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传统车厢遮阳面积小、稳定性差及排水不畅的问题,提出一种可移动篷组件结构。通过设置可沿水平方向移动的顶篷及底部支撑组件,在展开时由支撑组件接触地面提供稳定支撑,同时顶篷设计有导水槽实现雨水快速导流,显著提升遮阳面积与排水性能。
关键词:可移动篷组件,导水顶篷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厢组件。
背景技术:2.现有的车厢组件通常与车头相连接,车厢组件包括车厢和可从车厢向外翻转的侧壁,从而形成向外拓展的遮阳部。此外,侧壁通常通过液压杆等部件与车厢连接以获得支撑而保持在位。
3.然而,侧壁通过向外翻转与车厢连接,因此侧壁的展开后遮阳部的面积较小。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旨于解决上述问题,因而提供了一种车厢组件。其包括车厢和篷组件。篷组件能够相对于所述车厢移动,并具有收纳位置和展开位置,所述篷组件包括顶篷和支撑组件。顶篷设置在所述车厢的上方。支撑组件与所述顶篷连接,并且当所述篷组件位于所述展开位置时,所述支撑组件用于支撑所述顶篷。
5.进一步地,所述支撑组件被配置为当所述篷组件位于所述展开位置时,所述支撑组件接触地面,用于支撑所述顶篷;和/或所述篷组件能够在所述收纳位置和所述展开位置之间沿水平方向相对于所述车厢移动。
6.进一步地,所述支撑组件包括第一支撑件、第二支撑件、第一轮和第二轮。第一支撑件和第二支撑件沿所述车厢的高度方向设置,并且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的上部与所述顶篷连接。第一轮和第二轮分别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的下部,用于接触地面。
7.进一步地,所述支撑组件包括沿所述车厢的高度方向设置的第一支撑件和第二支撑件,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的上部与所述顶篷连接。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的高度是可调节的,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的下端用于接触所述地面。
8.进一步地,当所述篷组件位于所述收纳位置时,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与所述地面分离;当所述篷组件位于所述展开位置时,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接触所述地面。
9.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沿所述车厢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所述车厢的相反两侧。
10.进一步地,所述支撑组件还包括第三支撑件和第四支撑件,沿所述车厢的高度方向设置。所述第三支撑件和所述第四支撑件沿所述车厢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所述车厢的相反两侧,并分别与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在所述车厢的宽度方向上间隔一段距离设置。所述篷组件还包括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所述第一挡板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三支撑件之间,所述第二挡板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件和所述第四支撑件之间。
11.进一步地,所述顶篷通过导向装置可移动地与所述车厢连接。
12.进一步地,所述顶篷上设有沿所述车厢的长度方向延伸的导水槽,从所述顶篷的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在所述车厢的长度方向上,所述导水槽的中部的高度高于所述导水槽的左部和右部的高度。
13.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其包括车头以及上述车厢组件,所述车厢组件与所述车头相连接。
14.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15.第一,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具有较大的遮阳面积。具体来说,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的顶篷设置在车厢的上方,因此顶篷的面积可以布置的较大。顶篷的面积甚至可以略大于车厢顶部的面积。
16.第二,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能够保持车厢稳定。具体来说,由于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包括支撑组件,支撑组件能够接触地面以支撑顶篷,因此支撑顶篷的施力点位于地面,由此保持车厢的稳定。
17.第三,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的顶篷具有良好的导水性。具体来说,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的顶篷上设有导水槽,其能够将顶篷上的雨水向两侧导流,以防止积水。
