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44843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手推车,尤其是,一可用于儿童和/或购物的可折叠的手推车。
背景技术
从现有技术中可知,有许多类型的儿童手推车,其具有储存诸如购物之类行李的可能性。货物或行李的盛器通常放置在座位的后面或座位的下面,其由硬的或软的材料制成的篮子或网组成。这种储存篮的一个问题在于,手推车折叠之前,货物或行李通常必须从手推车中取出。这在带着手推车在诸如汽车、有轨电车或火车之类的公共运输工具上时是不切实际的,而且如果手推车放置在汽车行李箱,则也不切实际。此外,由于整个手推车包括座位必须完全打开,所以,这些手推车很少实用为独自的购物小车或行李小车,因此,其操作和使用不如简单的传统两轮手推车那样的方便自如。
在美国专利5,290,049中,试图通过一同时保持行李盛器完好不动的可折叠的手推车来解决该问题。这种解决方案的问题在于,所有许多手推车的零件。例如,座位和若干个杆连同它们的体积和重量总是固定在手推车上。这就减小将手推车折叠成有效缩小体积的可能性。且当手推车仅用作一购物小车时,携带所有零件也显得不切实际。
此外,行李盛器固定地安装在手推车的其余部分上。由于手推车对于下述运输模式不能必要地保持直立储存货物,因此,难于照顾到那些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直立的货物,或那些不准被别的货物挤压的货物。
因此,需要有一种手推车,其能用作儿童手推车和/或购物手推车,且其具有简单和重量轻的结构,其中,通过组装或拆卸,必要的单元可以只是适用于用途。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解决上述诸多问题的手推车,它没有早先解决方案所具有的种种缺点。此外,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重量轻结构简单的手推车,它具有许多可能的用途和变化的能力,并且它为了运输和储存,易于折叠成单件或若干件。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一如权利要求书中定义的手推车得以达到,它包括一带有轮子的框架和至少一个手柄,其特征在于,框架包括—一主支承杆,其在上端装备有一手柄,在下端有至少一个轮子;—一副支承杆,其上端固定到主支承杆的极端位置之间的主支承杆上,并在下端装备有至少一个轮子;以及—其中,通过一第一横档件,轮子固定到主支承杆上,和/或通过一第二横档件,轮子固定到副支承杆上。
手推车较佳地可包括一个或若干个可拆卸的和高度可控制的模块,例如,一行李盛器、一固定支架和/或一座位。
附图的简要说明

图1示出根据本发明的手推车的侧视图,手推车处于张开状态,带有行李盛器、固定支架和连有一遮雨/遮阳蓬的座位。
图2示出图1所示的手推车的框架的立体图。
图3示出图2所示的框架处于折叠状态。
图4示出图3所示的框架带有一行李盛器。
图5示出图2所示的框架带有一固定支架。
图6示出图1所示的手推车的立体图,带有一行李盛器、一固定支架和对着手柄转到坐的位置的座位。
图7示出图6所示的手推车,带有处于躺睡位置的座位。
图8示出处于折叠状态的图6所示的手推车。
图9示出图1所示的手推车的立体图。
图10示出从后面观看的图9所示的手推车的立体图。
图11示出处于折叠状态的图10所示的手推车。
图12示出呈另一变化结构的图1所示的手推车的立体图。
图13示出呈另一变化结构的图6所示的手推车的侧视图。
图14示出呈另一变化结构的图6所示的手推车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根据本发明的手推车具有框架1,如图1所示,诸如一行李盛器20、固定支架30和儿童座位40之类的不同的模块可固定到框架上。
如图2所示,手推车的框架1包括一主支承杆2,其带有呈平台形式的第一横档件4,其底部处带有轮子11,上端有一手柄5。框架1还包括一副支承杆7,其上端通过一接头8固定到在两个极端之间的主支承杆2上。副支承杆7在其下端具有一呈弧形轮轴形式的第二横档件9,其端部处带有轮子10。框架1较佳地由诸如铝之类的重量轻强度大的材料制成。
主支承杆2较佳地具有一滑轨12,如上所述,它用于不同模块的固定和高度控制。
