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于净化车内空气的车用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566014发布日期:2020-04-28 22:07阅读:358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于净化车内空气的车用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内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适于净化车内空气的车用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上了汽车,汽车的舒适性也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而车内空气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乘坐的舒适性,汽车空调作为提升乘员舒适性的系统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而本实用新型的发明人经过研究发现,一些人员在使用汽车空调的过程中,为了防止汽车外面的有害物质进入车内,通常会将汽车空调设置为内循环模式,由于车内空间狭小,加上现在汽车的密封性都很好,外界的新鲜空气很难进入车内,因而在内循环模式下会导致车内二氧化碳浓度越来越高(主要是车内人员呼出),时间一长当车内的二氧化碳到达一个值时,人就会昏迷或者缺氧窒息,有数据表明当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超过1%时,人就会有轻度中毒反应,超过3%时就会呼吸困难,当超过6%就会重度中毒甚至死亡。因而,如何有效降低车内二氧化碳的含量来预防车内人员昏迷或者缺氧窒息,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人员在使用汽车空调过程中,将汽车空调设置为内循环模式会导致车内二氧化碳浓度越来越高,时间一长人就会会昏迷或者缺氧窒息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于净化车内空气的车用空气净化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适于净化车内空气的车用空气净化器,包括器壳,所述器壳内从下至上水平固定有将器壳内部分为底腔室、下腔室、中腔室和上腔室的下托板、中托板和上托板,所述下托板、中托板和上托板上均设有通气孔,所述底腔室包括并列隔置的进气室和输气室,所述进气室的前侧设有与室外连通的进风口,所述输气室内固定设置有风机,所述风机的进风口通过输气管与进气室连通,所述风机的出风口向上并与下托板上的通气孔对接连通,所述下腔室内支撑吊设有紫外线杀菌灯,所述中腔室内设有固定在中托板上并与中托板上通气孔对接连通的复合吸附体,所述复合吸附体的上端与上托板上的通气孔对接连通,所述复合吸附体的内部从下至上设置有活性炭和二氧化碳吸收剂,所述上腔室为气氧混合室,所述上托板上的通气孔与气氧混合室连通,所述气氧混合室的顶壁上固定有负离子发生器,所述上腔室的前侧设有与室外连通的出风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适于净化车内空气的车用空气净化器工作时,首先通过风机将车内空气由进风口经输气管吸入,然后经风机出风口输送到下腔室内,在下腔室内通过紫外线杀菌灯对空气进行杀菌作用,杀菌后的空气在风机风力作用下流动到中腔室的复合吸附体内,在复合吸附体内先通过活性炭吸附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去除空气异味,再通过二氧化碳吸收剂吸附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气体,净化之后的空气从复合吸附体上端进入到上腔室即气氧混合室,在气氧混合室内经净化空气中的氧离子捕捉负离子发生器释放的大量电子来生成空气负离子,包含有空气负离子的净化空气再通过出风口回流到车内,而小粒径的负离子具有良好的生物活性,因而更易于透过人体的血脑屏障进入人体起到保健作用。因此,本车用空气净化器能够达到净化车内空气的作用,对于车内二氧化碳有很好的吸收作用,能将车内二氧化碳的浓度进行有效降低,由此车内人员在使用汽车空调过程中,并不会由于将汽车空调设置为内循环模式而导致车内二氧化碳越来越多,有效预防了车内人员因二氧化碳浓度过高而昏迷或缺氧窒息的情况发生。

