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车顶行李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59989发布日期:2018-10-13 00:31阅读:18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汽车车顶行李架。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有的用于铜板带退火后的对齐收卷设备,行李架的载物面积小,行李架的利用价值低,行李容易掉落,行李架的稳定性不佳,行李架的便捷性不高,结构复杂,操作繁琐等不足之处,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汽车车顶行李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车顶行李架,解决了背景技术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车顶行李架,包括主架,所述主架上还包括副架、连接块和固定块,所述主架与副架、连接块和固定块配合连接;

所述主架上设有伸缩杆、伸缩臂、强力吸盘、调节阀、凹槽、限位块和转轴,所述伸缩杆设置在主架的底部四角处,且与主架固定连接;

所述连接块上设有转杆,所述固定块上设有固定环,所述副架设置在主架的左侧处,且通过连接块、转杆和主架转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环设置在设置在主架和副架的上端上下两侧边缘处,且通过固定块与主架和副架固定连接,且从左往右依次排列。

进一步地,所述强力吸盘设置在伸缩杆的下侧处,且通过伸缩臂和伸缩杆相连接,所述调节阀设置在伸缩臂的正面处,且与伸缩臂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凹槽开设在主架和副架的前后两侧处。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块设置在主架和副架的上端四角处,且通过转轴与主架和副架活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通过设有的副架,能够增加行李架的载物面积,提高了行李架的利用价值,结构简单,便于操作;设有的限位块,能够起到一个限位的作用,避免行李掉落,提高行李架的稳定性,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提高了行李架的便捷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车顶行李架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车顶行李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主架1、伸缩杆11、伸缩臂12、强力吸盘13、调节阀14、凹槽15、限位块16、转轴17、副架2、连接块3、转杆31、固定块4、固定环4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汽车车顶行李架,包括主架1,所述主架1上还包括副架2、连接块3和固定块4,所述主架1与副架2、连接块3和固定块4配合连接;

所述主架1上设有伸缩杆11、伸缩臂12、强力吸盘13、调节阀14、凹槽15、限位块16和转轴17,所述伸缩杆11设置在主架1的底部四角处,且与主架1固定连接;

所述连接块3上设有转杆31,所述固定块4上设有固定环41,所述副架2设置在主架1的左侧处,且通过连接块3、转杆31和主架1转动连接。

所述固定环41设置在设置在主架1和副架2的上端上下两侧边缘处,且通过固定块4与主架1和副架2固定连接,且从左往右依次排列;设有的固定环14,便于绳索进行捆绑行李,结构简单。

所述强力吸盘13设置在伸缩杆11的下侧处,且通过伸缩臂12和伸缩杆11相连接,所述调节阀14设置在伸缩臂12的正面处,且与伸缩臂12相连接;设有的强力吸盘13,起到一个吸附固定的作用,从而提高了行李架的牢固性;设有的伸缩杆11和伸缩臂12,能够升降行李架的高度,提高了行李架的便捷性。

所述凹槽15开设在主架1和副架2的前后两侧处;设有的凹槽15,起到一个收纳限位块16的作用。

所述限位块16设置在主架1和副架2的上端四角处,且通过转轴17与主架1和副架2活动连接;设有的限位块16,起到一个限位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主架1、伸缩杆11、伸缩臂12、强力吸盘13、调节阀14、凹槽15、限位块16、转轴17、副架2、连接块3、转杆31、固定块4、固定环41,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的副架2,能够增加行李架的载物面积,提高了行李架的利用价值,结构简单,便于操作;设有的限位块16,能够起到一个限位的作用,避免行李掉落,提高行李架的稳定性,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提高了行李架的便捷性。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主架1通过吸盘13固定于车顶,然后通过伸缩杆11和伸缩臂12进行升降调节,通过调节阀14进行调节固定,然后将副架2通过连接块3和转杆31转动,使副架2翻折至水平位置进行固定,再将限位块16从凹槽15中滑出,再转动至垂直位置进行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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