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可呼吸面罩,尤其涉及一种全脸式浮潜用面罩。
背景技术:
1、为了让使用者的口与鼻能够自由呼吸,而且免去携带面罩与呼吸管的不便,目前发展出各式各样的全脸式浮潜面罩(full face snorkel mask,ffsm)。ffsm的设计将呼吸管固定设于面罩本体的上方,并与面罩本体内部呈流体连通,另外,再分别设置独立的进气通道及排气通道,尽可能让使用者吸进来的新鲜空气,不要与上一次吐出的脏空气(含二氧化碳)混合,以达到舒适及安全的目的。
2、然而,通常在这样的设计中,吸入的空气,其路径会经由呼吸管、上室(对应遮蔽使用者眼睛),通过进气单向阀,即进入下室(对应遮蔽使用者鼻口),供给使用者;而吐出的空气,则会经由设在本体外缘的排气通道,运行半圈再进入呼吸管,跑完整个呼吸管的长度,才向外排出。在这样的配置中,显然排气路径远比进气路径长,使用者只能增加吐气量,才能比较彻底完成排气动作,这样大口吐气的结果,也必须配合大口吸气,才能建立一个吸吐气的平衡循环,非常耗费使用者的体力。
3、为了要克服上述问题,业者开始思考缩短排气路径的设计。目前已有的设计将排气通道的排气口设置在面罩主框上。该设计的具体作法是将呼吸管内的排气管分离出来,让呼吸管只作为吸入新鲜空气的通道,而使用者吐出的空气于绕行面罩外缘半圈后直接,转接至面罩主框上的排气口向外排出,不须再进入呼吸管,如美国第11,312,457号专利案所示。
4、但是,此设计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因为浮潜面罩的主框、镜片、裙部必须要互相嵌合,以达到防水目的,将排气口设在主框上,又要与面罩本体外缘的排气通道连通,无疑增加结构复杂度,制造成本提高,面罩本体的水密性可能因此下降。
5、有鉴于此,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就成为业界的一致目标。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独立于呼吸管的排气装置的可呼吸面罩。将呼吸管的进气方式维持不变并让呼吸管只负责进气通道的部分,不再负责排气通道的部分。如此一来,呼吸管就会变成纯吸气管,进气流量自然可以变大,且可设计成比传统的呼吸管细,进而使可呼吸面罩整体更轻量化。
2、至于排气部分,则是通过自防水密封裙(例如,硅胶材质)侧边沿上室周缘布置的排气通道直接一体向上延伸成型的排气装置来达成。因此,相对于公知技术,本发明的排气通道不须与中央的呼吸管衔接而是于面罩本体的侧边直接向上衔接排气装置,从而排气路径不须延伸到呼吸管顶端,而形成与呼吸管互为独立的排气路径,且排气路径明显缩短。
3、再者,本发明的排气装置自防水密封裙直接一体向上延伸成型,而与外缘的排气通道连通,不但结构复杂度低且制造成本低,更不会影响原先面罩的主框、镜片、裙部互相嵌合的结构,可保有良好的水密性。
4、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公开一种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包含一呼吸管及一本体。该呼吸管具有一上端部及与该上端部相对的一下端部,且该呼吸管的内部形成一进气管。该上端部具有一进气口,供吸入空气经由该进气口进入该上端部并沿着该进气管流向该下端部。该本体与该呼吸管的该下端部连接,且该本体的内部与该进气管流体连通。该本体包含一主框、与该主框连接的一镜片、至少部分与该主框及该镜片嵌合的一防水密封裙、一排气装置、一进气通道以及一排气通道。该防水密封裙适可贴合于一使用者的脸部。该防水密封裙具有一间隔件,将该本体的该内部分隔成一上室及一下室。该排气装置独立于该呼吸管外且自该防水密封裙的一侧边部一体向上延伸成型。该进气通道形成并连通于该进气管与该下室之间。该排气通道形成并连通于该下室与该排气装置之间。该排气装置设有一排气单向阀,以该使用者吐出的脏空气,适可自该下室通过该排气通道及该排气装置,从该排气单向阀向外排出。
5、此外,本发明更公开一种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包含一呼吸管及一本体。该呼吸管具有一上端部及与该上端部相对的一下端部,且该呼吸管的内部形成一进气管。该上端部具有一进气口,供吸入空气经由该进气口进入该上端部并沿着该进气管流向该下端部。该本体与该呼吸管的该下端部连接,且该本体的内部与该进气管流体连通。该本体包含一主框、与该主框连接的一镜片、至少部分与该主框及该镜片嵌合的一防水密封裙、两个排气装置、一进气通道以及两个排气通道。该防水密封裙适可贴合于一使用者的脸部。该防水密封裙具有一间隔件,将该本体的该内部分隔成一上室及一下室。该两个排气装置独立于该呼吸管外,且各该两个排气装置自该防水密封裙的一侧边部一体向上延伸成型。该进气通道形成并连通于该进气管与该下室之间。各该两个排气通道对应形成并连通于该下室与该两个排气装置其中之一之间。各该两个排气装置设有一排气单向阀,以该使用者吐出的脏空气,适可自该下室通过该两个排气通道及该两个排气装置,从各该两个排气装置的该排气单向阀向外排出。
1.一种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包含: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排气装置独立于该镜片及该主框之外。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排气装置的一顶端一体成形出一基座,该排气单向阀具有一阀片,气密地覆盖于该基座上;其中该基座为一轮辐状,具有一中央孔,用以固定该阀片。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排气装置具有一内径,介于该排气通道的内径的1至2倍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排气通道由该防水密封裙及该镜片的一内表面沿该镜片的一外周缘所共同界定。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排气装置为一短管。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排气装置的一顶端套设有一轮辐形基座,该排气单向阀具有一阀片,气密地覆盖该轮辐形基座;其中该轮辐形基座具有一中央孔,用以固定该阀片。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短管具有一内径,介于该排气通道的内径的1至2倍之间。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短管为弯折形,朝与该镜片的一表面平行的方向延伸一第一长度,接着向后以一角度延伸一第二长度。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长度介于10毫米至100毫米之间,该第二长度介于10毫米至100毫米之间,而该角度则介于45度至175度之间。
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该排气通道由该防水密封裙及该镜片的一内表面沿该镜片的一外周缘所共同界定。
12.一种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包含: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各该两个排气装置独立于该镜片及该主框之外。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各该两个排气装置的一顶端一体成形出一基座,以及各该两个排气装置的该排气单向阀具有一阀片,气密地覆盖于该基座上;其中,该基座为一轮辐状,具有一中央孔,用以固定该阀片。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各该两个排气装置具有一内径,介于各该两个排气通道的内径的1至2倍之间。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浮潜用的可呼吸面罩,其特征在于,各该两个排气通道由该防水密封裙及该镜片的一内表面沿该镜片的一外周缘所共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