进一步,所述进气室的进风口和出气室的出风口处设有风口格栅。

进一步,所述输气管的内部预设有合成纤维过滤棉。

进一步,所述下腔室内在紫外线杀菌灯的上方还支撑吊设有等离子发生器。

进一步,所述活性炭采用活性炭纤维。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适于净化车内空气的车用空气净化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器壳;2、下托板;3、中托板;4、上托板;5、进风口;6、风机;7、输气管;8、紫外线杀菌灯;9、复合吸附体;10、活性炭;11、二氧化碳吸收剂;12、负离子发生器;13、出风口;14、风口格栅;15、等离子发生器;101、底腔室;102、下腔室;103、中腔室;104、上腔室。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径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考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于净化车内空气的车用空气净化器,包括器壳1,所述器壳1内从下至上水平固定有将器壳内部分为底腔室101、下腔室102、中腔室103和上腔室104的下托板2、中托板3和上托板4,即所述下托板2、中托板3和上托板4水平固定在器壳1的内部,由此将所述器壳1的内部从下至上顺序划分为底腔室101、下腔室102、中腔室103和上腔室104,所述下托板2、中托板3和上托板4上均设有通气孔,所述底腔室101包括并列隔置的进气室和输气室,即所述底腔室101通过隔板并列分隔成进气室和输气室,所述进气室的前侧设有与室外连通的进风口5,所述输气室内固定设置有风机6,所述风机6的进风口通过输气管7与进气室连通,即所述输气管7的一端穿过隔板伸入进气室内,另一端与风机6的进风口连接,所述风机6的出风口向上并与下托板5上的通气孔对接连通,由此通过风机6可将车内的空气送入到下腔室102内,所述下腔室102内支撑吊设有紫外线杀菌灯8,即可在所述下腔室102内水平固定设置支撑杆,并在支撑杆上吊装现有的紫外线杀菌灯8,所述中腔室103内设有固定在中托板3上并与中托板3上通气孔对接连通的复合吸附体9,所述复合吸附体9的上端与上托板4上的通气孔对接连通,具体所述复合吸附体9为下大上小的中空结构且两端分别与中托板3和上托板4上的通气孔对接连通,所述复合吸附体9的内部从下至上设置有活性炭10和二氧化碳吸收剂11,所述上腔室104为气氧混合室,所述上托板4上的通气孔与气氧混合室连通,所述气氧混合室的顶壁上固定有负离子发生器12,所述负离子发生器12是一种生成空气负离子的装置,其具体结构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所述上腔室104的前侧设有与室外连通的出风口13。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适于净化车内空气的车用空气净化器工作时,首先通过风机将车内空气由进风口经输气管吸入,然后经风机出风口输送到下腔室内,在下腔室内通过紫外线杀菌灯对空气进行杀菌作用,杀菌后的空气在风机风力作用下流动到中腔室的复合吸附体内,在复合吸附体内先通过活性炭吸附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去除空气异味,再通过二氧化碳吸收剂吸附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气体,净化之后的空气从复合吸附体上端进入到上腔室即气氧混合室,在气氧混合室内经净化空气中的氧离子捕捉负离子发生器释放的大量电子来生成空气负离子,包含有空气负离子的净化空气再通过出风口回流到车内,而小粒径的负离子具有良好的生物活性,因而更易于透过人体的血脑屏障进入人体起到保健作用。因此,本车用空气净化器能够达到净化车内空气的作用,对于车内二氧化碳有很好的吸收作用,能将车内二氧化碳的浓度进行有效降低,由此车内人员在使用汽车空调过程中,并不会由于将汽车空调设置为内循环模式而导致车内二氧化碳越来越多,有效预防了车内人员因二氧化碳浓度过高而昏迷或缺氧窒息的情况发生。

作为具体实施例,请参考图1所示,所述进气室的进风口5和出气室的出风口13处设有风口格栅14,通过该风口格栅14可使进风口的进气更加平稳且能预防大的杂物被吸入,有效提升了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性。

作为具体实施例,所述输气管7的内部预设有合成纤维过滤棉,所述合成纤维过滤棉属于现有过滤棉的一种滤料,本实施例通过设置属于现有技术的合成纤维过滤棉来过滤空气中处于漂浮状态的粉尘颗粒,以此对车内空气实现初步过滤。

作为具体实施例,所述下腔室102内在紫外线杀菌灯8的上方还支撑吊设有等离子发生器15,具体可参考紫外线杀菌灯8的设置方式,在所述下腔室102内水平固定设置支撑杆,并在支撑杆上吊装属于现有技术的等离子发生器15来实现。现有的等离子发生器15是一种特殊高压正负离子发生器,正离子发生是靠锯齿状正电极不断的产生高能量、高浓度的正离子,本实施例中需要用正离子来杀菌,高浓度正离子使空气中的细菌和可吸入颗粒物处于正离子极度包围之中,使其迅速获得饱和电量,带电的微粒与细菌会迅速吸附到等离子发生器的正极板上,正极板装置充满正离子,细菌在正离子浸润作用下会迅速发生电解,细菌电解质被破坏及细胞膜被破坏从而导致死亡,从而改善空气质量。

作为具体实施例,所述活性炭10采用现有的活性炭纤维,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可根据需要选用现有的颗粒活性炭来实现,通过活性炭可以吸收空气中的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去除空气异味,达到净化空气的作用。而所述二氧化碳吸收剂11具体可选用现有的医用钙石灰来实现。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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