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汽车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61391发布日期:2019-09-24 23:46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新型汽车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净化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的是新型汽车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汽车的销量逐年递增,成了居家必需品,同时消费者对汽车的功能需求也越来越高,汽车内部的空气净化系统更是消费者的主要关注点。但由于各种原因,消费者不一定能购买到空气净化系统配备达到自己要求的汽车,因此就需要于汽车内部增添净化装置。

通常在汽车空调出风口增设一个净化网结构,功能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新型汽车净化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新型汽车净化装置,包括边框、净化模块和功能盒体。

所述边框包括上板、下板和侧板;侧板包裹贴于净化模块外周,上板、下板分别固定于侧板上面、下面的内侧。所述上板端部向上倾斜,使上板与净化模块之间形成一上卡槽;所述下板端部向下倾斜,使下板与净化模块之间形成一下卡槽。

所述功能盒体厚度与侧板相适配,功能盒体一侧上面、下面分别设有与上卡槽、下卡槽匹配的上钩部、下钩部。通过上钩部、下钩部分别卡接于上卡槽、下卡槽,使功能盒体连接于边框侧部。所述功能盒体内部为空腔结构,功能盒体内置有净化袋;所述功能盒体侧壁布有若干气孔。功能盒体上还可以设一开口,供使用者更换倾斜净化袋。净化袋内可包含活性炭、香料、精油等。

增设一功能盒体,可通过功能盒体内置不同功能的净化袋,增加净化装置的功能。

优选的,所述净化模块由上至下依次设有净化网、无纺布过滤层和复合过滤层。所述无纺布过滤层为设有凹槽,凹槽内设置有空气净化叶片,提高空气净化的作用面积。所述复合过滤层采用PET滤纸或复合滤纸制成,过滤效率高,便于更滑,清扫时使用高压气枪,滤纸还不容易变形,可重复使用,净化效率不会受影响。

优选的,所述复合过滤层内内设有负离子释放器,提高汽车内部净化系统的净化能力。

优选的,所述净化网为经编结构,具有一定弹性和强度。

优选的,所述无纺布过滤层内设有活性炭颗粒,提高净化能力。

通过采用上述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公开新型汽车净化装置,包括边框、净化模块和功能盒体。增设一功能盒体,可通过功能盒体内置不同功能的净化袋,增加净化装置的功能。净化模块设有多层不同的过滤过滤层,在有效提高净化性能的同时,增加其他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向剖视图。

主要附图标记说明:(1、边框;11、上板;12、下板;13、侧板;2、净化模块;21、净化网;22、无纺布过滤层;23、复合过滤层;24、凹槽;25、空气净化叶片;26、负离子释放器;27、活性炭颗粒;3、功能盒体;31、上钩部;32、下钩部;33、气孔;34、开口;41、上卡槽;42、下卡槽;5、净化袋)。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中所提到的方向用语,例如:上、下、内、外等,仅是参考说明书附图2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语仅是用来说明,并非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新型汽车净化装置,包括边框1、净化模块2和功能盒体3。

所述边框1包括上板11、下板12和侧板13;侧板13包裹贴于净化模块2外周,上板11、下板12分别固定于侧板13上面、下面的内侧。所述上板11端部向上倾斜,使上板11与净化模块2之间形成一上卡槽41;所述下板12端部向下倾斜,使下板12与净化模块2之间形成一下卡槽42。

所述功能盒体3厚度与侧板13相适配,功能盒体3一侧上面、下面分别设有与上卡槽41、下卡槽42匹配的上钩部31、下钩部32。通过上钩部31、下钩部32分别卡接于上卡槽41、下卡槽42,使功能盒体3连接于边框1侧部。所述功能盒体3内部为空腔结构,功能盒体3内置有净化袋5;所述功能盒体3侧壁布有若干气孔33。功能盒体3上还可以设一开口34,供使用者更换倾斜净化袋5。净化袋5内可包含活性炭、香料、精油等。

增设一功能盒体3,可通过功能盒体3内置不同功能的净化袋5,增加净化装置的功能。

所述净化模块2由上至下依次设有净化网21、无纺布过滤层22和复合过滤层23。所述无纺布过滤层22为设有凹槽24,凹槽24内设置有空气净化叶片25,提高空气净化的作用面积。所述复合过滤层23采用PET滤纸或复合滤纸制成,过滤效率高,便于更滑,清扫时使用高压气枪,滤纸还不容易变形,可重复使用,净化效率不会受影响。

所述复合过滤层23内内设有负离子释放器26,提高汽车内部净化系统的净化能力。

所述净化网21为经编结构,具有一定弹性和强度。

所述无纺布过滤层22内设有活性炭颗粒27,提高净化能力。

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不能限定本实用实施的范围,凡是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装饰,皆应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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