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动力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动力驱动组件、倾转组件、机体和固定基座;
所述动力驱动组件与所述倾转组件固定连接;
所述倾转组件通过所述固定基座固定在所述机体上;以及
所述倾转组件用于带动驱动组件在预设范围角度内进行转动;
所述倾转组件包括旋转轴、第一齿轮、第二齿轮和倾转控制电机;
所述倾转控制电机与所述固定基座固定连接,且所述第二齿轮套设于所述倾转控制电机的转子;
所述旋转轴与所述固定基座转动连接,且套设有所述第一齿轮;
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且适于当所述倾转控制电机转动时带动旋转轴进行转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预设范围角度为0度到90度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齿轮套设于所述旋转轴的重心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力驱动组件包括两个驱动部;
两个所述驱动部分别设置于所述旋转轴两端,且与所述旋转轴固定连接;
两个所述驱动部与所述旋转轴呈H形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动力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部包括连接件以及位于连接件前后且分别正反设置的两个驱动件;
所述连接件中间设有通孔,且所述旋转轴穿过所述通孔后与所述连接件固定连接;
所述连接件的两端分别与两个所述驱动件固定连接;
在所述倾转组件带动驱动组件在预设范围角度内进行转动时,所述旋转轴适于带动两连接件同步转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力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件包括倾转轴、螺旋桨电机以及螺旋桨;
所述倾转轴一端与所述连接件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螺旋桨电机固定连接;
所述螺旋桨与所述螺旋桨电机的转子固定连接。
7.如权利要求5-6任一项所述的动力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连接件呈Z形,其两端间隔设置,且向相反方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