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A柱上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2472阅读:480来源:国知局
一种A柱上饰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上饰板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A柱上饰板。



背景技术:

目前,由于侧气帘点爆实验对A柱上饰板要求很高,市面上大多数汽车对于配置有侧气帘的A柱上饰板多采用高性能材料、高性能卡扣甚至通过表面包覆等工艺增强A柱上饰板的断裂冲击强度,在满足气帘点爆实验的同时往往存在以下问题:产品材料成本高、密度大,既提高了整车成本又增加了整车油耗;采用的高性能卡扣结构复杂,装配后无法拆卸,且成本高昂;采用的高性能卡扣卡扣座复杂,与普通卡扣无法共用共用卡扣座;采用的A柱表面包覆结构既增加了零件成本,又增加了模具与工艺成本,延长了生产周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而完成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A柱上饰板,其优点是结构简单、保证了气帘的顺利点爆、保证乘坐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在点爆过程中不损坏上饰板本体以保证上饰板本体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A柱上饰板,包括上饰板本体、侧气帘导向筋和连接件,所述上饰板本体与钣金通过所述连接件可拆除式弹性连接,所述侧气帘导向筋沿铅锤方向设置于拉带下方且固定设置在所述上饰板本体内侧下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A柱上饰板还可以是:

所述连接件包括卡扣和卡扣座,所述卡扣座与所述上饰板本体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形,所述卡扣固定设置在钣金上,所述卡扣与卡扣座可锁定式弹性卡接。

所述卡扣包括由上至下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形的二级卡体、一级卡体和卡脖,所述二级卡体为“人”字形,所述一级卡体设置在所述二级卡体下部内侧,所述一级卡体与所述二级卡体连接位置处形成倒钩,所述一级卡体与所述二级卡体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形,所述卡脖设置在所述一级卡体下部,所述一级卡体为由上至下向外延伸的弹片,所述卡脖下部设有向上向外的折弯,所述卡脖与所述一级卡体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形,所述钣金与所述卡脖位置弹性卡接,所述倒钩与所述卡扣座可锁定式弹性卡接。

所述卡扣座上设置有锁死倒钩槽,所述倒钩与所述锁死倒钩槽可解除式卡接。

所述卡扣由65Mn弹簧钢制成。

所述侧气帘导向筋上端距离所述上饰板本体下边缘为15mm-30mm。

所述侧气帘导向筋下端与所述上饰板本体的下翻边的高度差小于等于 10mm。

所述侧气帘导向筋下端与所述上饰板本体的下翻边边缘平齐。

所述侧气帘导向筋的布置宽度不小于所述拉带长度的三分之一。

所述上饰板本体由PP/PE互混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A柱上饰板,包括上饰板本体、侧气帘导向筋和连接件,所述上饰板本体与钣金通过所述连接件可拆除式弹性连接,所述侧气帘导向筋沿铅锤方向设置于拉带下方且固定设置在所述上饰板本体内侧下部。这样,通过在上饰板本体下部且拉带下方设置侧气帘导向筋,当车辆受到撞击时,侧气帘达到爆破条件,此时侧气帘爆破,在爆破过程中,拉带会沿左侧固定端为圆心向下转动,由于侧气帘导向筋的作用,拉带平滑转动到下方,使得拉带在点爆过程顺利脱出上饰板本体,完成侧气帘爆破。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的优点是:结构简单、保证了气帘的顺利点爆、保证乘坐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在点爆过程中不损坏上饰板本体以保证上饰板本体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A柱上饰板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A柱上饰板的卡扣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A柱上饰板的卡扣座位置放大示意图。

