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机动车辆(1)行李箱(3)底部元件(6),所述行李箱(3)底部元件(6)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3)底部元件(6),其中,所述角度定位构件(9)采用形成在所述圆柱形壁(12)上的缺口(18)的形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行李箱(3)底部元件(6),其中,在所述角度定位构件(9)位置处,所述圆柱形壁(12)相对于所述竖直方向径向地位于与所述外框架(11)隔有距离处,以便使得所述行李箱(3)底部元件(6)包括在所述中央开口(8)周边的周边凹部(20),所述周边凹部由所述圆柱形壁(12)以及由所述外框架(11)径向地限界出。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行李箱(3)底部元件(6),其中,所述行李箱(3)底部元件(6)包括用于容置音频系统(25)的容置部(21),所述容置部(21)形成在所述行李箱(3)底部元件(6)的下表面(17)与所述上支承表面(16)之间,所述容置部(21)沿所述竖直方向由膜(22)限界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行李箱(3)底部元件(6),其中,所述容置部(21)采用沿侧向方向从所述行李箱(3)底部元件(6)的一侧穿至另一侧的开口的形式。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行李箱(3)底部元件(6),其中,沿所述竖直方向,所述膜(22)位于高度(30)处,所述高度在所述行李箱(3)底部元件(6)的沿所述竖直方向且在所述容置部(21)位置处的高度(31)的30%与70%之间。
7.一种用于机动车辆(1)的行李箱(3)布置(2),所述行李箱(3)布置(2)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行李箱(3)布置(2),其中,所述关闭阻塞件(7)具有大体圆柱形构造,所述大体圆柱形构造的形状及尺寸与所述行李箱(3)底部元件(6)的中央开口(8)的形状及尺寸互补,所述角度定位装置(10)包括棱柱形支撑部(35),所述棱柱形支撑部相对于所述大体圆柱形构造径向突出地延伸。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行李箱(3)布置(2),结合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行李箱(3)底部元件(6),其中,所述棱柱形支撑部(35)包括槽(38),所述槽配置用于能够与所述行李箱(3)底部元件(6)的缺口(18)接合。
10.一种机动车辆(1),所述机动车辆包括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行李箱(3)布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