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30517302发布日期:2022-06-25 03:44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电动汽车充电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2.随着新能源发展的崛起,电动汽车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在生活中。通常说的电动汽车时指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通过控制器、电机等部件,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运动,以控制电流大小改变速度的汽车。
3.充电桩是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备。随着电动汽车的增多,对充电桩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但是充电桩的数量是有限的,并且电动汽车在使用充电桩进行充电时需要一定的时间,若电动汽车不能错峰充电,将会导致充电桩不能得到合理利用,造成充电桩利用效率低,从而进一步加剧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影响了用户的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及系统,用于提高充电桩的利用效率。
5.本技术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包括:
6.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信息,所述第一信息包括第一充电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
7.根据所述第一信息搜索符合预设条件的第二用户,所述预设条件为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与第一充电时段不重合,且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位置与第一充电位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
8.组建所述第一用户及所述第二用户的共享充电组;
9.获取所述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所述选择指令携带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
10.根据所述选择指令绑定所述共享充电组及所述目标充电桩;
11.获取所述目标充电桩的目标充电指令;
12.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所述第一充电指令为所述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所述第二充电指令为所述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
13.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为所述第一充电指令或所述第二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一用户或所述第二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一用户或所述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14.可选地,在所述根据所述绑定指令绑定所述共享充电组及所述目标充电桩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15.根据所述共享充电组内的用户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桩是否存在剩余充电时段;
16.若所述目标充电桩存在剩余充电时段,则将第三用户加入共享充电组,所述第三
用户的第三充电时段位于所述剩余充电时段内,且所述第三用户的第三充电位置与所述目标充电桩的距离小于所述预设距离;
17.所述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所述第一充电指令或所述第二充电指令包括:
18.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所述第一充电指令、所述第二充电指令或所述第三充电指令,所述第三充电指令为所述第三用户在所述第三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
19.所述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为所述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一用户或所述第二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一用户或所述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包括:
20.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为第一充电指令、第二充电指令或第三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一用户、所述第二用户或所述第三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一用户、第二用户或所述第三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21.可选地,在所述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所述第一充电指令、所述第二充电指令或所述第三充电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2.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一充电指令且在所述第一充电时段内未获取所述第一充电指令,则向第四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在所述第一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四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23.或,
24.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二充电指令且在所述第二充电时段内未获取所述第二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四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在所述第二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四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25.或,
26.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三充当指令且在所述第三充电时段内未获取所述第三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四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在所述第三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四用户进行充操作。
27.可选地,所述获取所述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包括:
28.获取预设范围内可绑定的共享充电桩;
29.获取所述共享充电桩的标识电价,以使得所述第一用户及所述第二用户根据所述标识电价生成并发送选择指令。
30.可选地,在所述向所述第一用户或所述第二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一用户或所述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31.检测所述与目标充电桩连接的电池是否处于满电状态;
32.若是,则发送断电指令至所述目标充电桩,以使得所述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
33.可选地,在所述检测所述与目标充电桩连接的电池是否处于满电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34.若否,检测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充电功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35.若否,则发送断电指令至所述目标充电桩,以使得所述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
36.本技术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系统,包括:
37.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信息,所述第一信息包括第一充电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
