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终端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6042215发布日期:2018-11-24 10:34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程序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电动车辆充电通常是车主发现自己的车辆电量不足时,搜寻充电桩的位置,在选定了充电桩的位置后,将车辆开到充电桩处,通过充电桩进行充电并付费后完成电动车辆充电,在这一过程中,车主需要主动搜寻充电桩的位置,耗费的时间较多。此外,在为电动车辆充电的过程中,车主与充电系统之间无互动,造成充电过程单调乏味。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终端设备,其能够节约电动车辆充电的耗时,从而更加适于实用。

为了达到上述第一个目的,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

根据所述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判断所述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

若根据所述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判断所述电动车辆需要充电,则发布充电需求;

根据所述充电需求,获取与所述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所处的地理位置;

根据所述充电需求和与所述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获取充电合约,其中,所述合约约定了根据所述充电需求进行充电完成时的费用清单;

所述充电需求、充电合约及费用清单被封装成为相应的区块并广播,所述相应的区块及广播构成区块链的元素;

根据所述区块链换算结果确认所述充电合约是否成立;

若所述充电合约成立,根据与所述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所处的地理位置建立导航信息引导所述电动车辆通过行驶到达与所述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

判断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是否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对接;

若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已经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完成对接,则获取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进程;

在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进程结束后,获取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过程所需的费用金额;

根据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过程所需的费用金额通过支付平台支付所需的费用,完成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

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进一步实现。

作为优选,所述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包括电力余额、充电接口类型、本次剩余行程。

作为优选,根据所述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判断所述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时的参考依据为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分析结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数值;

剔除所述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数值中最大的若干项与最小的若干项,得到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有效数值;

根据所述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有效数值计算得到的平均值即为所述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分析结论;

当所述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小于所述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分析结论时,判断所述电动车辆需要充电。

作为优选,根据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类型判断所述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时的参考依据是所述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是否能够支持所述电动车辆到达距离所述电动车辆最近的具有与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相适应的充电接口的充电桩的分析结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与所述电动车辆距离最近的具有与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端口相适应的充电端口的充电桩的地理位置;

根据所述充电桩地理位置,通过导航换算为所述电动车辆到达所述充电桩的地理位置的行程;

根据所述电动车辆单位行程的耗电量计算得到所述电动车辆到达所述充电桩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

根据所述电动车辆到达所述充电桩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获取所述电动车辆到达所述充电桩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的第一临界值;

当所述电动车辆的剩余电力小于所述第一临界值时,判断所述电动车辆需要充电。

作为优选,根据所述电动车辆的本次剩余行程判断所述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时的参考依据是所述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是否能够支持所述电动车辆完成所述剩余行程,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所述电动车辆的目的地的地理位置;

根据所述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通过导航换算为所述电动车辆到达所述目的地的地理位置的行程;

根据所述电动车辆单位行程的耗电量计算得到所述电动车辆到达所述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

根据所述电动车辆到达所述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获取所述电动车辆到达所述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第二临界值;

当所述电动车辆的剩余电力小于所述第二临界值时,判断所述电动车辆需要充电。

作为优选,根据所述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通过导航换算为所述电动车辆到达所述目的地的地理位置的行程时,还需要加计所述电动车辆在中途充电过程中由于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而到达与具有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类型相适应的充电接口的充电桩的额外行程。

作为优选,判断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是否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对接的方法为当所述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增量为正值时,认为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已经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完成对接。

作为优选,所述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还包括在通过所述支付平台支付所需费用之前弹出评价窗口的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所述评价窗口获取所述评价结论并将所述评价结论上传至服务器;

根据所述评价结论,提示本次充电所获得的电力奖励,其中,所获得的电力奖励用于冲抵本次充电的电力或者用于冲抵下次充电的电力。

作为优选,所述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还包括在通过所述支付平台支付所需费用之后弹出评价窗口的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所述评价窗口获取所述评价结论并将所述评价结论上传至服务器;

根据所述评价结论,提示本次充电所获得的电力奖励,其中,所获得的电力奖励用于冲抵下次充电的电力。

作为优选,根据所述区块链换算结果确认所述充电合约是否成立时的依据是,当大于51%的车主的终端设备认可所述充电合约时,认为所述充电合约成立,否则,重新建立充电合约,直至充电合约成立。

作为优选,根据所述区块链换算结果确认所述充电合约是否成立还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数据;

根据所述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数据判断所述充电合约是否成立:

若所述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所述费用清单显示的金额时,确认所述合约成立;

若所述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小于所述费用清单显示的金额时,确认所述合约不成立。

