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式母婴三轮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66356发布日期:2018-09-29 03:25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童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了一种折叠式母婴三轮车。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儿童车种类繁多,且功能各异,例如中国专利cn20528281u公开了一种学步车,其包括主梁、座椅、车把、两前轮及两后轮,结构稳定,儿童学步时不易摔倒。

但是,现有的儿童车有以下缺点:

1.现有市场上的儿童车要么只具有儿童自主骑行或学步的功能,要么只具有家长推动的功能;或者虽然兼具以上两种功能,但家长不能控制儿童车转向,容易带来危险。

2.兼具学步和骑行功能并且家长能控制儿童车转向的儿童车,该类儿童车大多数不具有折叠功能,当儿童不乘坐的时候,儿童车体积大,不方便携带。

3.现有的大多数儿童车只具有学步功能或者只具有骑行功能,功能单一,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例如中国专利cn204137239u公开了一种可外加踏板的滑步车,具有第一卡掣部和第二卡掣部,当儿童学步的时候可将踏板收纳起来,当儿童需要骑行的时候,可将脚踏板安装上供骑行用,但是该方案中,踏板的收纳是竖直方向收纳在前支撑件上,当家长需要推动儿童车的时候,会出现儿童的双脚无处搁置的尴尬情形。

4.现有的儿童车座垫不可调,不能适应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的学步和骑行。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折叠式母婴三轮车,该三轮车家长可通过后推手控制前轮转向,并且前轮可折叠起来。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

一种折叠式母婴三轮车,包括前车轮、后车轮、车梁、连接所述前车轮的前支撑件、连接所述后车轮的后支撑件和后推手转向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支撑件通过一前折叠机构可转动地设于所述车梁前端,并设有一展开位置和一折叠位置;

所述后推手转向机构包括与所述车梁尾端转动连接的后推手、固定连接于所述前支撑件上的转动件和可选择地与所述转动件连接并受所述后推手控制的传动机构;

在所述前支撑件处于展开位置时,所述传动机构与所述转动件连接;在所述前支撑件处于折叠位置时,所述传动机构与所述转动件分离。

进一步地,所述转动件设有齿轮部;所述传动机构包括转动齿轮和拉杆;所述转动齿轮枢接于所述车梁的前端并可选择地与所述齿轮部啮合。

进一步地,所述前折叠机构包括前定位座、前驱动座和定位机构,所述前驱动座与所述前定位座枢接;所述前定位座与所述车梁前端固定连接,所述前驱动座与所述前支撑件固定连接,所述定位机构连接于所述前驱动座和所述前定位座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前驱动座上的弹性定位销和设置在所述前定位座上的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一定位孔和所述第二定位孔设于与所述前定位座枢转中心同心的圆上。

进一步地,还包括后折叠机构,所述后支撑件设于所述车梁尾端,并和所述车梁通过所述后折叠机构可转动连接;

所述后折叠机构包括后定位座、后驱动座和后弹性机构,所述后定位座与所述车梁尾端固定连接,所述后支撑件与所述后定位座枢接;所述后驱动座为与所述后支撑件适配套接的套管,所述套管上设有限位块,所述后定位座的边缘设有第一限位卡口和第二限位卡口;所述后弹性机构用于将所述限位块抵接在所述第一限位卡口或所述第二限位卡口中;

当所述限位块卡入所述第一限位卡口时,所述后支撑件处于展开位置,当所述限位块卡入所述第二限位卡口时,所述后支撑件处于折叠位置。

进一步地,后推手转向机构还包括驱动件,所述后推手可拆卸地枢接在所述驱动件上。

相比现有技术,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提供的折叠式母婴三轮车,家长可通过后推手控制三轮车的前轮转向,并且三轮车的前轮可折叠收纳起来,体积小,方便携带。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后支撑件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座垫调节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后推手转向机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的传动机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梁;2、前支撑件;21、踏板;22、前轮转轴;23、轴部;3、后支撑件;41、前定位座;411、第一定位孔;412、第二定位孔;42、前驱动座;421、弹性定位销;51、后定位座;511、第一限位卡口;512、第二限位卡口;52、套管;521、限位块;53、限位弹簧;61、后推手;62、转动套管;621、耳板;63、传动机构;631、转动齿轮;632、拉杆;64、转动件;641、齿轮部;642、转动板;7、座垫;81、座垫底座;811、限位孔;82、调节底座;821、限位槽;83、调节柄;831、限位柱;84、弹性件;9、前车轮;10、后车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如图1、图2、图3、图4所示,一种折叠式母婴三轮车,包括前车轮9、后车轮10、车梁1、连接前车轮9的前支撑件2、连接后车轮10的后支撑件3和后推手转向机构,前支撑件2通过一前折叠机构可转动地设于车梁1前端,并设有一展开位置和一折叠位置;后推手转向机构包括与车梁1尾端转动连接的后推手61、固定连接于前支撑件2上的转动件64和可选择地与转动件64连接并受后推手控制的传动机构63;在前支撑件2处于展开位置时,传动机构63与转动件64连接;在前支撑件2处于折叠位置时,传动机构与转动件64分离。转动件64设有齿轮部641;传动机构包括转动齿轮631和拉杆632;转动齿轮631枢接于车梁1的前端并可选择地与齿轮部641啮合。前折叠机构包括前定位座41、前驱动座42和定位机构,前驱动座42与前定位座41枢接;前定位座41与车梁1前端固定连接,前驱动座42与前支撑件2固定连接,定位机构连接于前驱动座42和前定位座41之间。定位机构包括设置在前驱动座42上的弹性定位销421和设置在前定位座41上的第一定位孔411和第二定位孔412;第一定位孔411和第二定位孔412设于与前定位座41枢转中心同心的圆上。还包括后折叠机构,后支撑件3设于车梁1尾端,并和车梁1通过后折叠机构可转动连接;