38.搜索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信息搜索符合预设条件的第二用户,所述预设条件为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与第一充电时段不重合,且所述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位置与第一充电位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
39.组建单元,用于组建所述第一用户及所述第二用户的共享充电组;
40.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所述选择指令携带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
41.绑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选择指令绑定所述共享充电组及所述目标充电桩;
42.第三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目标充电桩的目标充电指令;
43.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所述第一充电指令为所述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所述第二充电指令为所述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
44.第一开放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为所述第一充电指令或所述第二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一用户或所述第二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一用户或所述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45.可选地,所述智能充电系统还包括:
46.第二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共享充电组内的用户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桩是否存在剩余充电时段;
47.加入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充电桩存在剩余充电时段,则将第三用户加入共享充电组,所述第三用户的第三充电时段位于所述剩余充电时段内,且所述第三用户的第三充电位置与所述目标充电桩的距离小于所述预设距离;
48.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具体用于:
49.判断所述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所述第一充电指令、所述第二充电指令或所述第三充电指令,所述第三充电指令为所述第三用户在所述第三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
50.所述第一开放单元具体用于:
51.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为第一充电指令、第二充电指令或第三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一用户、所述第二用户或所述第三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一用户、第二用户或所述第三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52.可选地,所述智能充电系统还包括:
53.第二开放单元,用于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一充电指令且在所述第一充电时段内未获取所述第一充电指令,则向第四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在所述第一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四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54.或,
55.用于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二充电指令且在所述第二充电时段内未获取所述第二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四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在所述第二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四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56.或,
57.用于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三充当指令且在所述第三充电时段内未获取所述第三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四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在所述第三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四用户进行充操作。
58.可选地,所述第二获取单元具体用于:
59.获取预设范围内可绑定的共享充电桩;
60.获取所述共享充电桩的标识电价,以使得所述第一用户及所述第二用户根据所述标识电价生成并发送选择指令。
61.可选地,所述智能充电系统还包括:
62.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与目标充电桩连接的电池是否处于满电状态;
63.第一断电单元,用于若是,则发送断电指令至所述目标充电桩,以使得所述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
64.可选地,所述智能充电系统还包括:
65.检测单元,用于若否,检测所述目标充电桩的充电功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66.第二断电单元,用于若否,则发送断电指令至所述目标充电桩,以使得所述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
67.本技术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68.处理器、存储器、输入输出单元以及总线;
69.所述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所述输入输出单元以及所述总线相连;
70.所述存储器保存有程序,所述处理器调用所述程序以执行第一方面以及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可选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
71.本技术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保存有程序,所述程序在计算机上执行时执行第一方面以及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可选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
72.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技术具有以下优点: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信息,该第一信息包括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根据该第一信息搜索预设范围内符合预设条件的第二用户,该第二条件为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与第一充电时段不重合;组件第一用户及第二用户的共享充电组;获取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该选择指令携带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根据选择指令绑定共享充电组及目标充电桩;获取目标充电桩的目标充电指令;判断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第一充电指令为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第二充电指令为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若目标充电指令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则向第一用户或第二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第一用户或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通过上述方法,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向第一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向第二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从而使得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错峰使用充电桩,使得目标充电桩得到合理的利用,提升了充电桩的使用效率。