作为优选,所述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数据为所述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所有可用账户中全部活期账户余额的总和。

作为优选,所述全部活期账户余额包括活期储蓄余额、信用账户可用额度、即时取出的货币基金账户余额。

作为优选,当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已经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完成对接后,所述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中与所述费用清单对应的金额被冻结。

作为优选,所述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中与所述费用清单对应的金额被冻结的过程是通过所述充电桩与银行之间的协议,通过银行的自动程序实现的。

作为优选,若所述电动车辆实际充电的费用清单对应的金额小于所述充电合约中的费用清单对应的金额,则在所述电动车辆充电进程结束后,被冻结的金额部分的余额被解冻。

作为优选,所述被冻结的金额部分的余额被解冻是通过充电桩与银行之间的协议,通过银行的自动程序实现的。

为了达到上述第二个目的,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装置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装置包括:

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判断所述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

充电需求发布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充电需求,获取与所述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

充电合约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充电需求和与所述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获取所述充电合约,其中,所述合约约定了根据所述充电需求进行充电完成时的费用清单;

区块封装及广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充电需求、充电合约及费用清单被封装成为相应的区块并广播,所述相应的区块及广播构成区块链的元素;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区块链换算结果确认所述充电合约是否成立;

导航模块,用于在所述充电合约成立的情况下,根据与所述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所处的地理位置建立导航信息引导所述电动车辆通过行驶到达与所述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

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是否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对接;

充电进程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已经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完成对接的情况下,则获取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进程;

费用金额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进程结束后,获取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过程所需的费用金额;

支付模块,用于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过程所需的费用金额通过支付平台支付所需的费用。

为了达到上述第三个目的,本发明提供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提供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电动车辆充电程序,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的步骤。

为了达到上述第四个目的,本发明提供的终端设备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提供的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电动车辆充电程序,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程序配置为实现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终端设备在得知电动车辆的充电需求后寻找与该电动车辆相匹配的充电桩,在电动车辆与充电桩建立充电合约之前首先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确认充电合约是否成立,只有在充电合约成立的情况下,才进行后续实质的充电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充电合约在成立之前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得到了确认,因此,其能够为车主寻找到可靠的充电桩,同时也为充电桩寻找到可靠的车主,其能够避免车主无功而返,也能够避免车主霸王式充电,为电动车辆无人充电提供了可靠的实现基础。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的步骤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装置中各功能模块之间的信号流向关系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终端设备,其能够节约电动车辆充电的耗时,从而更加适于实用。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发明提出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终端设备,其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在下述说明中,不同的“一实施例”或“实施例”指的不一定是同一实施例。此外,一或多个实施例中的特征、结构、或特点可由任何合适形式组合。

本文中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具体的理解为:可以同时包含有a与b,可以单独存在a,也可以单独存在b,能够具备上述三种任一种情况。

实施例一

参见附图1,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1:获取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本实施例中,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包括电力余额、充电接口类型、本次剩余行程。

步骤s102:根据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判断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本实施例中,判断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主要有如下三种具体的判断方法:

第一种方法即根据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判断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时的参考依据为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分析结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2101:获取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数值;

步骤s102102:剔除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数值中最大的若干项与最小的若干项,得到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有效数值;

步骤s102103:根据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有效数值计算得到的平均值即为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分析结论;

步骤s102104:当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小于每次启动充电时的电力余额分析结论时,判断电动车辆需要充电。

该第一种方法是根据电动车辆的充电习惯实现的。

第二种方法即根据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类型判断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时的参考依据是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是否能够支持电动车辆到达距离电动车辆最近的具有与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相适应的充电接口的充电桩的分析结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2201:获取与电动车辆距离最近的具有与电动车辆的充电端口相适应的充电端口的充电桩的地理位置;

步骤s102202:根据充电桩地理位置,通过导航换算为电动车辆到达充电桩的地理位置的行程;

步骤s102203:根据电动车辆单位行程的耗电量计算得到电动车辆到达充电桩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

步骤s102204:根据电动车辆到达充电桩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获取电动车辆到达充电桩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的第一临界值;

步骤s102205:当电动车辆的剩余电力小于第一临界值时,判断电动车辆需要充电。

该第二种方法是以电动车辆能够完成充电为基础实现的,其中,第一临界值应当比电动车辆到达充电桩的地理位置需要消耗的额定电量稍大,以避免由于车主中途遇到堵车或者车辆损坏维修改道或者其他有可能消耗行程的事项导致车主无法安全到达充电桩的事故。

第三种方法即根据电动车辆的本次剩余行程判断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时的参考依据是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是否能够支持电动车辆完成剩余行程,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2301:获取电动车辆的目的地的地理位置;