平台4可用作站立,或可起作一搁脚处。在此实施例中,平台4具有一半圆形形式,其中,两个角部的底侧上装备有轮子11,较佳地具有一可转动的悬置装置。平台4在半圆弧的对称的中间附连到主支承杆2的端部,这样,平台4的平面和主支承杆2之间的角度大于90度。或者,平台4可在弧形的对称平面的圆中装备有一轮子,在平台4内装备有相关的轨道或突出的部分。平台4也可具有诸如梯形或三角形的其它的形式,并应装备有防滑图案或涂层。或者,平台可拆卸地固定到主支承杆2或其滑轨12上,或座落在诸如可安装轮子11的弧形轮轴的其它的横档件上。
手柄5用一可收缩的延伸部件3固定到主支承杆2。这样,手柄5的高度可根据使用者的高度调整,并用可以是一紧固衬套的锁定套筒锁定在合适的高度上。当储存或运输手推车时,延伸部件3可如图3所示地一直向下推入到主支承杆2内。在此实施例中,手柄具有一端固定到弧形横档件中间的一杆,这样,杆位于横档件的平面内,杆的自由端固定到延伸部件3的端部,近似地垂直于此。此外,手柄5在横档件的端部和杆的自由端之间,或横档件端部之间可装备有一带6,它可用来将手推车背在人的肩上(带6示于图10中)。这可在诸如楼梯之类的困难地形中携带手推车,并空出另一手臂,使得同时能抱一小孩。手柄5可拆卸地固定到延伸部件3上,或可倾斜以减小手推车的尺寸。例如,手柄可由塑料、铝或钢材制成,并在握持表面上应具有一涂层,以提供一良好的握持力和绝热。手柄设计中的多种变化均是可能。
副支承杆7可从图2所示的打开位置沿主支承杆2如图3所示地折叠,因为接头8允许副支承杆7在通过主支承杆2和平台4的对称平面内转动。通过调整螺钉,接头8可将副支承杆7锁定在这两个极端位置上。另一可能性在于,借助于设置在锁定衬套13(未示出)内的松动装置,接头8可从其锁定的位置中松开。副支承杆7如果较佳地装备有一弧形轮轴9,则当副支承杆7张开时,弧形轮轴可防止使用者在正常走路时脚碰到轮轴9。轮轴9的尺寸和弧形的形式应做成当副支承杆7折叠靠近主支承杆2时,它配装在平台4的周围和下面。轮轴9具有两个附连在其端部上的轮子10,以使该位置上的轮子10位于外侧并几乎与平台4的轮子11相一致。
或者,副支承杆7和轮轴9可一起构造成一倒置的Y形,一倒置的V形,或两个分开的腿。与主支承杆2的连接可通过接头8或直接地在主支承杆2上,以满足同样的功能。
附连在轮轴9上的轮子10较佳地是弹簧悬置的。这种悬置可通过轮轴9与副支承杆7的固定中,或平台4与主支承杆2的固定中变化地实现。从安全的观点来看,轮子10还必须可锁定,或装备有一制动装置。锁定可通过弹簧加载杆或制动块抵靠轮子,或普通的栓锁来实施。锁定机构可通过设置在副支承杆7和轮轴9之间的固定点上的一中心踏脚(未示出)进行脱开。所有的轮子10、11较佳地重量轻,并对于地形可调整尺寸。轮子10、11可任意地改变,以更换损坏的轮子,或调整到在不同条件下手推车的用途,例如,在较粗糙地形而相对宽的地方,充气的轮子可能有用,或改变手推车的外貌。
在一变化的实施例中,一轮子10、11可直接地安装在主支承杆2和副支承杆7的下部,或不使用横档件的杆的延伸部件,以使主支承杆2或副支承杆7起作一轮叉的作用。或者,两个轮子10、11可平行地直接安装在主支承杆2或副支承杆7各侧上的下部,而具有大致相同的功能。这样的中心放置的轮子可较佳地装备有一诸如制动块或制动盘片的制动器。
对在寒冷环境中的使用,可用小的滑板或雪橇互换一组或两组轮子,以便用于雪地或冰地上。
如上所述的模块之所以与主支承杆2一起工作在于,它们可固定在主支承杆2或滑轨12上。互锁部分可装备有紧固件或装备有紧固装置,例如,夹紧装置,或咔嗒搭锁,其围绕主支承杆夹紧并通过摩擦将模块固定就位,或螺钉装置,其可将模块锁定在不同的高度位置上。或者,可使用一孔/攻丝系统来固定在主支承杆2上的不同高度上。
行李盛器20在图4中显示为搭锁卡入在主支承杆2上,并可变化地座落在平台4上。行李盛器20可在尺寸、材料质量、颜色等变化上具有不同的实施例。行李盛器20在此实施例中具有一硬的或半硬的支承背和底21,较佳地由塑料制成。前面包括一盖22,它通过一拉链可关闭到侧边23,两者可用织物或软塑料制成。在行李盛器20的顶部固定有一手把24,以便提拎行李手推车,或当行李盛器20未连接在框架1上时,仅提拎起行李盛器20。或者,行李盛器20可包括肩用背带,以便在肩上或背上携带。
在此实施例中,手推车可用作为一简单的和实用的购物小车,它可被人们拉在身后。手柄5可调整在理想的高度上,但最好在较低的位置上,以减小尺寸。具有不同设计和尺寸的其它类型的行李盛器20,可如高尔夫袋相同的方式另有变化地固定。或者,更多的行李盛器20可彼此固定在顶上(未示出),或行李盛器可固定在主支承杆的相对侧上(示于图12中)。
一如图5所示的固定支架30可变化地用作固定诸如儿童座位40之类的若干个模块。固定支架30具有一与主支承杆上的滑轨12合作的加固板31,并能调整模块的高度。借助于固定支架30的可转动的固定件32,模块可被转动。
