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及其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98685发布日期:2018-10-02 19:54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及其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特别是一种应用于具有前、后轮的交通工具煞车系统的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及其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



背景技术:

近几年来,由于健康及运动观念的不断提升,骑乘脚踏车已经成为很多国家人民的主要运动项目之一,又机车更是日常重要的交通工具。不管是运动专用脚踏车、代步脚踏车、休闲脚踏车、公共脚踏车、或是机车,使用人口比例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在如此大量地使用脚踏车的同时,其骑乘事故亦无可避免的经常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生命或财产的损失,报章杂志上也经常出现脚踏车骑乘事故的报导。

综观现行脚踏车制造技术及外加改良,大多又仅从结构材质、车体重量、风阻比例、骑乘舒适、警示灯具添加或卫星定位追踪搜寻等着手。然而当脚踏车高速行驶时,若先使用前轮煞车,则很容易造成车辆翻覆的问题,此外,若对前、后轮进行一次性的急煞车,则容易有打滑的危险。

当脚踏车在高速运动时,尤其车辆拥挤的都市或山谷中,一不小心跌倒,就会有无法弥补的危险,如何发展及创造出一种对任何煞车动作都能立即自动反应,并且能自动且即时地将误动作转变为正确煞车动作的煞车结构,以避免前轮先煞车或前、后轮进行一次性的急煞车,确保骑士的安全,已成为现今脚踏车设计上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及其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其是要解决煞车时前轮锁死、前后轮的煞车力量无法动态平衡分配施力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是用以驱动前轮煞车模块及后轮煞车模块,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包括:壳体,其具有第一容置空间及一组第一开口及一组第二开口;驱动模块,可滑动的设于第一容置空间,又驱动模块具有一组支撑件;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其为跷跷板块借由转轴可旋转的固设于该组支撑件并具有第一侧边及第二侧边,又第一施力单元连接于第一侧边,第二施力单元连接于第二侧边;至少一个煞车控制线,穿越第一开口后,连接带动驱动模块;第一施力单元,穿越第二开口后,驱动前轮煞车模块;以及第二施力单元,穿越第二开口后,驱动后轮煞车模块。

前述的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中该转轴是位于该跷跷板块的重心,且该第一施力单元及该第二施力单元,是位于同一水平位置。

前述的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中该转轴是位于该跷跷板块的重心,且该第一施力单元及该第二施力单元,是位于不同水平位置。

前述的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中该转轴是位于该跷跷板块重心向第一侧边方向水平横移的位置,且该第一施力单元及该第二施力单元,是位于同一水平位置或不同水平位置。

前述的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中该第一施力单元及该第二施力单元,分别为后轮煞车线及前轮煞车线。

本实用新型又提供一种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其包括:一组支撑件;以及跷跷板块,其借由转轴可旋转的固设于该组支撑件并具有第一侧边及第二侧边,又第一施力单元连接于第一侧边,第二施力单元连接于第二侧边。

前述的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中该转轴是位于该跷跷板块的重心,且该第一施力单元及该第二施力单元,是位于同一水平位置。

前述的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中该转轴是位于该跷跷板块的重心,且该第一施力单元及该第二施力单元,是位于不同水平位置。

前述的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中该转轴是位于该跷跷板块重心向第一侧边方向水平横移的位置,且该第一施力单元及该第二施力单元,是位于同一水平位置或不同水平位置。

前述的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其中该第一施力单元及该第二施力单元,分别为后轮煞车线及前轮煞车线。

借由本实用新型的实施,可达到下列进步功效:

一、煞车时防止前轮锁死。

二、能动态多次调整自动平衡分配施力,使前、后轮煞车得到最佳动态平衡分配。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A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应用于机车的实施例图。

图1B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分配式煞车装置应用于脚踏车的实施例图。

图2A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的实施例图。

图2B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驱动模块与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的分解实施例图。

图3A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驱动模块与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的结合实施例图。

图3B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驱动模块与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的侧视实施例图。

图4A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转轴、第一施力单元、及第二施力单元的状态实施例图一。

图4B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转轴、第一施力单元、及第二施力单元的状态实施例图二。

图5A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转轴、第一施力单元、及第二施力单元的状态二实施例图一。

图5B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转轴、第一施力单元、及第二施力单元的状态二实施例图二。

图5C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转轴、第一施力单元、及第二施力单元的状态二实施例图三。

图5D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转轴、第一施力单元、及第二施力单元的状态二实施例图四。

图6A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转轴、第一施力单元、及第二施力单元的状态三实施例图一。

图6B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转轴、第一施力单元、及第二施力单元的状态三实施例图二。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00: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 10:壳体

110:第一容置空间 120:第一开口

130:第二开口 20:驱动模块

210:第二容置空间 220:第三开口

230:支撑件 240:第二容置空间顶部

30: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 310:跷跷板块

311:圆形单边局部切除 312:圆形双边局部切除

320:第一侧边 330:第二侧边

340:转轴 40:煞车控制线

410:端子 420:弹簧

50:第一施力单元 60:第二施力单元

θ1:第一角度 θ2:第二角度

L1:第一力臂 L2:第二力臂

L3:转轴水平线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A至图3B所示,本实施例为一种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100,其是用以驱动前轮煞车模块及后轮煞车模块,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100,其包括:壳体10;驱动模块20;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30;至少一个煞车控制线40;第一施力单元50;以及第二施力单元60。

壳体10,为自动平衡分配式煞车装置100的外壳,其具有第一容置空间 110及一组第一开口120及一组第二开口130。第一开口120及第二开口130可以设置在壳体10的上方处。