图中:1:卡扣座;2:卡扣;3:侧气帘导向筋;4:拉带;5:上饰板本体;6:倒钩;7:锁死倒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一种A柱上饰板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A柱上饰板,包括上饰板本体5、侧气帘导向筋3和连接件,所述上饰板本体5与钣金通过所述连接件可拆除式弹性连接,所述侧气帘导向筋3沿铅锤方向设置于拉带4下方且固定设置在所述上饰板本体5内侧下部。这样,通过在上饰板本体5下部且拉带4下方设置侧气帘导向筋3,当车辆受到撞击时,侧气帘达到爆破条件,此时侧气帘爆破,在爆破过程中,拉带4会沿左侧固定端为圆心向下转动,由于侧气帘导向筋3的作用,拉带4平滑转动到下方,使得拉带4在点爆过程顺利脱出上饰板本体5,完成侧气帘爆破。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的优点是:结构简单、保证了气帘的顺利点爆、保证乘坐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在点爆过程中不损坏上饰板本体5以保证上饰板本体5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A柱上饰板,如图1-图3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连接件包括卡扣2和卡扣座1,所述卡扣座1 与所述上饰板本体5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形,所述卡扣2固定设置在钣金上,所述卡扣2与卡扣座1可锁定式卡接。这样,通过卡扣2和卡扣座1将上饰板本体5和钣金进行连接,在需要更换上饰板本体5时,仅需要拆卸卡扣2 和卡扣座1的连接,即可对上饰板本体5进行拆卸。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的优点是: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及方便拆卸更换以及售后维护。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卡扣包括由上至下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形的二级卡体、一级卡体和卡脖,所述二级卡体为“人”字形,所述一级卡体设置在所述二级卡体下部内侧,所述一级卡体与所述二级卡体连接位置处形成倒钩6,所述一级卡体与所述二级卡体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形,所述卡脖设置在所述一级卡体下部,所述一级卡体为由上至下向外延伸的弹片,所述卡脖下部设置向上向外的折弯,所述卡脖与所述一级卡体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形,所述钣金与所述卡脖位置弹性卡接,所述倒钩与所述卡扣座可锁定式弹性卡接。这样,由于一级卡体设置在所述二级卡体中内侧下部,且连接位置处形成倒钩6,倒钩 6位置在爆破后可以卡住卡扣座,不会导致卡扣整体弹出,对乘员造成伤害。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卡扣座上设置有锁死倒钩槽,所述倒钩与所述锁死倒钩槽可解除式卡接这样,由于一级卡体设置在所述二级卡体中内侧下部,且连接位置处形成倒钩6,倒钩6位置在爆破后可以卡住卡扣座的锁死倒钩槽7,不会导致卡扣整体弹出,对乘员造成伤害,卡脖下端形成锁死倒钩槽7,因此卡扣座1可与普通卡扣座共用,及满足了高低配车型的不同需求,又可以保证高低配钣金及A柱饰板共用;将卡扣2一级卡体位置处压缩,伸入卡扣装配槽中,卡扣装配槽边缘有锁死倒钩槽7结构,卡扣2在弹力作用下绷紧卡扣座1,装配后卡扣2即无法离开卡扣座1;市场车型高性能二级卡扣2往往难以拆卸,该卡扣2只需用尖嘴钳将卡扣2一级卡体压缩,顺着卡扣座锁死倒钩槽7的方向脱出即可,便于拆卸及维修。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卡扣2由65Mn弹簧钢制成。这样,热处理及冷拔硬化后,强度较高,具有一定的韧性和塑性;在相同表面状态和完全淬透情况下,疲劳极限与合金弹簧相当,而且65Mn弹簧钢这种材料相对于其他材料,材料实用,价格低廉。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A柱上饰板,如图1-图3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侧气帘导向筋3上端距离所述上饰板本体5下边缘为15mm-30mm。这样,侧气帘导向筋3上端距离所述上饰板本体5下边缘为15mm-30mm,可以有效保证上饰板本体5与顶衬的匹配精度,而且这个距离使得侧气帘导向筋3的导向坡度良好,不会因为坡度太长或太短导致拉带4打开过程中与上饰板本体5边缘发生卡滞。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A柱上饰板,如图1-图3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侧气帘导向筋3下端与所述上饰板本体5的下翻边的高度差小于等于10mm。这样,侧气帘导向筋3下端与所述上饰板本体5的下翻边的高度差小于等于10mm,可以有效避免侧气帘导向筋3下端与上饰板本体5的下翻边形成一定高度差,在侧气帘爆破过程中,侧气帘导向筋3下端与所述上饰板本体5所形成的高度差挡住侧气帘爆破后的行走路线,减小侧气帘导向筋3下端与所述上饰板本体5的高度差保证上饰板本体 5的平滑爆破。更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侧气帘导向筋3下端与所述上饰板本体5的下翻边边缘平齐。这样,在侧气帘打开过程中,拉带4在整个爆破过程中没有收到阻挡,使得爆破顺利,而且也有效保证了上饰板本体5不被爆破力损坏,保证上饰板本体5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A柱上饰板,如图1-图3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侧气帘导向筋3的布置宽度不小于所述拉带4 长度的三分之一。这样,当侧气帘在爆破时,由于爆破力相对较大,在没有侧气帘导向筋3的位置很容易受力向上饰板本体5内表面贴合,这时继续爆破过程则会使得上饰板本体5发生破损,威胁到乘坐人员的安全,将侧气帘导向筋3的布置宽度不小于所述拉带4长度的三分之一,使拉带4向下平滑过程中的受力更加均匀,使得整个爆破过程产生的爆破力得到良好的扩散,不但使得拉带4平滑打开,而且有效保证上饰板本体5不被破坏,保证乘坐人员的安全。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上饰板本体5由PP/PE互混材料、滑石粉和三元乙丙橡胶制成。这样,PE材料有优异的化学稳定性,室温下耐盐酸、氢氟酸、磷酸、甲酸、胺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各种化学物质腐蚀;PP的熔体质量流动速率通常在1~100。熔体质量流动速率低的 PP材料抗冲击特性较好但延展强度较低;对于相同MFR的材料,共聚型的抗冲强度比均聚型的要高。PE相对于PP不仅密度小、成本低,而且PP/PE 互混可以充分发挥二者的优点,性价比提升,能在保证共混材料具有一定的拉伸强度和弯曲强度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PP耐冲击性;滑石粉的含量降低,虽然降低了产品的强,但是提升了产品的韧性,提高了产品的断裂拉伸应变;增加三元乙丙橡胶组分,产品中三元乙丙橡胶的含量相比传统改性PP有了明显的提升,在保证产品强度及弹性模量要求的情况下,大大提升了产品的韧性,降低了低温气帘爆破产品碎裂的风险。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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