图6中一儿童座位40与固定支架30安装在一起。在此图中,座位40对着主支承杆2安装,这适合于使用者保持能看管她的小孩。座位40在上部圆形部分包括一带有刚性的头部保护区域42的U形框架41,在U形框架41的敞开部分内包括一刚性的座位部分44,以及一在上述部分之间伸展开的软靠背43。座位较佳地具有作为U形框架41的收缩的延伸部件的搁脚45。借助于固定支架30,座位40可转动到如图7所示的躺睡位置,或如图8所示,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朝向主支承杆2折叠。如上述的图6-8中所示,行李盛器20在所有这些操作下可固定到主支承杆2,并可容易地进行操作。座位40应装备有一传统的婴儿鞍座。儿童座位40可变化地成为一儿童汽车座。
座位40还可固定到固定支架30,如图9所示,背离主支承杆2转动,并变化地可包括一遮阳/遮雨蓬46。这个方向适合于喜欢周围眺望的小孩,而在此位置的座位40可不必向下折叠到躺睡的位置,因为主支承杆2从图10中可明显看清。为了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减小手推车的尺寸,固定支架30和座位40可向下推到行李盛器,座位40可尽可能地靠近主支承杆2折叠,延伸部件3可向下推到主支承杆2内,而副支承杆7可朝向主支承杆2折叠(如图11所示)。由此,实现一容易运输的相对短而平的手推车,且手推车仍可沿两个方向转动轮子。
对于喜欢自己走一段路的大孩子,如图12所示,从主支承杆2转动的带有座位40的固定支架30向下一直推到平台4。在此实施例中,平台4起作一搁脚,而座位高度可调整到适合小孩。行李盛器20可搭锁地卡入到主支承杆2的相对侧上,并从那里起操作。
在如图13所示的一变化的实施例中,座位40可对着主支承杆2安装,以便用来储存行李或货物,可省略行李盛器20以提供平台4上的空间,而一大小孩可站立在其上。座位40或固定支架30可包含一手柄,当小孩站立在平台4上时,小孩可抓握在手柄上,或包含用于一个或若干个这样的手柄(未示出)的固定装置。副支承杆7在此实施例中折叠在一起,但也可折起而座位40则可用于婴儿。
为了尽可能减小手推车和模块的尺寸,固定支架30和座位40向下推至平台4,行李盛器20可放置在朝向主支承杆2的座位40内,它又尽可能地靠近主支承杆2折叠。当手柄5另外向下推到主支承杆2内,且副支承杆7如图14地沿主支承杆2折叠时,手推车处于其最紧凑的形式。
如上所述的手推车或其零件也可变化地用作一支承轮椅,例如,用于行走困难的人。然后,一个或多个轮子10、11应装备有传统的制动装置,它们可由手柄5加以操作。行李盛器20可固定在主支承杆2的偏爱的一侧上,并调整到一合适的高度。或者,两个行李盛器20可安装在主支承杆2上,它们可变化地呈其它的形式,例如,一篮子或一网兜。或者,为成年人设计较结实和更简单的座位,可直接地或通过固定支架30安装在主支承杆2上,这样,使用者可坐在上面休息。
权利要求
1.一手推车,它包括一带有轮子(10、11)的框架(1)和至少一个手柄(5),其特征在于,框架(1)包括—一主支承杆(2),其在上端装备有一手柄(5),在下端有至少一个轮子(11);—一副支承杆(7),其上端固定到主支承杆的两外端之间的主支承杆(2)上,并在下端装备有至少一个轮子(10);以及—其中,轮子(11)通过一第一横档件(4)固定到主支承杆上,和/或轮子(10)通过一第二横档件(9)固定到副支承杆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主支承杆(2)装备有滑轨(12),用于模块的固定和高度控制。
3.如权利要求1-2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副支承杆(7)以可转动的方式直接地或通过一接头(8)固定到主支承杆(2)上,以便在通过主支承杆(2)和副支承杆(7)的平面内转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副支承杆(7)可相对于主支承杆(2)锁定在至少一个位置上。
5.如权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第一横档件(4)是一平台或轮轴。
6.如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第二横档件(9)是一轮轴,较佳地是一弧形的轮轴。
7.如权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副支承杆(7)和第二横档件(9)一起构成一倒置的Y形,一倒置的V形,或由两个分开的腿组成的形状。