步骤s102302:根据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通过导航换算为电动车辆到达目的地的地理位置的行程;

步骤s102303:根据电动车辆单位行程的耗电量计算得到电动车辆到达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

步骤s102304:根据电动车辆到达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电力,获取电动车辆到达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需要的第二临界值;

步骤s102305:当电动车辆的剩余电力小于第二临界值时,判断电动车辆需要充电。

该第三种方法是以电动车辆能够完成行程为基础实现的,其中,第二临界值应当比电动车辆完成行程需要消耗的额定电量稍大,以避免由于车主中途遇到堵车或者车辆损坏维修改道或者其他有可能消耗行程的事项导致车主无法安全完成行程的事故。

再者,还可以以上述三种方法中最先指示需要充电为依据,即判断电动车辆需要充电。

步骤s103:若根据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判断电动车辆需要充电,则发布充电需求;

步骤s104:根据充电需求,获取与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所处的地理位置;

步骤s105:根据充电需求和与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获取充电合约,其中,合约约定了根据充电需求进行充电完成时的费用清单;

步骤s106:充电需求、充电合约及费用清单被封装成为相应的区块并广播,相应的区块及广播构成区块链的元素;

步骤s107:根据区块链换算结果确认充电合约是否成立;

步骤s108:若充电合约成立,根据与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所处的地理位置建立导航信息引导电动车辆通过行驶到达与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本实施例中,根据目的地的地理位置,通过导航换算为电动车辆到达目的地的地理位置的行程时,还需要加计电动车辆在中途充电过程中由于为电动车辆充电而到达与具有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类型相适应的充电接口的充电桩的额外行程。在这种情况下,能够避免电动车辆无法安全到达充电桩的问题。

步骤s109:判断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是否与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对接;本实施例中,判断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是否与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对接的方法为当电动车辆的电力余额增量为正值时,认为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已经于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完成对接。

步骤s110:若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已经与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完成对接,则获取电动车辆的充电进程;

步骤s111:在电动车辆的充电进程结束后,获取电动车辆的充电过程所需的费用金额;

步骤s112:根据电动车辆的充电过程所需的费用金额通过支付平台支付所需的费用,完成电动车辆的充电。

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在得知电动车辆的充电需求后寻找与该电动车辆相匹配的充电桩,在电动车辆与充电桩建立充电合约之前首先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确认充电合约是否成立,只有在充电合约成立的情况下,才进行后续实质的充电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充电合约在成立之前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得到了确认,因此,其能够为车主寻找到可靠的充电桩,同时也为充电桩寻找到可靠的车主,其能够避免车主无功而返,也能够避免车主霸王式充电,为电动车辆无人充电提供了可靠的实现基础。

其中,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还包括在通过支付平台支付所需费用之前弹出评价窗口的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评价窗口获取评价结论并将评价结论上传至服务器;

根据评价结论,提示本次充电所获得的电力奖励,其中,所获得的电力奖励用于冲抵本次充电的电力或者用于冲抵下次充电的电力。

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促进车主对充电过程进行评价,为区块链换算提供更多的素材,使得区块链换算的过程更加精确。其中,由于评价窗口是在支付所需费用之前弹出的,因此,获得的电力奖励既可以用于冲抵本次充电的电力,也可以用于冲抵下次充电的电力。

其中,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还包括在通过支付平台支付所需费用之后弹出评价窗口的步骤,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评价窗口获取评价结论并将评价结论上传至服务器;

根据评价结论,提示本次充电所获得的电力奖励,其中,所获得的电力奖励用于冲抵下次充电的电力。

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促进车主对充电过程进行评价,为区块链换算提供更多的素材,使得区块链换算的过程更加精确。其中,由于评价窗口是在支付所需费用之后弹出的,因此,获得的电力奖励只能用于冲抵下次充电的电力。

其中,根据区块链换算结果确认充电合约是否成立时的依据是,当大于51%的车主的终端设备认可充电合约时,认为充电合约成立,否则,重新建立充电合约,直至充电合约成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51%的车主的终端设备认可该充电合约,因此,可以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车辆和充电桩均为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鼓励尽可能多的车主通过终端设备参与对充电合约的评价,参与评价的车主都将获得相应的充电电力作为奖励,例如,每参与一次奖励可以获得1kw·h的电力,通过这一方式,可以吸引尽可能多的车主参与到对充电合约的评价中,使得对充电合约的监控过程更加可靠。

其中,根据区块链换算结果确认充电合约是否成立还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数据;

根据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数据判断充电合约是否成立:

若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费用清单显示的金额时,确认合约成立;

