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击吸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53005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汽车撞击吸震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撞击消弥装置,更详而言之,是一种车辆遇撞击时的一种缓和机械装置,对车辆提供更进一层保护。
汽车行驶时,必有相当之重加速度,若两车相撞定会造成车体大小不同程度之损坏。尤其两车迎面相撞时,其损坏程度将成倍数增加,严重者,造成人员不可预测的伤亡,不可不慎。就先行技术而言,车体之前后两端均装配有保险杆,且其结构与材质亦不断改良,但终难对车辆提供满足的保护,特别是两高速行驶中之车辆相撞击时往往造成乘员之重大损伤。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辆撞击时之一种缓和机械装置,以对车辆提供进一层保护。
本实用新型一种车辆撞击吸震装置是在车辆前、后两端各装置相同之震力转移吸震装置,包括一外保险杆、一对位于内保险杆内侧两端之液压缓冲装置,一副片状避震簧连接于外保险杆之内侧中央部位及一杠杆组。
该液压缓冲装置是各由其活塞杆通过内保险杆上之阀门垂直连接于外保险杆两端之内侧。该杠杆组是由二平行之垂直杠杆及一通过其中心并垂直相交之横轴所构成;其横轴之两端则轴接位于底盘上的二纵梁下方之二轴承之上。一对与车身呈轴向三水平连动杆,相互平行穿越内保险杆近中央部位二轴孔,其两端分别连接于保险杆上之二避震簧弓背之顶端及二垂直杠杆上端外侧。另有二连接钢索分别接于前后垂直杠杆下端之内侧,以便将底盘两端之杠杆组予以串连,并保接预定之张力。
不论撞击来自车辆之前端或后端,此装置不但可将震力靠二液压缓冲装置及二避震簧予以先期吸收,并可将余震经杠杆组转移至另一端,使震力消弥于无形中。
再者,在二液压缓冲装置间,以二排油管予以交叉连接,即一端接于甲装置上半部,而另一端接于乙装置之下半部,如此类推,使二装置间液压可相互交流。此种交叉连接之特点在于撞击方向不在外保险杆之中央时,产生平衡作用,可使整个装置呈稳定状态,不致扭曲,亦能防止车辆之扭转。
第二种方法是在其他装置不变状况下,另以两副滑轮组取代原有二杆杆组,分别成对平行装置于底盘两端下缘。该滑轮组各包括二滑轮交错安装于滑轮盒内,其中心轴则抵于盒内之上下顶端,又该盒前后两侧各开一口,分别容许延长后之水平连动杆及连接钢索之进出,该钢索则于交错缠绕于二滑轮后,与该水平连动杆之顶端相接,而钢索之另一端则以同法接于车辆另一端之滑轮组内。当一端之水平连动杠因撞击而内移时,必牵动钢索而导至另一端之水平连动杠向外推移,更促使外保险杆等同时外移,达成与杠杆组相同转移震力之作用。
第三种方法亦是在其他装置不变状况下,以两副液压转移装置取代上述之滑轮组安装于原滑轮组相同之位置,该液压转移装置之内部与前述安装于内保险杆内侧两端之液压缓冲装置相同,即一阀门及两侧之弹簧,但除前端之阀咀供水平连动杠伸入并与阀门垂直相接外,并另开两出口,其一在尾端之中央供排油管相连,另一则位于上半部之外侧供回油管之相接。该等油管是分别连接位于底盘两端之液压转移装置,且连接之位置与接法相同。当底盘一端之水平连动杠受力向内移动时,便将阀门推向液压转移装置之底部,将存于底半部之液体压出,经排油管灌入另一端相同液压转移装置之底半部,迫使其阀门推动水平连动杠外移,亦即牵动该端之外保险杆与其上之阀杠等皆同时外移,连成转移震力之目的。而该液压转移装置上半部逆出之液体,则经其侧面之回油管回流至起始端液压转移装置之上半部,恰好补充其不足。
依据上述结构,该汽车撞击吸震装置不仅达到吸震及转移震力之效果;且具防止车头因撞击而打转之效果;再者,若二迎面撞击之车辆皆安装吸震装置,其防撞效果将倍数增加,若两车追撞,则其效果更为提升。
兹举几个具体实施例并配合图式详细说明如下图式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具体实施例之立体组合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具体实施例之俯视剖面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具体实施例于一侧受撞击时将震力转移至另一侧之俯视剖面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之俯视剖面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之俯视剖面图;请参阅
图1及图2,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撞击吸震装置是二相同之吸震及震力转移设备分别安装于底盘(10)之前后两端,其中包括一外保险杠(20)安装于原内保险杠(14)之外并相互平行,二液压缓冲装置(30A)(30B)其肩部安装于内保险杠(14)之两端内侧,二片状避震簧(40)(42)平行安装于外保险杠(20)中央部位之内侧,以及一位于底盘(10)下方之杠杆组(50)。
