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98787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充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充电装置,尤其是带有防擅动报警装置的基于国际模式二的电动汽车充电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电动车交流充电模式而言,国际上常见的交流充电方式包括模式一充电,模式二充电和模式三充电。模式一充电采用一插头和枪头直接充电,不存在任何保护或智能设备;模式二充电采用缆上控制盒,其具有简单的智能通讯设备,可对充电进行动态调整;模式三充电采用固定充电桩,其具有复杂的智能通讯模块,拥有最高的安全保障。

基于模式二的交流充电桩,也称为缆上控制盒、随车充电桩等,下文统称为缆上控制盒。由于缆上控制盒在任何有电的地方都可以充电,非常便捷,因此基本上每个电动汽车都会随车配置,用于在没有固定充电桩的情况下做应急充电。受条件限制,有些车主直接用缆上控制盒作为主要充电用,将汽车停在自己家楼下,然后从家中的窗户飞线下来用缆上控制盒进行充电。然而,由于缆上控制盒是标准的家用电器用三角插头,有的是标准10A,有的是空调使用的16A插头,这样在室外晚间进行充电时,容易被擅动,尤其是由于汽车的充电口不带电子锁,容易导致直接被偷。而一些车主为了防止被偷直接将缆上控制盒主机放在汽车车内,将线引出进行充电。尽管缆上控制盒相对于模式三的充电电流较小,仍然有8A-16A的电流,容易发热,将其放置在车内不便于散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防止擅动的基于国际模式二的电动车充电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在于提供模式二充电的远程监测和控制。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目的在于解决或至少缓解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中的至少一者,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充电装置,所述充电装置包括:

缆上控制盒,所述缆上控制盒包括与汽车充电端连接的第一端;以及与电源端连接的第二端;

其中,所述充电装置还包括:

终端,所述终端与所述缆上控制盒和/或所述汽车充电端通讯,从而接收并监控所述缆上控制盒和/或所述汽车充电端的充电状态信息,其中,所述终端在充电状态异常时发出告警。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与所述缆上控制盒的第二端电连接,并且所述终端与所述缆上控制盒和/或所述汽车充电端之间通过电力载波通讯。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与所述缆上控制盒和/或所述汽车充电端之间通过电力载波进行心跳确认,在心跳终止时,所述终端或设置在汽车上的报警器发出告警。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缆上控制盒和/或所述汽车充电端处设有数据采集单元以采集充电状态信息,并将所述充电状态信息发送至终端,所述终端将充电状态信息直接反馈给用户或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至智能设备来反馈给用户。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缆上控制盒的第二端直接与电源端连接或通过连接端以及线缆来与电源端相连。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设置成与所述缆上控制盒的第二端电连接,并设置成具有用于与电源端连接的插头。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包括报警发声器和/或报警灯。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缆上控制盒还包括无线通讯单元,以与智能设备进行无线通讯,并将充电状态信息发送至所述智能设备或从所述智能设备接收配置指令。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无线通讯单元包括但不限于Wifi模块,zigbee模块、LTE模块或蓝牙模块。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和/或所述智能设备具有操作界面,以对所述充电装置的充电策略进行配置。

在所述的充电装置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充电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电池的荷电状态、充电电压、电流、电量或电池温度。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基于国际模式二的充电装置可在缆上控制盒被擅动时通知用户,提供安全防盗保障。

附图说明

参考附图,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以及其他的特征将变得显而易见,其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型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3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改型实施例的示意图;以及

图4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改型实施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容易理解,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在不变更本实用新型实质精神下,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可以提出可相互替换的多种结构方式以及实现方式。因此,以下具体实施方式以及附图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示例性说明,而不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的全部或者视为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定或限制。