若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小于费用清单显示的金额时,确认合约不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保证在完成电动车辆充电之后,车主能够拥有足够的资金完成支付,避免霸王式充电,为电动车辆充电过程中的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其中,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余额数据为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所有可用账户中全部活期账户余额的总和。由于活期账户余额为即时可取的费用,因此,能够用于即时支付,在有些情况下,车主有可能单一活期账户的余额不足以支付账单,而全部活期账户余额综合足以支付账单,由于这种情况也不会对电动车辆充电过程中的金融安全构成威胁,因此,认为这种情况也是安全的。本实施例中,全部活期账户余额包括活期储蓄余额、信用账户可用额度、即时取出的货币基金账户余额。

其中,当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已经与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完成对接后,待充电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中与费用清单对应的金额被冻结。在这种情况下,能够避免车主在充电合约已经建立之后挪用相关费用,从而对电动车辆充电过程中的金融安全构成威胁。

其中,电动车辆车主的可用账户中与费用清单对应的金额被冻结的过程是通过充电桩与银行之间的协议,通过银行的自动程序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冻结金额的动作是通过银行的自动程序实现的,因此能够避免人为操作带来的误差及金融安全。

其中,若电动车辆实际充电的费用清单对应的金额小于充电合约中的费用清单对应的金额,则在电动车辆充电进程结束后,被冻结的金额部分的余额被解冻。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在建立充电合约时待充电电量大于实际充电电量的过程,这种情况就会出现找零的结果,由于电动车辆充电的过程是一种民事过程,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临时修改充电电量,因此,冻结的多余的金额应当在电动车辆完成充电后找零给电动车辆的车主。

其中,被冻结的金额部分的余额被解冻是通过充电桩与银行之间的协议,通过银行的自动程序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解冻金额的动作是通过银行的自动程序实现的,因此能够避免人为操作带来的误差及金融安全。

实施例二

参见附图2,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装置包括:

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电动车辆的电力个性化信息判断电动车辆是否需要充电;

充电需求发布模块,用于根据充电需求,获取与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

充电合约获取模块,用于根据充电需求和与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获取充电合约,其中,合约约定了根据充电需求进行充电完成时的费用清单;

区块封装及广播模块,用于根据充电需求、充电合约及费用清单被封装成为相应的区块并广播,相应的区块及广播构成区块链的元素;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根据区块链换算结果确认充电合约是否成立;

导航模块,用于在充电合约成立的情况下,根据与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所处的地理位置建立导航信息引导电动车辆通过行驶到达与电动车辆相适应的充电桩;

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判断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是否与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对接;

充电进程获取模块,用于在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已经与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完成对接的情况下,则获取电动车辆的充电进程;

费用金额获取模块,用于在电动车辆的充电进程结束后,获取电动车辆的充电过程所需的费用金额;

支付模块,用于电动车辆的充电过程所需的费用金额通过支付平台支付所需的费用。

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装置在得知电动车辆的充电需求后寻找与该电动车辆相匹配的充电桩,在电动车辆与充电桩建立充电合约之前首先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确认充电合约是否成立,只有在充电合约成立的情况下,才进行后续实质的充电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充电合约在成立之前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得到了确认,因此,其能够为车主寻找到可靠的充电桩,同时也为充电桩寻找到可靠的车主,其能够避免车主无功而返,也能够避免车主霸王式充电,为电动车辆无人充电提供了可靠的实现基础。

实施例三

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电动车辆充电程序,电动车辆充电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提供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在得知电动车辆的充电需求后寻找与该电动车辆相匹配的充电桩,在电动车辆与充电桩建立充电合约之前首先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确认充电合约是否成立,只有在充电合约成立的情况下,才进行后续实质的充电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充电合约在成立之前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得到了确认,因此,其能够为车主寻找到可靠的充电桩,同时也为充电桩寻找到可靠的车主,其能够避免车主无功而返,也能够避免车主霸王式充电,为电动车辆无人充电提供了可靠的实现基础。

实施例四

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电动车辆充电程序,电动车辆充电程序配置为实现本发明提供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提供的终端设备在得知电动车辆的充电需求后寻找与该电动车辆相匹配的充电桩,在电动车辆与充电桩建立充电合约之前首先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确认充电合约是否成立,只有在充电合约成立的情况下,才进行后续实质的充电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充电合约在成立之前通过区块链换算的方式得到了确认,因此,其能够为车主寻找到可靠的充电桩,同时也为充电桩寻找到可靠的车主,其能够避免车主无功而返,也能够避免车主霸王式充电,为电动车辆无人充电提供了可靠的实现基础。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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