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轨道交通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09940阅读:314来源:国知局
空中轨道交通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空中轨道交通系统,主要用于汽车的高空行驶,它包括行驶道以及连接在行驶道上的上坡道和下坡道,所述的上坡道、下坡道和行驶道均包括支架和导轨支撑杠,导轨支撑杠上并排固定有多个横杠,多个横杠的两端分别固定有导轨,每个导轨上设置有车轮槽。本实用新型成本低廉、能够缓解交通拥堵、安全性高。
【专利说明】空中轨道交通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空中轨道交通系统,主要用于汽车的高空行驶。
【背景技术】
[0002]目前,随着汽车业的迅猛发展、车辆急剧增长,车路矛盾凸显,交通拥挤、堵车成了常态。城市交通堵车是一种世界性重大难题,堵车使世界各地每年都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汽车多、汽车尾气排放多,成了城市的噪音和空气污染,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了危害。车辆在交通堵车时要浪费一半油资源,在交通严重堵车时要浪费一半以上油资源,造成城市严重集中排污污染城市环境现状。此外停车位远远滞后于不断增长的汽车数量,因此,居民区和许多街道到处是车,尤其是市中心位置更是车满为患。现有的交通轻轨、地铁、高架虽然具有客运量大、快捷、无污染等优点,但也存在的建设成本高,建设时间长,占地多等不足之处。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成本低廉、能够缓解交通拥堵、安全性高的空中轨道交通系统。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空中轨道交通系统,它包括行驶道以及连接在行驶道上的上坡道和下坡道,所述的上坡道、下坡道和行驶道均包括支架和导轨支撑杠,导轨支撑杠上并排固定有多个横杠,多个横杠的两端分别固定有导轨,每个导轨上设置有车轮槽。
[0005]进一步,所述的横杠的两端具有竖直支承部,所述的导轨固定在竖直支承部上。
[0006]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0007]I)本实用新型将地面的交通移至空中,占地少、基本无动迁、建设周期短、并随着城市发展可移动变线,缓解了交通拥堵的问题。
[0008]2)本实用新型安全性高,车轮置于导轨之上,安全运行率达到100%,轨道交通行驶方便快捷,无论是在冰天雪地还是大雾、暴雨天都能正常运行,具有全天候性能。
[0009]3 )建造成本低,与其他的快捷交通工具(地铁、轻轨等)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建造成本仅为地铁建造成本的五分之一。
[0010]4)简洁美观,轨道可以随时拔地而起,也可以沿古城河道建造,还可以随山城起伏,供乘客旅游观光,同时也为城市现代化增光添彩。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空中轨道交通系统的局部正视图;
[0012]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0013]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4]如图1、2所示,一种空中轨道交通系统,它包括行驶道I以及连接在行驶道I上的上坡道2和下坡道,上坡道2、下坡道和行驶道I均包括支架3和导轨支撑杠4,导轨支撑杠4上并排固定有多个横杠5,多个横杠5的两端分别固定有导轨6,每个导轨6上设置有车轮槽 6-1。
[0015]为了使得汽车车底能与下面的支撑件不发生碰撞,如图2所示,横杠5的两端具有竖直支承部5-1,导轨6固定在竖直支承部5-1。
[0016]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0017]I)本实用新型将地面的交通移至空中,占地少、基本无动迁、建设周期短、并随着城市发展可移动变线,缓解了交通拥堵的问题。
[0018]2)本实用新型安全性高,车轮置于导轨之上,安全运行率达到100%,轨道交通行驶方便快捷,无论是在冰天雪地还是大雾、暴雨天都能正常运行,具有全天候性能。
[0019]3 )建造成本低,与其他的快捷交通工具(地铁、轻轨等)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建造成本仅为地铁建造成本的五分之一。
[0020]4)简洁美观,轨道可以随时拔地而起,也可以沿古城河道建造,还可以随山城起伏,供乘客旅游观光,同时也为城市现代化增光添彩。
[0021]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空中轨道交通系统,它包括行驶道(I)以及连接在行驶道(I)上的上坡道(2)和下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坡道(2)、下坡道和行驶道(I)均包括支架(3)和导轨支撑杠(4),导轨支撑杠(4)上并排固定有多个横杠(5),多个横杠(5)的两端分别固定有导轨(6),每个导轨(6)上设置有车轮槽(6-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中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横杠(5)的两端具有竖直支承部(5-1),所述的导轨(6)固定在竖直支承部(5-1)上。
【文档编号】B61B5/02GK203381623SQ201320450784
【公开日】2014年1月8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27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27日
【发明者】张倍思 申请人:繁昌县倍思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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