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41759发布日期:2019-08-16 22:03阅读:548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锂电池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



背景技术: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装配过程可分为模组装配、PACK装配,装配环节有支架、壳体、标准件、BUSBAR、插接头、线束等物料配送运输,通常原料配送方式为人工运输、自动化运输(如辊道线、AGV)。其中,模组装配物料通过人工集中配送;PACK装配物料部分通过人工配送,箱体及模组通过自动化输送方式配送。常规布置时,车间地面人工运输物流、机械自动运输物流多,交叉多。因此,对于规模化的生产车间,物料配送在同一空间层,交叉较多,车间感观凌乱,不具有现代化的生产气息,不利于实现工业4.0的生产组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缺陷,而提供一种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包括:

位于高位的生产车间以及设置在所述生产车间内的模组装配区以及PACK装配区,所述的模组装配区以及PACK装配区的下方设有物流输送空间,所述生产车间与物流输送空间上下分层设置,所述物流输送空间内设有物料输送单元,以将物料自物料输送空间内输送到上方的模组装配区以及PACK装配区,所述物料输送单元包括有在升降轨道架中垂直升降移动的升降移载平台,所述升降轨道架与物料水平输送系统连接。

所述物料水平输送系统包括水平导轨以及在所述水平导轨上行走的输送小车。

所述的模组装配区以及PACK装配区平行布置,所述物料输送单元为两套,并排布置,分别实现给所述的模组装配区以及PACK装配区输送物料。

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通过将物流和生产分层设置,解决了地面物流凌乱,人员流动和物流交叉,提升了工厂的自动化档次。

附图说明

图1是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所应用的车间的俯视示意图;

图2是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与所应用的车间装配在一起后的示意图;

图3是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3所示,一种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包括:

位于高位的生产车间1以及设置在所述生产车间1内的模组装配区51以及 PACK装配区52,所述的模组装配区以及PACK装配区的下方设有位于低位的物流输送空间6,所述生产车间与物流输送空间上下分层设置,所述物流输送空间内设有物料输送单元,以将物料自物料输送空间内输送到上方的模组装配区以及PACK装配区,所述物料输送单元包括有在升降轨道架8中垂直升降移动的升降移载平台10,所述升降轨道架与物料水平输送系统连接,物料水平输送系统有于将输送到升降移载平台10上,由升降移载平台10通过其升降轨道架8提升到上层的生产车间后,转送到上层生产车间内的水平接料输送导轨11后,由输送小车9送到模组装配区51以及PACK装配区内放置的生产设备53中实现生产。

具体的,所述物料水平输送系统包括水平导轨7以及在所述水平导轨上行走的输送小车9。所述输送小车9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可用的电动输送控制的小车,如立体车库常用的输送车。

具体的,所述升降移载平台10上有导轨101,用于所述的输送小车9行走,实现升降移载平台10升降移动到对应导轨的位置后,与水平导轨7、上层生产车间内的水平接料输送导轨11对接,以实现小车的自下而上的行走,输送小车上的物料可以由机器人12为装配。位于高位的生产车间1也设置有相应的机器人实现卸料(未示出)。

具体的,所述的模组装配区以及PACK装配区平行布置,所述物料输送单元为两套,并排布置,分别实现给所述的模组装配区以及PACK装配区输送物料。

另外,所述的生产车间1的一侧设有同位置高度的原料准备区2,在生产准备区2的外侧有原料区1,在所述的生产车间1的另一侧设有同位置高度成品发货区4。

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PACK车间物流输送系统,通过将物流和生产分层设置,解决了地面物流凌乱,人员流动和物流交叉,车间观感不佳的问题,提升了工厂的自动化档次。

本实用新型将所有原料物流与生产区分层设置,生产准备区集中设置,与物流层通过升降机连接;实现生产区零原料物流。

本实用新型的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区域无原料物流,原料分拣、配送集中,物流自动化程度提升,完全实现人流、物流分离,辅以自动化的输送系统,为实现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奠定基础。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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