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摩托车侧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17390发布日期:2019-04-05 21:20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一种摩托车侧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摩托车侧支架。



背景技术:

摩托车侧支架安装于摩托车车身侧下方,包括侧支架主体,侧支架主体上端连接有侧支架上接头,侧支架上接头与车架活动连接,侧支架主体靠近上端部位设有弹簧挂销,还包括具有两个自由端呈“V”形的脚撑杆,脚撑杆通过焊接固定于侧支架主管靠近下端部位。

现有的侧支架存在以下缺点:侧支架主体为圆形,其底端的弯折部在弯折成型时弯折处会被折扁,这样造成弯折处无法承受较大的力,故弯折处需要焊接加强筋,额外增加了加工工序和材料,提高了加工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针对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摩托车侧支架,它主要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侧支架主体的承受力度小,加工成本高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摩托车侧支架,包括侧支架主体,所述侧支架主体的上端设有用于与车架活动连接的上接头,所述侧支架主体上沿其长度方向上设有至少两个螺纹孔,各所述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有连接杆,所述侧支架主体的下端设有用于与地面接触的支撑部,所述支撑部与侧支架主体一体成型,且支撑部的底面面积大于侧支架主体的横截面面积,所述支撑部的底面与侧支架主体的中轴线的夹角为60°~75°,所述支撑部的底面通过螺栓连接有硬质塑胶块。

进一步的,所述硬质塑胶块的底面设置有防滑凸条。

进一步的,所述螺纹孔的个数为两个。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杆包括与螺纹孔螺纹连接的螺纹部、连接部以及防刮部,所述防刮部设置成半圆球状,所述连接部上靠近防刮部上设有用于与弹簧连接的凹槽。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部上沿径向方向上设有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侧支架主体上设有长条槽。

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摩托车侧支架,通过支撑部与侧支架主体一体成型,且支撑部的底面面积大于侧支架主体的横截面面积,使得侧支架主体和支撑部的承受力度得到保障,同时设置的硬质塑胶块有利于更换,保持侧支架本体的美观,并且降低支撑部的加工精度,提高侧支架本体的加工速度,设置多个螺纹孔,且螺纹孔内螺纹连接连接杆,上侧的连接杆可与弹簧连接用于收放侧支架主体,下侧的连接杆可用于脚撑杆,连接杆部件同一,可批量生产安装,节省了加工工序,降低加工成本;进一步的,硬质塑胶块的底面设置的防滑凸条,增加硬质塑胶块与地面之间的摩擦力;进一步的,连接部上沿径向方向上设有通孔,有利于连接杆的安装;进一步的,侧支架主体上设有长条槽,降低侧支撑主体的重量,从而降低摩擦的整体重量,有利于提高摩托车的行驶品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连接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硬质塑胶块的底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为:

参考图1、图2与图3,一种摩托车侧支架,包括圆柱状的侧支架主体1,所述侧支架主体1的外圆周面上沿轴向方向设有两个平面2,各所述平面2上设有长条槽3,所述侧支架主体1的上端设有U型状用于与车架活动连接的上接头 4,所述侧支架主体1与上连接头4一体成型,所述侧支架主体1上沿其长度方向上设有两个螺纹孔,各所述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有连接杆5,所述连接杆5包括与螺纹孔螺纹连接的螺纹部51、连接部52以及防刮部53,所述防刮部53设置成半圆球状,所述连接部52上靠近防刮部53上设有用于与弹簧连接的凹槽6,所述连接部52上沿径向方向上设有通孔7,所述侧支架主体1的下端设有用于与地面接触的支撑部8,所述支撑部8与侧支架主体1一体成型,且支撑部8的底面面积大于侧支架主体1的横截面面积,所述支撑部8的底面与侧支架主体1 的中轴线的夹角为60°,所述支撑部8的底面通过螺栓连接有硬质塑胶块9,所述硬质塑胶块9的底面设置有防滑凸条10。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方式是:本摩托车侧支架,通过支撑部8与侧支架主体1 一体成型,且支撑部8的底面面积大于侧支架主体1的横截面面积,使得侧支架主体1和支撑部8的承受力度得到保障,同时设置的硬质塑胶块9有利于更换,保持侧支架本体1的美观,并且降低支撑部8的加工精度,提高侧支架本体1的加工速度,设置两个螺纹孔,且螺纹孔内螺纹连接连接杆5,上侧的连接杆5可与弹簧连接用于收放侧支架主体1,下侧的连接杆5可用于脚撑杆,连接杆5部件同一,可批量生产安装,节省了加工工序,降低加工成本;硬质塑胶块9的底面设置的防滑凸条10,增加硬质塑胶块9与地面之间的摩擦力;连接部52上沿径向方向上设有通孔7,有利于连接杆5的安装;侧支架主体1上设有长条槽3,降低侧支撑主体1的重量,从而降低摩擦的整体重量,有利于提高摩托车的行驶品质。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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