该外保险杠(20)是呈长条形板状,其两端向内弯曲,而其内侧中央及两边分别设有矩形凹槽(21)(22)(23)用以铆接该片状避震簧(40)(42)及二阀杆(33)(34),该阀杆(33)(34)之另一端则通过内保险杆(14)侧面之轴孔,各自与其阀门(35)(36)之前方垂直相接。该阀门(35)(36)于正常状态下皆位于该液压缓冲装置(30A)(30B)之前半部,并由二弹簧(37)(38)予以挟持(请参阅图2)。二回压油管(31)(32)交叉连接于二液压缓冲装置(30A)(30B)之间,其方法为一端接于该缓冲装置(30A)之上半部,另一端则接于该缓冲装置(30B)之下半部,彼此交错。此举当撞击中心不在外保杆之中心部位时,其受力一边之阀门势必更为深凹,造成扭曲现象,但借该等回压油管(31)(32)之助可以保持整个系统之平衡,并能防止车辆打转。亦即当受力较重一边之阀门(35)被迫下移时,其缓冲装置(30A)下半部之液压必被挤压逆出,顺回压油管注入另一边缓冲装置(30B)之上半部,迫使其阀门(36)亦等距离向下移动,同时,将其下半部液压挤出,经另一回压油管注入缓冲装置(30A)之上半部,以补充其中不足数量;油管上设有调节阀(39),供控制油压之用。反之亦然。是故能保持外保险杆(20)及其相关组件保持平衡状态。
该二板片型避震簧(40)(42)是由一组复数个不同长度之弓形弹片所重叠而成,并由一片状物于其弓背之中心包扎结合而成,在弓背中心处形成一管状接头,用以轴接该水平连动杠(43)(44)之一端。该避震簧(40)(42)之前端则分别铆接于外保险杠(20)内侧之三矩型凹槽(21)(22)(23)内。
该杠杆组(50)是由二垂直杠杆(51)(52)及一水平横轴(53)所组成,该水平横轴(53)是与该二垂直杠杆(51)(52)呈正交并横贯其中心部位,而两端安置于底盘(10)二纵梁(11)(12)底部之二轴承(55)(56)内。如此,该杠杆组(50)可以以该轴承(55)(56)为支点,沿底盘(10)之主轴作轴向旋转。又该二垂直杠杆(51)(52)之上端外侧与该二水平连动杆(43)(44)呈垂直相接,而其下端内侧则垂接于二连接件(60)。且该二连接件(60)之另一端则以同样方式垂接于底盘(10)之另一端二相同之垂直杠杆(51′)(52′)之下端。以完成车底盘(10)两端相同之吸震及震力转移设备之串连。底盘(10)另一端构造与此完全一样,相应部件以标号上加“′”加以区别说明。
请参阅图3所示;当撞击力来自车辆之前方,其外保险杆(20)必向内移动,推动二阀杆(33)(34)及二片型避震簧(40)(42)同时内移,籍阀门(35)(36)之平行内移及避震簧(40)(42)张力首先产生吸震及平衡作用。若撞击力够强,使外保险杆(20)显著向内位移时,则推动该二水平连动杆(43)(44)大量内移,带动该二垂直杠杆(51)(52)作轴向旋转,而其下端则牵动该二连接件(60)迫使另一端之相同垂直杠杆(51′)(52′)作同方向旋转,而其上端又推动二水平连动杆(43′)(44′)外移,促使其外保险杆(20′)及其二片型避震簧(40′)(42′)与二阀门(35′)(36′)皆同时向外位移,达成将震力转移及消弥于无形中之效果。
基于上述功能,若两迎面相撞之车辆皆安装本实用新型之吸震装置,则其各自承受之撞击力可加倍减轻。若彼此发生追撞,则其减轻程度势必更佳。
请参阅图4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第二种实施例,此一实施例是在其他各部份不变情形下,以两副滑轮组(70A)(70B)及(70A′)(70B′)安装于底盘(10)之两端,用以取代原有之杠杆组(50)(50′)同样可将撞击力自车辆之一端转移至另一端并予以消弥。该相同之滑轮组内部各有二滑轮(701)(702)交错安装于滑轮盒内,其中心轴皆呈垂直方向固设于盒内上下缘。该盒前后缘各设一出口(703)(704),其一供延长后之水平连动杆(43)(44)伸入,另一则供连接件(60)进入。又该连接件之两端各自缠绕于底盘(10)两端之滑轮组(70A)(70B′)内之二滑轮(701)(702)及(701′)(702′)再固接于各端之水平连动杆(43)(44′),另一边亦以同样方法连接。则任一端之水平连动杆受力向内位移时,必能牵动连接件(60)通过两端滑轮之扭力,促使另一端之水平连动杆向外位移,带动另一端之外保险杆及其阀杆与片型避震簧等同时作外移动作,产生与杠杆组(50)(50′)相同之震力转移作用。
