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能源汽车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00161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能源汽车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新能源设施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能源汽车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如今新能源汽车已经非常普及,新能源汽车中使用最多的为电动车,电动车需要对电瓶充电,现有的纯电动汽车一般都是利用充电桩进行充电,为了节省占用空间,通常将充电桩挂在墙上,现有的充电桩通常在充电桩顶部设置有孔,在墙上设置横梁杆,然后直接将充电桩挂在横梁杆上,亦或是其他的单一的只能将充电桩挂起并没有设置紧固装置防止充电桩掉落,这种方式及其不稳定,当人们使用电源线充电时不小心拉扯到会使充电桩发生摇晃甚至掉落,从而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的会将人砸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能源汽车设备及其使用方法,能够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

根据本发明,本发明装置的一种新能源汽车设备,包括固定安装在墙体中的装固架以及充电桩体,所述充电桩体前端面上部位置处设置有显示屏,所述充电桩体下端面左侧设置有电源线右侧设置有多组充电线,所述装固架左右对等设置有装固元件,所述装固元件包括上下伸展的第一滑移槽以及位于所述第一滑移槽上下两端的第二滑移槽,每个第二滑移槽中设置有开端面向前端的插口,所述第一滑移槽中部处固定安装有驱动机,所述驱动机上下两端连接有螺形杆,所述第一滑移槽中位于所述驱动机上下两侧对等且滑移地安装有第一滑移块,所述第一滑移块中设置有与所述螺形杆相配合的内螺形孔,所述第二滑移槽中滑移安装有第二滑移块,所述第二滑移块中设置有上下伸展的内滑移腔,所述内滑移腔中滑移安装有内滑移块,所述第二滑移块中还设置有开端面向所述第一滑移槽的第一孔洞以及开端背靠所述第一滑移槽的第二孔洞,所述第一滑移块面向所述第二滑移槽的端面上固定安装有顶柱,所述顶柱穿入到所述第一孔洞中,所述内滑移块面向所述第二孔洞的端面上固定安装有屈伸臂,所述屈伸臂穿入到所述第二孔洞中;所述充电桩体背侧设置有与所述插口相配合的衔接元件。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衔接元件包括通过螺栓安装在所述充电桩体背侧的固定片以及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片后端的衔接杆,所述衔接杆中还设置有与所述屈伸臂相配合的穿入孔。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孔洞和第二孔洞均联通所述内滑移腔。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滑移块与所述第二滑移块之间固定连接有拉近弹力件。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内滑移腔中固定安装有推动弹力件,所述推动弹力件与所述内滑移块面向所述第二孔洞的端面固定连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在拉近弹力件的作用下,第二滑移块面向第一滑移槽的方向收缩,在推动弹力件的作用下,屈伸臂缩回至第二孔洞中,从而使第二滑移块以及屈伸臂留出空间允许衔接杆插入;

2.需要将充电桩体安装到墙壁上时,先将固定片通过螺栓固定安装在充电桩体背侧,再将衔接杆插入到插口中,衔接杆被推入到最内侧后,启动驱动机,螺形杆带动第一滑移块面向第二滑移槽滑移,由于顶柱与内滑移块相抵,因此,内滑移块以及第二滑移块会在顶柱的作用下面向衔接杆的方向滑移,当第二滑移块与衔接杆相抵时,内滑移块在顶柱的作用下继续滑移,从而屈伸臂可插入到穿入孔中,最终屈伸臂插入到穿入孔中,而第二滑移块与衔接杆相抵,一方面充电桩体通过屈伸臂插入到穿入孔中限制向外拔出,另一方面,通过第二滑移块与衔接杆相抵,从而防止上下晃动,可增强稳定性;

3.需要将充电桩体从墙壁上拿下时,启动驱动机,驱动机带动螺形杆反向转动,从而带动第一滑移块面向驱动机滑移,而第二滑移块、内滑块分别在拉近弹力件和推动弹力件的作用下恢复到初始位置,从而允许衔接杆向外拔出,也方便下一次的安装;

4.本发明装置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可提高安装效率,其拆卸也十分方便,从而可方便对充电桩体的维护、检修。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新能源汽车设备中充电桩体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一种新能源汽车设备中装固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的箭头方向结构示意图。

