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通用隐形方便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31869阅读:52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自行车通用隐形方便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自行车锁技术领域,是通过锁定前叉,从而达到防盗目的的一种车锁装置。
目前,公知的自行车锁,绝大部分都是直接锁车轮,这就必然存在锁杆外露的缺点,使小偷可以通过破坏锁杆而得逞;另一种则是锁定前叉,使小偷既不便破坏锁杆,又不便通过抬离后轮推行,这是一种很好的锁车方式,如捷安特牌自行车就设有这种锁车装置。它的缺点是只限于生产新车时,由自行车厂直接将锁具装入车体内部,而大量的已出厂的其它牌号的自行车则无法使用这种装置;又如本人99年发明的“自行车隐形防盗锁”(专利号ZL99231812。2)虽可用于已出厂的自行车,但由于其锁体是“固定于紧靠车架前管处”,即固定在车架钢管上,由于车架钢管的直径不同,与车架前管连接的角度也不相同,所以此锁必须是系列产品,从而会使制造的难度增加,成本提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既能锁定前叉,锁杆不外露,又能普遍适用于各型新、旧自行车,而且开、关车锁极为方便的自行车通用隐形方便锁。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去掉车灯架,用一个带有螺钉孔和销钉孔的前叉固定板取代原有的车灯架的位置。再去掉原有的前叉锁母,并将专用的前叉锁母旋压在前叉固定板上,装有锁芯并带有锁杆盲孔的锁盖,罩在前叉锁母上,并通过螺钉和销钉与前叉固定板连接。此时锁盖随前叉一起转动并成为锁的一部分。防撬板以静配合的方式固定于锁体后部下垂柱体的下端,然后用螺钉和销钉将锁体的前后部分連接为一体,车架前管以及上碗、上挡和前叉固定板则处于锁体包围之中。锁体的后半部中装有一根开有环形凹槽并套有弹簧的锁杆。当锁杆在手的推动下会自下而上伸入锁盖,另一手旋动钥匙并将其抽出时,锁芯则进入锁杆的环形凹槽而将锁杆卡住,使锁体与锁盖通过锁杆連为一体,于是前叉即被固定。由于锁体与锁盖的锁杆孔均不在车体纵向中心截面上,所以当车被锁定时,前叉連同前轮和龙头自然偏向一侧。
由于在上述方案中,锁体所处的位置与车架钢管的粗细、车架钢管与车架前管連接的位置及角度都无关,从而实现了自行车通用隐形方便锁的通用性。
以下结合附图
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中 1.锁体2.锁盖3.锁芯4.锁杆5.弹簧6.前叉固定板7.前叉锁母8.车灯架9.防撬板实施例先取下车把、前叉锁母和车灯架,将附图中的前叉固定板(6)通过前叉上端的开孔或凹槽与前叉连接,前叉锁母(7)则旋压在前叉固定板(6)上,防 撬板(9)以静配合的方式固定于锁体后部下垂柱体的下端,然后用螺钉将锁体(1)的前后部分连接并卡紧于车架前管上,将锁杆(4)套上弹簧(5)并装入锁体(1)的锁杆孔中,车灯架(8)则通过镙钉连接于锁盖(2)的下端面,将锁芯(3)装入锁盖(2)中,再将锁盖(2)罩在前叉锁母上并通过螺钉和销钉与前叉固定板(6)相连接,然后将车把装上。锁车时,先用右手上推锁杆尾部,左手旋动钥匙并抽出即可。开锁时,将钥匙插入锁芯孔旋一角度,在弹簧的作用下锁杆自动退出锁盖回缩至锁体内,前叉(包括前轮)即恢复转动功能。
权利要求1.一种自行车通用隐形方便锁,由锁体、锁盖、锁芯、锁杆、弹簧、前叉固定板、前叉锁母、车灯架和防撬板构成,其特征是用前叉固定板取代原有的车灯架,其位置与原车灯架的位置相同,其上有一专用的前叉锁母以取代原有的前叉锁母,专用的车灯架用螺钉连接于锁盖的下端面,锁盖则罩住前叉锁母,并通过螺钉、锁钉与前叉固定板联接,锁体分前后两部分,均处于锁盖下方,通过螺钉、销钉连接为一体,车架前管则处于锁体之中,当锁处于锁定状态时,锁杆头部自锁体向上伸出,并进入锁盖,同时锁芯横向伸出进入锁杆的环状凹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通用隐形方便锁,其特征是锁芯横向固定于锁盖之中,锁芯在钥匙的带动下,其头部可进入锁盖的锁杆孔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通用隐形方便锁,其特征是锁体中开有锁杆孔,锁杆则置于其中,锁杆上套有弹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通用隐形方便锁,其特征是防撬板以静配合的方式固定于锁体后部下垂柱体的下端部,防撬板上表面为球面或锥面,下表面为平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通用隐形方便锁,其特征是锁盖和锁体中的锁杆孔的位置,不在车体纵向中心截面上。
专利摘要自行车不论是骑行还是推行都依赖于前叉的灵活转动,当前叉(包括前轮)偏向一侧时又被锁定,则此车既不能骑,又不能推也不便扛。本实用新型不仅能实现上述锁车目的,其最大特点是它的通用性能使其适应各种已出厂的新、旧车辆。此外,它具有锁杆不外露、防撬性防强、安装简单而且不伤车体、开关车锁无须埋头弯腰的特点。对于已安装了普通后轮锁的自行车,它还能起到主锁的作用,使开、关车锁更为机动、方便。
文档编号B62H5/00GK2543808SQ0222272
公开日2003年4月9日 申请日期2002年5月27日 优先权日2002年5月27日
发明者梁伟 申请人: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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