请参阅图5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三种实施例,此一实施例亦是在其他各部份不变之情形下,再以两副液压转移装置(80A)(80B)及(80A′)(80B′)代替上述之滑轮组(70A)(70B)及(70A′)(70B′)并安装于底盘(10)下缘之相同位置。其内部构造与前述装置于内保险杆内侧两端之液压缓冲装置(30A)(30B)及(30A′)(30B′)相同,即一阀门(801)(802)及(801′)(802′)直立于其内部中央部位将之分割为前、后两半部,被前、后两弹簧(803)(804)及(803′)(804′)所挟持。除其前端有一阀口(805)(806)及(805′)(806′)供延长后之水平连动杆(43)(44)及(43′)(44′)进出外,另在其后端中央开一出口(807)(808)及(807′)(808′),与在其前端外侧开一出口(809)(810)及(809′)(810′),以供分别固接二排油管(90)及二回油管(91)。该排油管(90)是连接底盘(10)两端相对液压转移装置(80A)(80B)及(80A′)(80B′)之底部,而回油管(91)则固接于该相对液压转移装置(80A)(80B)及(80A′)(80B′)前部外侧,并于管之中央部位加装一调节阀(92),供控制液压之用。从而,当任一端之水平连动杆因受力将其阀门向内推移时,必使存于液压转移装置后半部的液体被挤迫逆出,经该排油管流入另一端转移装置之后半部,而迫使其中之阀门及其水平连动杆向外推移,进一步推动该端之外保险杆及其上之阀杆,片型避震簧等作外推移之动作,达成与前述两实施例相同震力转移作用的功效。而另一端转移装置上半部之液体则被挤迫逆出,顺该回油管注入该端转移装置之上半部,恰好补充其中不足的部分。
权利要求1.一种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在于有二相同之吸震及震力转移设备,分别装于车辆底盘之前后两端;该设备各具有一与内保险杆平行之外保险杆,装于该内保险杆内侧之两端的二液压缓冲装置,其二阀杆则穿过该内保险杆垂直铆设于该外保险杆之内侧两端,二片型避震簧其前端铆设于该外保险杆内侧中央,以及一杠杆组位于底盘之下方,并籍二水平连动杆将其与该二片型避震簧连接;二连接件将底盘两端之杠杆组予以连接,达成将震力自车辆之一端转移至另一端之功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外保险杆是呈矩形板片状,两端向内弯曲,并在其内侧平均分布三矩形凹槽作为铆接该二阀杆及该二片型避震簧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内保险杆上平均分布四个圆形轴孔供该水平连动杆及该阀杆通过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二液压缓冲装置固设于该内保险杆内侧之两端,各具有一阀门与阀杆垂直相接,并被一对弹簧前后挟持而直立于该缓冲装置之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阀门通常保持停留在该液压缓冲装置之前半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二液压缓冲装置是靠二排油管交叉相接,造成液压之交互回流,故不论撞击点是否位于该外保险杆之中央,皆可产生均压作用,保持系统之平衡。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片型避震簧是由复数个不同长度弓形片状板块重叠组成,并在其包扎处之弓背中央形成一管状接头以供与该水平连动杆之前端相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杠杆组包括二平行之垂直杠杆及一水平横轴,该水平横轴与该等垂直杠杆成正交并横贯其中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水平横轴之两端是轴设于二位于底盘二纵梁下方之轴承中。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二垂直杠杆之顶端外侧与该二水平连动杆相垂接,而其下端之内侧则与该二连接件相垂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连接件为钢索。
12.一种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在于有二相同之吸震及震力转移设备,分别装于车辆底盘之前后两端;该设备各具有一与内保险杆平行之外保险杆,分别装于该内保险杆内侧之两端的二液压缓冲装置,其二阀杆则穿过该内保险杆垂直铆设于该外保险杆内侧之两端,二片型避震簧,其前端铆设于该外保险杆内侧之中央以及二滑轮组位于底盘两边之下方,并籍二水平连动杆与该二片型避震簧连接;另有二连接件通过滑轮组将底盘两端水平连动杆相接,以达成将震力自车辆之一端转移至另一端之功效。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外保险杆是呈矩形板片状,两端向内弯曲,并在其内侧平均分布三矩形凹槽作为铆接该阀杆及该二片型避震簧用。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内保险杆上平均分布四个圆形轴孔供该水平连动杆及该阀杆通过用。