附图说明
7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74.图1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一个实施例流程示意图;
75.图2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另一个实施例流程示意
图;
76.图3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系统一个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77.图4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系统另一个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78.图5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系统一个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79.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及系统,用于提升充电桩的使用效率。
80.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可以应用于终端,还可以应用于服务器上,例如终端可以是智能手机或电脑、平板电脑、智能电视、智能手表、便携计算机终端也可以是台式计算机等固定终端。为方便阐述,本技术中以终端为执行主体进行举例说明。
81.请参阅图1,图1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的一个实施例,该方法包括:
82.101、终端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信息,第一信息包括第一充电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
83.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用户需要在第一终端下载共享充电桩app或通过第一终端打开共享充电桩小程序,并通过第一终端在共享充电桩app或共享充电桩小程序上填写第一信息,第一信息包括第一充电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填写成功后,第一终端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将第一信息发送至终端,终端获取第一信息,第一信息包括第一充电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
84.102、终端根据第一信息搜索符合预设条件的第二用户,该预设条件为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与第一充电时段不重合,且该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位置与第一充电位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
85.在本实施例中,终端根据第一信息中的第一充电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搜索符合预设条件的第二用户,该第二用户填写的第二充电时段与第一用户的充电时段不重合,且第二用户选定的第二充电位置与第一用户的第一充电位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例如:预设距离为500米,第一充电时段为8:00至10:00,第一充电位置为a商场,若用户b的充电时段为10:00-12:00,用户b填写的充电位置与a商场的距离为200米,用户c的充电时段为1:00-3:00,用户c填写的充电位置与a商场的距离为600米,此时确定第二用户为用户b。
86.103、终端组建第一用户及第二用户的共享充电组;
87.在本实施例中,终端将第一用户及第二用户分配至同一个共享充电组中。
88.104、终端获取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该选择指令携带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
89.在本实施例中,共享充电组内的第一用户及第二用户确定目标充电桩后,第一用户及第二用户发送选择指令至终端,终端获取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该选择指令携带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以使得终端根据该标识信息确定目标充电桩。
90.105、终端根据选择指令绑定共享充电组及目标充电桩;
91.在本实施例中,终端根据选择指令中携带的目标充电桩的标识确定目标充电桩,
并绑定共享充电组及目标充电桩。从而使得共享充电组内的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及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具有优先使用目标充电桩的优先权。
92.106、终端获取目标充电桩的目标充电指令;
93.在本实施例中,当用户需要使用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操作时,用户需要发送目标充电指令至终端,终端根据目标充电指令确定目标充电桩,该目标充电指令包括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用户的身份信息及用户需求的充电时段信息。用户可以通过扫描目标充电桩上设置的二维码获取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
94.107、终端判断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该第一充电指令为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该第二充电指令为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
95.在本实施例中,终端根据目标充电指令判断是否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当目标充电指令为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发送的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发送的第二充电指令时,终端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从而确保共享充电组内的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及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对目标充电桩的优先使用权。若充电指令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时,终端执行步骤108,若充电指令不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时,终端结束流程。
96.108、若目标充电指令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则终端向第一用户或第二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第一用户或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97.在本实施例中,若终端接收到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发送的第一充电指令,则终端向第一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第一用户进行充电操作;若终端接收到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发送的第二充电指令,则终端向第二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例如:第一充电时段为8:00至10:00,若终端接收到第一用户在8:00至10:00发送的第一充电指令时,终端向第一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第一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98.在本实施例中,终端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信息,该第一信息包括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根据该第一信息搜索预设范围内符合预设条件的第二用户,该第二条件为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与第一充电时段不重合;组件第一用户及第二用户的共享充电组;获取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该选择指令携带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根据选择指令绑定共享充电组及目标充电桩;获取目标充电桩的目标充电指令;判断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第一充电指令为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第二充电指令为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若目标充电指令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则向第一用户或第二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第一用户或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通过上述方法,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向第一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向第二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从而使得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错峰使用充电桩,使得目标充电桩得到合理的利用,提升了充电桩的使用效率。
