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易倾倒的平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41684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一种不易倾倒的平衡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车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不易倾倒的平衡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两轮电动车,由于撑地面积较小,在车轮处于低速行驶的状态下,车辆平稳性较差,极易发生左右摇晃,在车流量较多的路段行驶时非常危险。同时,在车辆转弯或行驶在倾斜的路面上时,车体的倾斜角度发生变化,车辆的中心位置发生变化,当倾斜角度过大时,行驶中的车辆极易侧翻,给驾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在车速过低或车体倾斜角度过大时对车体进行平衡的不易倾倒的平衡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不易倾倒的平衡装置,包括车体、车把、前轮、用于驱动前轮动作的前轮驱动件、后轮、座椅及与所述车体活动连接的平衡装置;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平衡装置进行上下翻转的控制机构,所述控制机构包括驱动装置、控制模块、用于感应车速的车速感应模块及用于感应车体倾斜角度的倾角感应模块,所述驱动装置可伸缩动作以驱动所述平衡装置实现上下翻转,所述驱动装置、车速感应模块及倾角感应模块分别与所述控制模块电连。本实用新型的平衡装置可根据车速感应模块和倾角感应模块反馈的数据情况,在车速较低或车体倾斜角度较大时,自动下降至接触路面或靠近路面的状态,从而保持车体的平衡,一来防止车速过低时车辆骑行不稳,二来防止车体倾斜过度而造成车辆侧翻,保持车辆在慢速或转弯时均能平稳行驶,提高行车过程的安全性;同时,通过自动感应模块配合控制器,实现对平衡装置的自动升降,操作更为灵活省力;其次,在停车时,也可无需通过双脚的撑地来对车体进行支撑,只需在平衡装置触地后保持车辆慢速停下即可,操作简便,省时省力,避免出现停车时驾驶人员的体力不支而造成侧翻的情况。

进一步的,所述平衡装置包括平衡架和对称设于该平衡架上的两滚动件,所述两滚动件分别设于所述车体的左右两侧;滚动件在触地时可发生滚动,不会与地面之间产生较大的摩擦力,不会对车辆的正常行驶造成过大的影响,保证车辆在维持平衡的过程中正常行进;滚动件分设在车体两侧,从而对于车体的平衡效果更好;且车体无论向哪侧倾斜,均不会出现侧翻的情况。

优选的,所述控制机构还包括与所述驱动装置相配合的控制开关,该控制开关与所述控制模块电连;在特殊情况下(如感应模块故障、慢速拐弯),可通过手动按压控制开关来控制平衡装置的下移,保障车辆的平稳行驶。

作为优选,所述驱动装置包括伸缩件和用于驱动该伸缩件伸缩动作的驱动部件,该伸缩件的一端与所述平衡装置活动配合;当伸缩件伸缩动作时,即可实现向外推动或向内拉动平衡装置,从而实现平衡装置相对车体的上下翻动,实现平衡装置的撑地或离开地面;结构简单,且结构稳定,不仅传动快速且不易损坏,使用寿命长。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部件包括驱动件和与该驱动件相配合的减速件;通过减速件的设置,对驱动件的输出速度进行减速,防止伸缩件的伸缩速度过快,平衡装置不会与地面产生过大的撞击,平衡装置不易损坏,使用寿命长。

优选的,所述驱动装置通过一定位结构固设于所述车体上;仅伸缩件相对车体动作即可,进一步简化了驱动装置与车体之间的配合关系,使得驱动装置结构更为简单,装配也更为容易。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结构包括与驱动装置相配合的外壳和设于外壳上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与所述车体相连;外壳可进行拆卸,从而可对驱动件、减速件等易损坏的部件进行更换,降低维修成本,延长使用寿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平衡装置可根据车速感应模块和倾角感应模块反馈的数据情况,在车速较低或车体倾斜角度较大时,自动下降至接触路面或靠近路面的状态,从而保持车体的平衡,防止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侧翻,保证行车过程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配合示意图。

图3为图2的局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如图1-3所示,一种不易倾倒的平衡装置,包括车体1、车把2、前轮3、用于驱动前轮动作的前轮驱动件4、用于对前轮驱动件4供电的电源模块、用于对所述驱动件进行通电或断电的开关、后轮5、座椅6、与所述车体活动连接的平衡装置7以及控制机构;所述前轮驱动件4为市面上直接购买的电机,所述电源模块为现有技术,如蓄电池;开关为市面上采购的船型开关,前轮驱动件4和开关均与蓄电池电连,连接方式、开关控制前轮驱动件4通电断电的原理均为现有技术,不再赘述;电动车的其他部件、装配及工作原理均为现有技术,故不再赘述;所述控制机构用于控制所述平衡装置7进行上下翻转,从而实现平衡装置的自动触地和离地操作。