18.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1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的立体图,其中篷组件位于收纳位置;
20.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的立体图,其中篷组件位于展开位置;
21.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的立体图。
22.附图标号说明:
23.车厢10、上板11、下板12、左板13、右板14、前板15、翻转窗151、脚踏152、支腿153、后板16、篷组件20、顶篷21、导水槽211、支撑组件22、第一支撑件221、第二支撑件222、第三支撑件223、第四支撑件224、第一挡板23、第二挡板24、第一轮251、第二轮252、第三轮253、第四轮254、导轨31。
具体实施方式
24.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25.该理解的是,虽然在本实用新型中使用表示方向的术语,诸如“上”、“下”、“左”、“右”、“前”、“后”等描述本实用新型中的各种示例结构部分和元件,但是在此使用这些术语只是为了方便说明的目的,这些术语是基于附图中显示的示例性方位而确定的。由于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实施例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向设置,所以这些表示方向的术语只是作为说明而不应视作为限制。
26.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构想,遂图示中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27.为了阐释的目的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一些示例性实施例,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可通过附图中没有具体示出的其他方式来实现。
28.本实用新型的车辆包括车头(未示出)和车厢组件。车头与车厢组件相连接。车头中设有引擎等动力装置,能够带动车厢组件运动。
29.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包括车厢10和篷组件20。篷组件20能够相对于车厢10运动。具体来说,篷组件20可移动地与车厢10连接。篷组件20具有收纳位置和展开位置,并能够在收纳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沿车厢10的宽度方向相对于车厢10移动。当篷组件20位于收纳位置时,篷组件20大致能够笼罩车厢10。当篷组件20位于展开位置时,篷组件20大致位于车厢10的一侧,从而能够从车厢10向外形成遮阳区域。
30.如图3所示,车厢10大致为长方体,其包括相对设置的上板11和下板12、相对设置的左板13和右板14以及相对设置的前板15和后板16。上板11、下板12、前板13、后板14、前板15和后板16围合形成中空部,以容纳物品(未示出)。前板15的中部和下部为镂空,分别用于容纳翻转窗151和脚踏152。具体来说,四个横向布置的翻转窗151横向设置在前板15的中部。翻转窗151的顶部通过转动机构(例如,铰链)与前板15可转动地相连接。翻转窗151能够远离前板15打开,并通过保持机构保持在位。作为一个示例,保持机构为气压杆,其一端与前板15连接,另一端与翻转窗151连接。作为另一个示例,保持机构为吊钩。翻转窗151的外表面(即,朝向前侧的表面)设有圆环,前板15上设有钩子。钩子能够伸入圆环中,从而将翻转窗151保持在位。当翻转窗151关闭时,翻转窗151与前板15大致位于同一垂直表面。相似地,四个横向布置的脚踏152横向设置在前板15的下部。脚踏152的底部通过转动机构(例如,铰链)与前板15可转动地相连接。脚踏152能够远离前板15打开,并通过支撑结构大致保持在水平位置,从而使得人们可以经由脚踏152进入车厢。作为一个示例,支撑结构为支腿153。具体来说,脚踏152的下方设有可拆卸的支腿153,用于接触地面,以支撑脚踏152保持在位。当脚踏152关闭时,脚踏152与前板15大致位于同一垂直表面。由此,当翻转窗151和脚踏152关闭时,翻转窗151、脚踏152与前板15大致位于同一垂直表面,从而形成较为闭合的车厢10的前侧面。
31.此外,车厢10的底部设有数个轮,从而使得车头能够带动车厢组件运动。
32.如图1-2所示,篷组件20包括顶篷21。顶篷21设置在车厢10的上方,并通过导向装置可移动地与车厢10连接。作为一个示例,导向装置包括导轨31和导轮。如图3所示,导轨31设置在车厢10的上板11上,并沿车厢10的宽度方向延伸形成。顶篷21的底部设有导轮(未示出)。导轮能够容纳在导轨31中,从而引导篷组件20相对于车厢10沿宽度方向移动。进一步地,导轮设置的位置位于顶篷21的沿长度方向的中部,并且位于顶篷21的沿宽度方向的后部。导轮被配置为:当篷组件20位于收纳位置时,导轮位于导轨31的后端;当篷组件20位于展开位置时,导轮位于导轨31的前端。由此,导向装置还能够对位于收纳位置和展开位置的篷组件20起限位作用。
33.此外,如图1-2所示,顶篷21的上表面大致为拱形。更具体地,在车厢10的长度方向
上,顶篷21的中部的高度高于其左部和右部的高度。顶篷21上设有导水槽211。导水槽211沿车厢10的长度方向延伸设置,并且从顶篷21的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由此,在车厢10的长度方向上,导水槽211的中部的高度高于其左部和右部的高度。在雨天的户外环境下,导水槽211能够有效地使雨水倒流至左右两侧,从而避免顶篷21上积水。