99.请参阅图2,图2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的一个实施例,该方法包括:
100.201、终端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信息,该第一信息包括第一充电位置信息及第一充
电时段信息;
101.202、终端根据第一信息搜索符合预设条件的第二用户,该预设条件为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与第一充电时段不重合,且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位置与第一充电位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
102.203、终端组建第一用户及第二用户的共享充电组;
103.本实施例中的步骤201至203与前述图1实施例中的步骤101至103类似,具体此处不再赘述。
104.204、终端获取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该选择指令携带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
105.在本实施例中,获取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包括:终端获取预设范围内可绑定的共享充电桩;终端获取共享充电桩的标识电价,以使得第一用户及第二用户根据标识电价生成并发送选择指令。在本实施例中,终端根据第一充电位置及第二充电位置获取预设范围内可绑定的共享充电桩,并显示这些可绑定的共享充电桩的电价标识,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可以根据电价标识选择适合的目标充电桩,并根据该目标充电桩生成选择指令,并发送至终端。
106.205、终端根据该选择指令绑定该共享充电组及目标充电桩;
107.本实施例中的步骤205与前述图1实施例中的步骤105类似,具体此处不再赘述。
108.206、终端根据共享充电组内的用户判断目标充电桩是否存在剩余充电时段;
109.在本实施例中,终端根据共享充电组内的第一用户的第一充电时段及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判断目标充电桩是否存在剩余充电时段,若存在,则终端执行步骤207。例如,共享充电组内的第一用户的第一充电时段为8:00至10:00,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为11:00至12:00,而目标充电桩的一天工作时段为24小时,则此时终端确定目标充电桩存在剩余充电时段,终端执行步骤207。
110.207、若目标充电桩存在剩余充电时段,则终端将第三用户加入共享充电组,该第三用户的第三充电时段位于剩余充电时段内,且第三用户的第三充电位置与目标充电桩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
111.在本实施例中,当终端确定目标充电桩存在剩余充电时段时,终端将充电位置位于目标充电桩附近且充电时段位于剩余充电时段内的第三用户加入共享充电组,从而使得目标充电桩的充电时段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例如:目标充电桩的剩余时段为12:00-3:00,a用户的充电时段为12:00-3:00,预设距离为500米,a选择的充电位置距离目标充电桩400,则此时终端将a用户加入共享充电组。
112.208、终端获取目标充电桩的目标充电指令;
113.209、终端判断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第一充电指令、第二充电指令或第三充电指令,该第三充电指令为第三用户在第三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
114.210、若目标充电指令为第一充电指令、第二充电指令或第三充电指令,则终端向第一用户、第二用户或第三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第一用户、第二用户或第三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115.本实施例中的步骤208至210与前述图1实施例中的步骤106至108类似,具体此处不再赘述。
116.211、若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一充电指令、第二充电指令或第三充电指令,且在第
一充电时段内未获取第一充电指令,或在第二充电时段内未获取第二充电指令,或在第三充电时段内未获取第三充电指令,则向第四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在第一充电时段、第二充电时段或第三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第四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117.在本实施例中,若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一充电指令且终端在第一充电时段内未获取第一充电指令,则表明共享充电组内的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不需要使用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操作,此时,终端向共享充电组外的第四用户开放第一充电时段内的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共享充电组外的第四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使用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操作。若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二充电指令且终端在第二充电时段内未获取第二充电指令,则表明共享充电组内的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不需要使用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操作,此时,终端向共享充电组外的第四用户开放第二充电时段内的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共享充电组外的第四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使用目标充电桩进行充电操作,通过上述方法,当共享充电组内的用户在预定的时间不使用目标充电桩时,将目标充电桩开放给共享充电组外的用户,从而提升了目标充电桩的充电利用效率。
118.212、终端判断与目标充电桩连接的电池是否处于满电状态;
119.在本实施例中,当目标充电桩开放充电状态后,终端检测与目标充电桩连接的电池是否处于满电状态,若该电池处于满电状态,则终端执行步骤213;若该电池不处于满电状态,则终端执行步骤214。
120.213、若该电池处于满电状态,则终端发送断电指令至目标充电桩,以使得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
121.在本实施例中,若与目标充电桩连接的电池处于满电状态,则终端发送断电指令至目标充电桩,以使得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从而避免对电动车电池的过度充电,减轻了对电动车电池的损耗并提升了电动车电车充电的安全性。
122.214、若该电池不处于满电状态,则终端检测目标充电桩的充电功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123.在本实施例中,若与目标充电桩连接的电池不处于满电状态,则终端检测目标充电桩的充电功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若目标充电桩的充电功率不处于安全状态,则终端执行步骤215。
124.215、若目标充电桩的充电功率不处于安全状态,则终端发送断电指令至目标充电桩,以使得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