具体的,所述控制机构包括所述控制机构包括驱动装置8、车速感应模块9、倾角感应模块11、控制模块10以及控制开关12;所述控制模块10为现有技术可以实现,如PLC等,具体型号不做限定;所述车速感应模块9与所述控制模块10电连,车速感应模块9为市面上直接采购的车速传感器,具体型号不做限定,通过该车速感应模块9实时监测车辆的车速;所述倾角感应模块11与所述控制模块10电连,倾角感应模块11为市面上直接采购的倾角传感器,具体型号不做限定,通过该倾角感应模块11实时监测车辆的倾斜角度;所述控制开关12与所述控制模块电连,该控制开关12为市面上采购的船型开关,具体型号不做限定,其具有开启位和关闭位;优选的,该控制开关12设置在车把上,操作更为顺手。

所述平衡装置7包括平衡架71和两滚动件72,所述平衡架71包括一转轴711、分设于转轴两端的两撑杆712及连接部713,所述连接部固设于所述转轴711上,所述伸缩件的下端铰接在该连接杆上;所述转轴711穿设在车体下部,并可相对车体1转动,从而平衡装置7可绕该转轴与车体的连接点进行上下翻转;所述两撑杆712分设于所述后轮的左右两侧上,所述滚动件72为滚轮,其中一滚动件72可转动的设于左侧的撑杆尾部,另一滚轮可转动的设在左侧的撑杆尾部,从而使得两滚动件72分别设于所述车体1的左右两侧上;当平衡装置下翻至触地时,滚动件先行与地面接触,从而滚动件可在撑地过程中发生滚动,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所述驱动装置8包括伸缩件81和驱动部件82,通过该驱动部件82驱动所述伸缩件81进行伸缩动作;该伸缩件为一伸缩杆,其下端与所述平衡架71铰接,另一端与所述驱动部件82相配合,当伸缩件81伸缩动作时,即可推动或向上拉起平衡装置,使得平衡装置相对车体发生上下翻转;进一步的,所述驱动部件82包括驱动件821和与该驱动件相配合的减速件822,所述驱动件821为市面上直接采购的电机,所述减速件822优选为齿轮减速箱,同样可在市面上直接采购;所述伸缩件81的上端与所述减速件822相配合;当驱动件发生正向或反向的转动时,即可驱动减速件发生对应方向上的转动,从而驱动伸缩件实现伸出或缩入外壳内,三者之间的配合结构及相互之间的驱动原理为现有技术,故不再赘述。

作为优选,所述驱动装置8通过一定位结构固设于所述车体1上,从而对其他部件的位置进行固定,仅伸缩杆可相对车体进行上下移动;具体的,所述定位结构包括外壳11和连接部12,所述减速件设于该外壳内,所述电机设于外壳侧部,电机的驱动轴穿入至外壳内,以与减速件配合;伸缩杆的上端伸入至外壳内,下端伸出外壳与平衡装置相连,伸缩杆可在外壳内上下活动;所述连接部设于外壳上端,该连接部通过一螺钉可拆卸的连接在车体上,使得整个外壳被固定在了车体上,连接部上设有一供螺钉穿过的通孔;作为优选,所述外壳11下部设有一延伸段111,通过该延伸段的设置,可对伸缩件的中部进行支撑,防止伸缩件因为下端受力过重而造成上端与减速件相脱离。

具体操作原理如下:车辆行驶过程中,当车速感应模块感应到车辆的行驶速度达到慢速下限时,车速感应模块将信号反馈至控制模块;控制模块收到信号后控制驱动件启动并正向转动,减速件在驱动件的驱动下发生转动,驱动伸缩杆伸出外壳,使得驱动杆将平衡装置向前推动,平衡装置下翻,滚动件接触地面,保持车体的平衡;当车速感应模块感应到车辆的行驶速度超过慢速下限时,车速感应模块将信号反馈至控制模块;控制模块收到信号后控制驱动件反向转动,减速件在驱动件的驱动下发生转动,驱动伸缩杆缩入外壳内,使得驱动杆将平衡装置向上拉动,平衡装置上翻,离开地面即可。

或者当倾角感应模块感应到车体的倾斜角度超过限制值时,倾角感应模块将信号反馈至控制模块;控制模块收到信号后控制驱动件启动并正向转动,减速件在驱动件的驱动下发生转动,驱动伸缩杆伸出外壳,使得驱动杆将平衡装置向前推动,平衡装置下翻,滚动件接触地面,保持车体的平衡;当车速感应模块感应到车体的倾斜角度恢复至正常角度时,倾角感应模块将信号反馈至控制模块;控制模块收到信号后控制驱动件反向转动,减速件在驱动件的驱动下发生转动,驱动伸缩杆缩入外壳内,使得驱动杆将平衡装置向上拉动,平衡装置上翻,离开地面即可。

或者,当车辆停车或处于慢速转弯(车速未达到慢速下限,倾斜角度未达到限制角度时),可手动按压控制开关到开启位,控制器接收到命令后控制驱动件启动并正向转动,减速件在驱动件的驱动下发生转动,驱动伸缩杆伸出外壳,使得驱动杆将平衡装置向前推动,平衡装置下翻,滚动件接触地面,保持车体的平衡,使得车辆平稳转弯或平稳停放;当转弯完成后,手动按压控制开关到关闭位,控制器接收到命令后控制驱动件反向转动,减速件在驱动件的驱动下发生转动,驱动伸缩杆缩入外壳内,使得驱动杆将平衡装置向上拉动,平衡装置上翻,离开地面即可。

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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