驱动模块20,其是可滑动的设于壳体10内的第一容置空间110,驱动模块20其壁体与壁体上的一对穿孔形成了一组支撑件230。驱动模块20的中间部位可进一步形成有第二容置空间210,又驱动模块20的下方部位可形成第三开口220。

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30,其为跷跷板块310并借由转轴340使自动分配施力模块30,可旋转的固设于该组支撑件230上,且自动分配施力模块30 具有第一侧边320、第二侧边330,又第一施力单元50连接于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30的第一侧边320,第二施力单元60连接于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 30的第二侧边330。

至少一个煞车控制线40,可以为前煞车控制线及后煞车控制线,其分别穿越二个第一开口120,然后连接带动驱动模块20。

其设置的方式,可以例如是将煞车控制线40穿透驱动模块20的上方并进入驱动模块20的第二容置空间210,又借由煞车控制线40端部的端子410 带动驱动模块20,当煞车控制线40作动时,使得驱动模块20在第一容置空间110内滑动。

在某些情况,亦可以使用单一煞车控制线40,煞车控制线40穿越一个第一开口120,然后穿透驱动模块20的上方并进入驱动模块20的第二容置空间210,同样的借由煞车控制线40端部的端子410带动驱动模块20,使得驱动模块20在第一容置空间110内滑动。

为了能让煞车控制线40有效的复位,因此每一煞车控制线40端部可以设有弹簧420,将弹簧420连接于煞车控制线40的端子410与自动分配施力模块30接近两侧边的位置,借由弹簧420可以使煞车控制线40有效的复位。

当驱动模块20在第一容置空间110内滑动时,将同步的借由转轴340带动自动平衡分配施力模块30移动,此时第一施力单元50及第二施力单元60 也会被同步带动,但由于转轴340是可旋转的固定在驱动模块20的支撑件 230上,因此第一施力单元50及第二施力单元60的施力会随着前、后轮煞车模块的阻力状态,而自动的被动态调整。

由于转轴340、第一施力单元50及第二施力单元60间的位置关系,将会因为设置的状态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特别说明如下:

如图4A至图4B所示的状态一、当转轴340位于跷跷板块310的重心,且第一施力单元50及第二施力单元60,是位于同一水平位置时;此时转轴340 与第一施力单元50及转轴340与第二施力单元60间的位置关系为镜射关系,因此第一施力单元50与第二施力单元60输出的煞车力为相等;但因为转轴 340的旋转,因此跷跷板块310将随着前、后两边的煞车阻力,进行间歇式的煞车动态平衡分配,也就是ABS(Anti-lock Braking System)的煞车效果,因此可以达到防止煞车锁死的功效。

如图5A至图5D所示的状态二、当转轴340是位于跷跷板块310重心向第一侧边320方向水平横移的位置,且第一施力单元50及第二施力单元60,是位于同一水平位置或不同水平位置。例如第一施力单元50及第二施力单元 60均位于转轴水平线L3的上方或位于转轴水平线L3的线上,但第一施力单元50与转轴340的距离短于第二施力单元60与转轴340的距离,因此转轴340 与第一施力单元50产生的第一力臂L1小于转轴340与第二施力单元60产生的第二力臂L2。

当支撑件230带动转轴340后,因为第一力臂L1小于第二力臂L2,因此第一施力单元50输出的煞车力将大于第二施力单元60输出的煞车力;但第一施力单元50将会产生较大的位移,因此第一施力单元50会提早产生煞车效果,假若第一施力单元50是连接后煞车模块,则会产生后煞车模块先作动,然后前煞车模块后作动的关系,因而达到防止前煞车先作动所产生的翻车危险。

同样的,因为转轴340的旋转,因此跷跷板块310将随着前、后两边的煞车阻力,进行间歇式的动态平衡分配,也就是ABS的煞车效果,因此可以再次达到防止煞车锁死的功效。

如图6A至图6B所示的状态三、当转轴340是位于跷跷板块310的重心,且第一施力单元50及第二施力单元60,是位于不同水平位置时;例如第一施力单元50位于转轴水平线L3的上方,又第二施力单元60位于转轴水平线 L3的下方,此时转轴水平线L3与第一施力单元50产生的第一角度θ1,因为正负值,大于转轴水平线L3与第二施力单元60产生的第二角度θ2。

当支撑件230带动转轴340后,因为第一角度θ1大于第二角度θ2,因此第二施力单元60会提早产生煞车效果,假若第二施力单元60是连接后煞车模块,则会产生后煞车模块先作动,然后前煞车模块再作动的关系,因而达到防止前煞车模块先作动所产生的翻车危险。

同样的,因为转轴340的旋转,因此跷跷板块310将随着前、后两边的煞车阻力,进行间歇式的动态平衡分配,也就是ABS的煞车效果,因此可以再次达到防止煞车锁死的功效。

如图4A至图6B所示,以上各种状态,跷跷板块310可以为圆形,但若为了有效控制煞车行程,可以将跷跷板块310形成圆形单边局部切除311,例如将上半部的局部切除,借由第二容置空间顶部240形成阻挡件,以限制跷跷板块310摆动的幅度,以达到有效控制煞车行程的目的。此外,跷跷板块 310亦可以为矩形或三角形…等。

或者亦可借由第一容置空间110底面形成阻挡件,亦可将跷跷板块310 下半部的局部切除;此外亦可将跷跷板块310形成圆形双边局部切除312,也就是上、下半部的局部都切除。

第一施力单元50,穿越第二开口130后可用以驱动前轮煞车模块;又第二施力单元60,穿越另一第二开口130后可用以驱动后轮煞车模块。而第一施力单元50及第二施力单元60,分别为后轮煞车线及前轮煞车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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