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装置,该充电装置例如可为基于国际模式二的充电装置,其包括:缆上控制盒2,缆上控制盒2包括与汽车充电端1连接的第一端51和用于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连接端3)与电源端连接的第二端52。在所示的可选的实施例中,缆上控制盒2的第二端52通过连接端3,线缆53和终端4来与电源端连接,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将缆上控制盒2的第二端52直接连接至电源端上。充电装置还包括:终端4,终端4与缆上控制盒2和所述汽车充电端1通讯,从而接收并监控缆上控制盒2和汽车充电端1的充电状态信息。终端4在充电状态异常时发出告警。在本实施例中,终端4设置在线缆53末端,并与电源端插头集成在一起,即终端4形成为具有电源插头的电子器件。在备选实施例中,终端4可设置在任何位置处,只要其与缆上控制盒2的第二端电连接。汽车充电端1,缆上控制盒2以及终端4之间均通过沿各个线缆传送的电力载波来通讯。如本实用新型的背景技术部分所记载的,部分用户可能将终端4直接连接至家中的电源上,并从家中引出线缆53。线缆53通过连接端3例如普通的三角插头来与来自缆上控制盒2的第二端52连接。由于在该连接端3处的连接为普通连接,而来自缆上控制盒2的第一端51与汽车充电端1之间的连接也可能具有或不具有电子锁。在充电时,尤其是夜间,整个充电设备可能被擅动。在具有或不具有汽车充电端的电子锁的情况下,缆上控制盒2都可能被盗。为避免这种情况,本实用新型增设了终端4,终端4与缆上控制盒2以及汽车充电端1进行通讯以便获得充电状态信息,并且在充电发生异常时发出警报,或者可引起汽车上的警报装置发出告警。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的,汽车上设置了用于采集汽车充电端1的充电状态信息的第一采集器61,其适于采集汽车充电端1的充电状态信息,并将其传输至缆上控制盒2,或经由缆上控制盒2而直接传送至终端4。缆上控制盒2上也设置有用于采集缆上控制盒2对汽车的充电状态信息的第二采集器62,其将缆上控制盒2或缆上控制盒2和汽车充电端1的充电状态信息一起发送至终端4。汽车充电端1和/或缆上控制盒2与终端4时时地进行心跳确认,如发现有心跳终止,即意味着缆上控制盒2被非法拔下,终端4将立即发出警报,或者使车辆上的报警装置发出警报。

终端4接收来自汽车充电端1以及来自缆上控制盒2的充电状态信息,并将其反馈给用户。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4具有显示装置来清楚地展示充电状态信息。充电状态信息可为与汽车充电相关的任何有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例如,电池的荷电状态、充电电压、电流、电量和电池温度等等。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4为例如设置在用户家中的一个电子设备,并且终端4可包括报警发声器或报警灯,以在充电发生异常时提示用户,例如发出警报声或灯闪烁等。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4还可具有远程通讯单元,包括但不限于例如Wifi模块,zigbee模块、LTE模块或蓝牙模块,终端4能够通过远程通讯将充电状态信息发送至用户的智能设备上,例如电脑,平板电脑或手机等上,并且能够从所述智能设备接收配置指令,以便调整充电策略。在一些实施例中,智能设备上可装载有应用软件,例如电脑软件,手机app应用等。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4或智能设备的应用软件可设有操作界面,并且用户可借助于终端4或智能设备的操作界面来对充电设备的充电状态进行配置,例如,配置定时充电、定电量充电、预约充电等等。

在图2和图3中分别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改型。在图2的实施例中,与图1的实施例相比,区别在于仅存在缆上控制盒2上的第二采集器62,而汽车充电端1不存在采集器。在这样的实施例中,仅通过缆上控制盒2与终端4之间的通讯来实现监控和数据反馈的目的。在图3的实施例中,与图1的实施例相比,区别在于仅存在汽车充电端上的第一采集器61,而在缆上控制盒2上仅设置数据传输通道,汽车充电端1直接与终端4进行通讯。而一旦该通讯终端,则意味着充电装置被擅动,此时终端4将发出警报以提示用户。

在图4中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改型。相比于图1中的实施例,图4中所示出的改型中,汽车充电端1和缆上控制盒2之间通过电力载波通讯,而缆上控制盒2(或汽车充电端1)可设置有远程通讯模块21例如Wifi模块,zigbee模块、LTE模块或蓝牙模块,从而直接将充电状态信息传送给用户5,例如传送至与远程通讯模块21绑定的智能设备上或展示在智能设备上的应用软件中。在该实施例中,终端4可为用户的智能设备,而非图1至3实施例中的电子器件,因此在该实施例中,缆上控制盒2的第二端直接连接至电源6。图4的实施例还可与图1至3的实施例任意地进行结合,即汽车充电端1和/或缆上控制盒2与终端4之间可通过电力载波进行通讯,并且汽车充电端1和/或缆上控制盒2还可通过远程通讯来与智能设备,如手机等进行通讯。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基于国际模式二的充电装置时时地将充电状态信息反馈给客户并且在充电状态出现异常时立刻通知用户。这使得用户可放心地将充电设备置于车辆外,排出了充电设备置于车内散热不畅而可能带来的隐患。

应当理解的是,所有以上的优选实施例都是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下对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出的各种改型或变形都应在本实用新型的法律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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