图4是衔接杆插入到插口中但未被锁定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衔接杆插入到插口中且被锁定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5所示,本发明的一种新能源汽车设备,包括固定安装在墙体1中的装固架2以及充电桩体3,所述充电桩体3前端面上部位置处设置有显示屏4,所述显示屏4用以显示充电时间、电流、电压等,所述充电桩体3下端面左侧设置有电源线5右侧设置有多组充电线6,所述装固架2左右对等设置有装固元件,所述装固元件包括上下伸展的第一滑移槽24以及位于所述第一滑移槽24上下两端的第二滑移槽20,每个第二滑移槽20中设置有开端面向前端的插口201,所述第一滑移槽24中部处固定安装有驱动机21,所述驱动机21上下两端连接有螺形杆22,所述第一滑移槽24中位于所述驱动机21上下两侧对等且滑移地安装有第一滑移块23,所述第一滑移块23中设置有与所述螺形杆22相配合的内螺形孔,所述第二滑移槽20中滑移安装有第二滑移块202,所述第二滑移块202中设置有上下伸展的内滑移腔28,所述内滑移腔28中滑移安装有内滑移块27,所述第二滑移块202中还设置有开端面向所述第一滑移槽24的第一孔洞以及开端背靠所述第一滑移槽24的第二孔洞,所述第一滑移块23面向所述第二滑移槽20的端面上固定安装有顶柱26,所述顶柱26穿入到所述第一孔洞中,所述内滑移块27面向所述第二孔洞的端面上固定安装有屈伸臂29,所述屈伸臂29穿入到所述第二孔洞中;所述充电桩体3背侧设置有与所述插口201相配合的衔接元件。

有益地,所述衔接元件包括通过螺栓34安装在所述充电桩体3背侧的固定片31以及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片31后端的衔接杆32,所述衔接杆32中还设置有与所述屈伸臂29相配合的穿入孔33。

有益地,所述第一孔洞和第二孔洞均联通所述内滑移腔28。

有益地,所述第一滑移块23与所述第二滑移块202之间固定连接有拉近弹力件25,所述拉近弹力件25用以将所述第二滑移块202面向所述第一滑移槽24的方向拉伸。

有益地,所述内滑移腔28中固定安装有推动弹力件281,所述推动弹力件281与所述内滑移块27面向所述第二孔洞的端面固定连接,所述推动弹力件281用以将所述内滑移块27面向所述第一孔洞的方向顶压。

初始状态时,在所述拉近弹力件25的作用下,所述第二滑移块202面向所述第一滑移槽24的方向收缩,在所述推动弹力件281的作用下,所述屈伸臂29缩回至所述第二孔洞中,从而使所述第二滑移块202以及所述屈伸臂29留出空间允许所述衔接杆32插入,而所述顶柱26与所述内滑移块27相抵;当需要将所述充电桩体3安装到墙壁1上时,先将所述固定片31通过螺栓34固定安装在所述充电桩体3背侧,再将所述衔接杆32插入到所述插口201中,所述衔接杆32被推入到最内侧后,启动所述驱动机21,所述驱动机21带动所述螺形杆22转动,而所述螺形杆22带动所述第一滑移块23面向所述第二滑移槽20滑移,由于所述顶柱26与所述内滑移块27相抵,因此,所述内滑移块27以及第二滑移块202会在所述顶柱26的作用下面向所述衔接杆32的方向滑移,当所述第二滑移块202与所述衔接杆32相抵时,所述内滑移块27在所述顶柱26的作用下继续滑移,从而所述屈伸臂29可插入到所述穿入孔33中,最终所述屈伸臂29插入到所述穿入孔33中,而所述第二滑移块202与所述衔接杆32相抵;当需要将所述充电桩体3从所述墙壁1上拿下时,启动所述驱动机21,所述驱动机21带动所述螺形杆22反向转动,从而带动所述第一滑移块面向所述驱动机21滑移,而所述第二滑移块202、所述内滑块27分别在所述拉近弹力件25和推动弹力件281的作用下恢复到初始位置,从而允许所述衔接杆32向外拔出。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拉近弹力件的作用下,第二滑移块面向第一滑移槽的方向收缩,在推动弹力件的作用下,屈伸臂缩回至第二孔洞中,从而使第二滑移块以及屈伸臂留出空间允许衔接杆插入;

需要将充电桩体安装到墙壁上时,先将固定片通过螺栓固定安装在充电桩体背侧,再将衔接杆插入到插口中,衔接杆被推入到最内侧后,启动驱动机,螺形杆带动第一滑移块面向第二滑移槽滑移,由于顶柱与内滑移块相抵,因此,内滑移块以及第二滑移块会在顶柱的作用下面向衔接杆的方向滑移,当第二滑移块与衔接杆相抵时,内滑移块在顶柱的作用下继续滑移,从而屈伸臂可插入到穿入孔中,最终屈伸臂插入到穿入孔中,而第二滑移块与衔接杆相抵,一方面充电桩体通过屈伸臂插入到穿入孔中限制向外拔出,另一方面,通过第二滑移块与衔接杆相抵,从而防止上下晃动,可增强稳定性;

需要将充电桩体从墙壁上拿下时,启动驱动机,驱动机带动螺形杆反向转动,从而带动第一滑移块面向驱动机滑移,而第二滑移块、内滑块分别在拉近弹力件和推动弹力件的作用下恢复到初始位置,从而允许衔接杆向外拔出,也方便下一次的安装;

本发明装置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可提高安装效率,其拆卸也十分方便,从而可方便对充电桩体的维护、检修。

以上所述,仅为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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