125.在本实施例中,当目标充电桩的充电功率不处于安全状态时,终端发送断电指令至目标充电桩,以使得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从而进一步提升了电动车充电时的安全性,避免了因为充电功率过大而引起电动车自燃或爆炸等情况。
126.请参阅图3,图3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系统一个实施例,该系统包括:
127.第一获取单元301,用于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信息,该第一信息包括第一充电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
128.搜索单元302,用于根据该第一信息搜索符合预设条件的第二用户,该预设条件为该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与第一充电时段不重合,且该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位置与第一充电位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
129.组建单元303,用于组建该第一用户及该第二用户的共享充电组;
130.第二获取单元304,用于获取该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该选择指令携带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
131.绑定单元305,用于根据该选择指令绑定该共享充电组及该目标充电桩;
132.第三获取单元306,用于获取该目标充电桩的目标充电指令;
133.第一判断单元307,用于判断该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该第一充电指令为该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该第二充电指令为该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
134.第一开放单元308,用于若该目标充电指令为该第一充电指令或该第二充电指令,则向该第一用户或该第二用户开放该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该第一用户或该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135.通过上述系统,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向第一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向第二用户开放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从而使得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错峰使用充电桩,使得目标充电桩得到合理的利用,提升了充电桩的使用效率。
136.下面对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系统进行详细说明,请参阅图4,图4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系统另一个实施例,该系统包括:
137.第一获取单元401,用于获取第一用户的第一信息,该第一信息包括第一充电位置信息及第一充电时段信息;
138.搜索单元402,用于根据该第一信息搜索符合预设条件的第二用户,该预设条件为该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时段与第一充电时段不重合,且该第二用户的第二充电位置与第一充电位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
139.组建单元403,用于组建该第一用户及该第二用户的共享充电组;
140.第二获取单元404,用于获取该共享充电组的选择指令,该选择指令携带目标充电桩的标识信息;
141.绑定单元405,用于根据该选择指令绑定该共享充电组及该目标充电桩;
142.第三获取单元406,用于获取该目标充电桩的目标充电指令;
143.第一判断单元407,用于判断该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第一充电指令或第二充电指令,该第一充电指令为该第一用户在第一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该第二充电指令为该第二用户在第二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
144.第一开放单元408,用于若该目标充电指令为该第一充电指令或该第二充电指令,则向该第一用户或该第二用户开放该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该第一用户或该第二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145.可选地,该智能充电系统还包括:
146.第二判断单元409,用于根据该共享充电组内的用户判断该目标充电桩是否存在剩余充电时段;
147.加入单元410,用于若该目标充电桩存在剩余充电时段,则将第三用户加入共享充电组,该第三用户的第三充电时段位于该剩余充电时段内,且该第三用户的第三充电位置与该目标充电桩的距离小于该预设距离;
148.该第一判断单元407具体用于:
149.判断该目标充电指令是否为该第一充电指令、该第二充电指令或该第三充电指令,该第三充电指令为该第三用户在该第三充电时段内发送的充电指令;
150.该第一开放单元408具体用于:
151.若该目标充电指令为第一充电指令、第二充电指令或第三充电指令,则向该第一用户、该第二用户或该第三用户开放该目标充电桩的充电状态,以使得该第一用户、第二用户或该第三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152.可选地,该智能充电系统还包括:
153.第二开放单元411,用于若该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一充电指令且在该第一充电时段内未获取该第一充电指令,则向第四用户开放该目标充电桩在该第一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该第四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154.或,
155.用于若该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二充电指令且在该第二充电时段内未获取该第二充电指令,则向该第四用户开放该目标充电桩在该第二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该第四用户进行充电操作;
156.或,
157.用于若所述目标充电指令不为第三充当指令且在所述第三充电时段内未获取所述第三充电指令,则向所述第四用户开放所述目标充电桩在所述第三充电时段内的充电状态,以使得所述第四用户进行充操作。
158.可选地,该第二获取单元404具体用于:
159.获取预设范围内可绑定的共享充电桩;
160.获取该共享充电桩的标识电价,以使得该第一用户及该第二用户根据该标识电价生成并发送选择指令。
161.可选地,该智能充电系统还包括:
162.第三判断单元412,用于判断该与目标充电桩连接的电池是否处于满电状态;
163.第一断电单元413,用于若是,则发送断电指令至该目标充电桩,以使得该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
164.可选地,该智能充电系统还包括:
165.检测单元414,用于若否,检测该目标充电桩的充电功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166.第二断电单元415,用于若否,则发送断电指令至该目标充电桩,以使得该目标充电桩自动断电。
167.本实施例系统中,各单元的功能与前述图2所示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对应,此处不再赘述。
168.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系统,请参阅图5,图5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系统一个实施例,该系统包括:
169.处理器501、存储器502、输入输出单元503、总线504;
170.处理器501与存储器502、输入输出单元503以及总线504相连;
171.存储器502保存有程序,处理器501调用程序以执行如上任一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
172.本技术还涉及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保存有程序,当
程序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上任一一种新能源充电桩的智能充电方法。
173.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174.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175.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176.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177.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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