上设置有与螺栓孔18相对应的安装孔20,通过在安装孔20上装上固定螺栓,即可将伸缩卡扣15锁在伸缩槽14与防脱挡盖19之间;螺栓孔18及安装孔20均为四个,使得安装稳固。

座椅主体10上安装有头靠21,头靠21上设置有长条滑动槽23,头靠21在长条滑动槽23内可上下滑动设置并通过锁紧件24固定安装,能够很好的调节头靠21的高度,使得儿童更加舒适的坐在该儿童安全座椅上。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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