后折叠机构包括后定位座51、后驱动座和后弹性机构,后定位座51与车梁1尾端固定连接,后支撑件3与后定位座枢接;后驱动座51为与后支撑件3适配套接的套管52,套管52上设有限位块521,后定位座51的边缘设有第一限位卡口511和第二限位卡口512;后弹性机构用于将限位块521抵接在第一限位卡口511或第二限位卡口512中;

当限位块521卡入第一限位卡口511时,后支撑件3处于展开位置,当限位块521卡入第二限位卡口512时,后支撑件3处于折叠位置。该方案后支撑件3可折叠收纳,也即后轮可折叠收纳起来,缩小了三轮车的体积,方便携带。后推手转向机构还包括驱动件,后推手61可拆卸地枢接在驱动件上。当定位销421卡入第一定位孔411时,前支撑件2处于展开位置,当定位销421卡入第二定位孔412时,前支撑件2处于折叠位置。该方案前支撑件2可折叠收纳,也即前轮可折叠收纳起来,缩小了三轮车的体积,方便携带。所述弹性机构包括限位弹簧53,限位弹簧53设于后支撑件3侧面,用于将限位块521抵接在第一限位卡口511或第二限位卡口512中。该方案中,弹性机构采用限位弹簧53,安装在后支撑件3和套管52两者的侧壁之间,起到将限位块521抵在第一限位卡口511或第二限位卡512口中,从而限制后支撑件3的转动。

后推手转向机构还包括跟随后推手61转动而转动的驱动件、传递驱动件动力的传动机构63和受传动机构63带动的转动件64;驱动件为转动套管62,转动套管62外侧面设有耳板621,转动套管62与后推手61套接;转动件包括齿轮部64,齿轮部64与前支撑件2固定套接;传动机构63包括转动齿轮631和拉杆632,转动齿轮631设于车梁1前端并与车梁1枢接;拉杆632一端与耳板621转动连接,另一端与转动齿轮631转动连接;齿轮部64与转动齿轮631可选择地嵌合。在另一实施例中,三轮车其他结构与第一实施例相同,传动机构63也可以为如图5所示,转动齿轮631换成转动板642,转动板642与车辆1前端转动连接,转动板642上设有两个卡接柱,转动件64上适配的设有两个卡口,卡口与卡接柱的配合同样可以实现折叠和展开过程中的转向控制。

折叠式母婴三轮车还包括座垫7和座垫调节机构,座垫7通过座垫调节机构与车梁1连接;座垫调节机构用于调节座垫7在车梁1上的前后位置。座垫调节机构包括座垫底座81、调节底座82和调节柄83;座垫底座81与调节底座82可滑动连接,调节底座82与车梁1固定连接;座垫底座81上设有限位孔811,调节底座82上设有与限位孔811适配的限位槽821;调节柄83设于座垫7和座垫底座81之间,调节柄83一端为转动端,另一端为自由端;调节柄83与座垫7之间设有弹性件84,调节柄83上设有贯穿限位孔811并卡入限位槽821的限位柱831,弹性件84用于将限位柱831保持在限位槽821中。采用座垫调节机构,可以调节座垫7在车辆1上的前后位置,适应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骑行。

前支撑件2还包括踏板21、前轮转轴22和与前轮转轴22轴线平行的轴部23,踏板21可拆卸的固定在前轮转轴22或轴部23上。踏板21既可以安装在前轮转轴22上,此时三轮车可以用来骑行;踏板21也可以安装在轴部23上,此时三轮车可以用来学步,并且家长推动三轮车的时候,安装在轴部23上的踏板21可以用来搁置儿童的双脚,同时,踏板21不在前轮转轴22上,不会发生踏板21随前轮9转动而伤到儿童的情况。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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