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船舶用脱硫系统,其具备:
发电机,与主机分开设置于船舶且具有发电机发动机;
辅助锅炉,生成向具有蒸汽机且进行所述船舶中的装卸作业的装卸设备供给的致动流体;及
脱硫装置,具有与所述发电机发动机及所述辅助锅炉的各排气口连接且进行来自所述发电机发动机的第1废气及来自所述辅助锅炉的第2废气的脱硫处理的共同的反应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用脱硫系统,其中,
若将预定期间内的所述第1废气的排气量设为c1、将所述预定期间内的所述第2废气的排气量设为c2、将所述预定期间内的所述第1废气的排气喷出压力的平均值设为v1、将所述预定期间内的所述第1废气的排气喷出压力与所述平均值之差的最大值设为v2,则所述排气量c1、所述排气量c2、所述平均值v1及所述最大值v2满足以下关系,
(v2/v1)×(c1/c2)≤0.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用脱硫系统,其具备:
控制部,通过控制所述发电机及所述辅助锅炉的负荷,使所述排气量c1、所述排气量c2、所述平均值v1及所述最大值v2满足所述关系。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船舶用脱硫系统,其具备:
配管,连接所述辅助锅炉的排气口与所述反应塔,
所述配管具有加宽部,该加宽部通过减小所述最大值v2,使所述排气量c1、所述排气量c2、所述平均值v1及所述最大值v2满足所述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船舶用脱硫系统,其中,
所述反应塔与设置于所述主机的主机发动机的排气口连接,进行来自所述主机发动机的第3废气的脱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