8.如权利要求1-7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手柄(5)可伸缩地固定到主支承杆(2)的上端,较佳地借助于延伸部件(3)。
9.如权利要求1-8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手柄(5)包括一端固定到弧形横档件的中间的杆,其中,该杆位于横档件的平面内,而杆的自由端固定在、或可拆卸地固定在主支承杆(2)或其延伸部件(3)的端部,大致地垂直于主支承杆(2)。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手柄(5)装备有一带(6),该带在横档件的端部之间,或在横档件和杆的自由端之间,它适合在肩上承载手推车。
11.如权利要求1-10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一个或多个轮子(10、11)具有悬置装置,其是转动的和/或弹性的。
12.如权利要求1-11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一个或多个轮子(10、11)是可锁定的,或装备有制动器。
13.如权利要求1-12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行李盛器(20),其可拆卸地固定到主支承杆(2),或者,通过一滑轨(12)相对于副支承杆(7)固定到同一侧或相对侧上,较佳地是它高度可调整的。
14.如权利要求1-13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可拆卸地固定到主支承杆(2)上的座位(40),或者,通过一滑轨(12)相对于副支承杆(7)固定到相对侧上,它较佳地是高度可调整的。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座位(40)固定到主支承杆(2)上,或者,通过固定支架(30)由滑轨(12)固定,它较佳地是高度可调整的。
16.如权利要求14-15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座位(40)可固定到主支承杆(2)上,或通过滑轨(12),或通过将固定支架(30)固定成座位的方向或对着主支承杆(2)或背离主支承杆(2)。
17.如权利要求14-16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座位(40)是一儿童汽车座。
18.如权利要求14-17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座位(40)或座位(40)上的靠背可转动,或者锁定在相对于主支承杆(2)的两个外位置之间,例如,一坐的位置和一躺睡位置。
19.如权利要求14-18之一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座位(40)具有安装在坐的区域的下边缘内的搁脚(45),其中,搁脚较佳地高度可调整。
20.如权利要求1-19之一所述的手推车用作为一支承轮椅。
21.用于手推车的框架,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主支承杆(2),其在上端装备有一手柄,在下端有至少一个轮子;—一副支承杆(7),其上端固定到主支承杆的外端之间的主支承杆上,并在下端装备有至少一个轮子;以及—其中,轮子(11)通过一第一横档件(4)固定到主支承杆上,和/或轮子(10)通过一第二横档件(9)固定到副支承杆上。
全文摘要
本发明包括一带有框架(1)的手推车,框架带有轮子(10、11)和至少一个手柄(5),其中,框架(1)包括一主支承杆(2),其上端装备有手柄(5),下端有至少一个轮子(11);一副支承杆(7),其上端固定在主支承杆的两个极端之间的主支承杆(2)上,并在下端装备有至少一个轮子(10);其中,轮(11)通过第一横档件(4)固定到主支承杆,和/或轮(10)通过第二横档件(9)固定到副支承杆。
文档编号B62B1/20GK1571743SQ02820760
公开日2005年1月26日 申请日期2002年10月22日 优先权日2001年10月22日
发明者B·雷弗苏姆 申请人:斯多克格鲁潘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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