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液压缓冲装置固设于该内保险杆内侧之两端,各具有一阀门与该阀杆垂直相接,并被一对弹簧前后挟持而直立于该缓冲装置内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阀门通常保持停留在该液压缓冲装置之前半部。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二液压缓冲装置是籍二排油管交叉相接造成液压之交互回流,故不论撞击点是否位于该外保险杆之中央,皆可产生均压作用,保持系统之平衡。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片型避震簧是由复数个不同长度弓形片状板块重叠组成,并在其弓背中央包扎处形成一管状接头以供与该水平连动杆之前端相接。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滑轮组中之二滑轮是相互交错配置的,使连接件于固接于水平连动杆前得以交错缠绕于该滑轮,当车辆一端之水平连动杆因受力而向内位移时,牵动该连接件并籍两端之滑轮组提供足够的扭力,迫使对方之水平连动杆向外位移,推动该方外保险杆与相关组件同时外移,达成震力转移之功效。
20.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连接件为钢索。
21.一种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在于有二相同之吸震及震力转移设备,分别装于车辆底盘之前后两端。该设备各具有一与内保险杆平行之外保险杆,二液压缓冲装置分别装于该内保险杆内侧之两端,其二阀杆则穿过该内保险杆垂直铆设于该外保险杆内侧之两端,二片型避震簧,其前端铆设于该外保险杆内侧之中央以及二液压转移装置位于车辆底盘两边之下端;二排油管及二回管用以接通车辆前后端之相关液压转移装置,使其具有将产生的震力转移之功能。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外保险杆是呈矩形板片状,两端向内弯曲,并在其内侧平均分布三矩形凹槽作为铆接该二阀杆及该二片型避震簧用。
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内保险杆上平均分布四个圆形轴孔供该水平连动杆及该阀杆通过。
24.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液压缓冲装置固设于该内保险杆内侧之两端,各具有一阀门与该阀杆垂直相接,并被一对弹簧前后挟持而直立于该缓冲装置之内部。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阀门通常保持停留在该液压缓冲装置之前半部。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二液压缓冲装置是籍二排油管交叉相接造成液压之交互回流,故不论撞击点是否位于该外保险杆之中央,皆可产生均压作用,保持系统之平衡。
27.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片型避震簧是由复数个不同长度弓形片状板块重叠组成,并在其弓背中央包扎处形成一管状接头以供该水平连动杆之前端相接用。
28.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液压转移装置内部结构与该安置于内保险杆内侧两端之液压缓冲装置相同,除其两端有一阀口供该水平连动杆进出外,另于底部中央及上部外侧各开一圆孔分别供该排油管及回压管固接用。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排油管接于底盘两端液压转移转移装置之底部中央,而该回压管则接于其上部外侧。
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之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其特征为该回压管上之适当位置另装一调节阀,作为控制液压之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汽车撞击吸震装置,包括二相同之吸震及震力转移设备,分别装于车辆底盘之前后两端,各自包含一保险杆,二液压缓冲装置,二片型避震簧以及一杠杆组借二水平连动杆与该避震簧连接。另有二钢索将位于底盘前后端之杠杆组予以串连,以使车辆任何一端遭受撞击时,本装置不但可局部吸震并维持系统之均衡,且能有效将震力自车辆之一端转移至另一端,使之消弥于无形中。另外,可以由滑轮组或液压转移装置取代上述之杠杆组,仍可达到同样目的。
文档编号B60R19/18GK2152714SQ93206528
公开日1994年1月12日 申请日期1993年3月22日 优先权日1993年3月22日
发明者雷发君 申请人:雷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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