34.如图1-2所示,篷组件20还包括支撑组件22、第一挡板23和第二挡板24。支撑组件22用于支撑顶篷21。支撑组件22的上部与顶篷21相连接,支撑组件22的下部与地面接触,从而支撑顶篷21。具体来说,支撑组件22包括第一支撑件221、第二支撑件222、第三支撑件223和第四支撑件224。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支撑件221、第二支撑件222、第三支撑件223和第四支撑件224为支撑杆,并且沿车厢10的高度方向延伸形成。第一支撑件221、第二支撑件222、第三支撑件223和第四支撑件224的上部大致连接在顶篷21的四个转角处。其中,第一支撑件221和第三支撑件223位于车厢10的左侧,第二支撑件222和第四支撑件224位于车厢10的右侧。由此,第一支撑件221和第三支撑件223以及第二支撑件222和第四支撑件224在车厢10的长度方向上设置在车厢10的相反两侧,以使得支撑组件22不会阻碍位于前侧的翻转窗151和脚踏152的转动。第一支撑件221和第三支撑件223在车厢10的宽度方向上间隔一段距离设置,用于设置第一挡板23。第二支撑件222和第四支撑件224在车厢10的宽度方向上间隔一段距离设置,用于设置第二挡板24。第一挡板23可拆卸地设置在第一支撑件221和第三支撑件223之间。第二挡板24可拆卸地设置在第二支撑件222和第四支撑件224之间。作为一个示例,第一挡板23和第二挡板24能够通过卡扣连接至支撑组件22。
35.如图1-2所示,支撑组件22还包括第一轮251、第二轮252、第三轮253和第四轮254,分别可转动地设置在第一支撑件221、第二支撑件222、第三支撑件223和第四支撑件224的下部,用于抵靠地面。作为一个示例,第一轮251、第二轮252、第三轮253和第四轮254为万向轮。不论是车头在带动车厢组件和支撑组件22运动时,或是篷组件20相对于车厢10移动时,第一轮251、第二轮252、第三轮253和第四轮254均与地面接触。
36.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虽然本实用新型中示出了支撑组件22包括第一支撑件221、第二支撑件222、第三支撑件223和第四支撑件224以及对应设置的第一轮251、第二轮252、第三轮253和第四轮254,但在其他实施例中,支撑组件22也可以被布置为其他形式。例如,支撑组件22包括沿车厢10的高度方向延伸形成的第一支撑件、第二支撑件、第三支撑件和第四支撑件,第一支撑件、第二支撑件、第三支撑件和第四支撑件高度是可调节的。第一支撑件、第二支撑件、第三支撑件和第四支撑件的上部与顶篷21连接,第一支撑件、第二支撑件、第三支撑件和第四支撑件的下端用于接触地面。当篷组件20位于收纳位置时,第一支撑件、第二支撑件、第三支撑件和第四支撑件的下端与地面分离(即,不接触地面)。篷组件20由车厢10承载。由于篷组件20与地面分离,因此不会阻碍车头带动车厢10运动。当篷组件20位于展开位置时,第一支撑件、第二支撑件、第三支撑件和第四支撑件的下端接触地面,从而为顶篷21提供支撑。各个支撑件的高度为可调节的可以由各种公知的结构实现。例如,每个支撑件由两段杆组成,并且杆上具有数个沿高度方向布置的孔。当支撑件的长度调节到位后,销能够插入对应的孔中,从而保持支撑件整体的高度。又例如,每个支撑件由两段杆组成,并且两短杆之间通过螺纹连接。螺纹在保持连接结构的同时能够调整支撑件整体的高度。
37.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理解,虽然本实用新型中第一支撑件221、第二支撑件
222、第三支撑件223和第四支撑件224为支撑杆,但是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支撑件221、第二支撑件222、第三支撑件223和第四支撑件224可以为弯曲的形状,或者其为由数个部件组装组成的支撑件。
38.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理解,虽然本实用新型中的支撑组件22包括四根支撑件,但在其他实施例中,支撑组件22包括沿车厢10的长度方向设置在车厢10的相反两侧的两根支撑件即可。
39.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理解的是,虽然本实用新型中的篷组件20在收纳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沿车厢10的宽度方向相对于车厢10移动,但在其他实施例中,篷组件20可以在收纳位置和展开位置之间沿车厢10的长度方向相对于车厢10移动,只要篷组件20沿水平方向相对于车厢10移动即可。
40.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41.第一,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具有较大的遮阳面积。具体来说,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的顶篷21设置在车厢的上方,因此顶篷21的面积可以布置的较大。顶篷21的面积甚至可以略大于车厢顶部的面积。
42.第二,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能够保持车厢10稳定。具体来说,由于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的支撑组件22能够接触地面以支撑顶篷21,因此支撑顶篷21的施力点位于地面,由此保持车厢10的稳定。
43.第三,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的顶篷21具有良好的导水性。具体来说,本实用新型的车厢组件的顶篷21上设有导水槽211,其能够将顶篷21上的雨水向两侧导流,以防止积水。
44.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