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骨架及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36974发布日期:2018-08-24 06:16阅读:42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无人机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无人机骨架及无人机。



背景技术:

无人机是指利用无线遥控设备和自身的控制装置进行控制的不载人飞行器,例如无人直升机、无人固定翼机、无人伞翼机、多旋翼无人机等等。近十几年来,无人机已被广泛应用于航拍摄影、电力巡检、环境监测、森林防火、灾情巡查、防恐救生、军事侦察、战场评估等领域,能够有效克服有人驾驶飞机进行空中作业的不足,降低购买与维护成本,提高运载工具的安全性。

多旋翼无人机为了确保升力和载重能力,必须选择相应的电机和相应配套尺寸的螺旋桨,大载重就要求大尺寸螺旋桨,要保证螺旋桨相互不相交则必须保持一定的轴距才行。同等轴距情况下,轴数越多则桨的尺寸就只能越小。因此为满足大的载重量,就必须设计很大尺寸轴距的多旋翼,则旋翼机的体积也就越大。无论是四轴、六轴或八轴旋翼机,收起来都需要一个巨大的矩形立方体箱子装运,不便于装箱及运输携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人机骨架及无人机,以缓解了现有技术中无人机存在的不方便收纳与携带的技术问题。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无人机骨架,包括:机身骨架和机臂,所述机臂的数量为多个;所述机臂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用于固定安装螺旋桨机构,所述第二端与所述机身骨架的周向侧面活动连接,以使所述第二端距离所述机身骨架的距离可调。

进一步的,所述机臂与所述机身骨架铰接。

进一步的,所述机臂与所述机身骨架的铰接轴垂直于所述机身骨架的上下表面,以使所述机臂能够在与所述机身骨架平行的面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机身骨架包括上板和下板,所述上板和下板平行且间隔设置,所述机臂的第二端铰接在所述上板与下板之间;

所述上板和下板上分别对应设置有第一限位条形孔和第二限位条形孔,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和第二限位条形孔为圆弧形,所述机臂的相对两侧面上对应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对应的第一限位凸起,以及与所述第二限位条形孔对应的第二限位凸起;所述第一限位凸起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内,并能够沿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滑动;所述第二限位凸起位于所述第二限位条形孔内,并能够沿所述第二限位条形孔滑动。

进一步的,所述机臂与所述机身骨架之间对应设置有定位锁止结构,所述定位锁止结构锁止后,用于使所述机臂保持收纳状态或者展开状态。

进一步的,所述上板上设置有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一定位孔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一端的外侧方,所述第二定位孔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的另一端的外侧方;

所述机臂上设置有弹性定位销,所述弹性定位销包括销头和销座,所述销座包括销孔,所述销头滑动连接在所述销孔内,且所述销头与所述销座之间设置有压缩弹簧,所述销头的长度小于所述销孔的深度,以使所述销头可伸缩地设置在所述销座内;

所述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位于所述销头的运动路径上,以使所述弹性定位销转动至所述第一定位孔或者第二定位孔时,所述销头从所述第一定位孔或者第二定位孔伸出。

进一步的,所述销头的外端部为球头状;所述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均为喇叭形结构,所述喇叭形结构包括位于所述上板背向所述下板一面的第一开口,以及位于所述上板朝向所述下板一面的第二开口,沿所述第一开口向所述第二开口方向,所述喇叭形结构的内径逐渐增大,且所述喇叭形结构内壁面与所述上板朝向所述下板的一面之间倒圆角。

进一步的,所述机身骨架包括沿周向设置的四个外侧面,所述机臂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机臂分别位于四个所述外侧面上。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无人机,包括上述的无人机骨架。

进一步的,所述无人机还包括螺旋桨机构、飞控防撞识别装置和gps接收器。

本发明实施例带来了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及无人机,无人机骨架包括:机身骨架和机臂,所述机臂的数量为多个;所述机臂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用于固定安装螺旋桨机构,所述第二端与所述机身骨架的周向侧面活动连接,以使所述第二端距离所述机身骨架的距离可调。通过活动机臂,可以使机臂的第二端靠近所述机身骨架,此时,机臂的第一端和第二端都靠近机身骨架,无人机骨架整体占用空间减小了,方便无人机的收纳与携带;当无人机需要使用时,活动机臂,使机臂的第二端远离机身骨架,机臂展开满足大轴距的需求。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具有可展开、又能收纳的收放结构系统,其展开尺寸更大、收纳尺寸更小,收放方式及操作简单方便。

本发明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发明而了解。本发明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处于展开状态的侧视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处于展开状态的俯视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处于收纳状态的俯视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处于展开状态的示意图;

图5为图4中a位置的局部放大图;

图6为图1中b位置的局部剖视图。

图标:100-机身骨架;110-上板;111-第一限位条形孔;112-第一定位孔;120-下板;200-机臂;210-第一限位凸起;220-销头;300-铰接轴;400-喇叭形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如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其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如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另外,在本发明实施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图4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包括:机身骨架100和机臂200,所述机臂200的数量为多个;所述机臂200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用于固定安装螺旋桨机构,所述第二端与所述机身骨架100的周向侧面活动连接,以使所述第二端距离所述机身骨架100的距离可调。通过活动机臂200,可以使机臂200的第二端靠近所述机身骨架100,此时,机臂200的第一端和第二端都靠近机身骨架100,无人机骨架整体占用空间减小了,方便无人机的收纳与携带;当无人机需要使用时,活动机臂200,使机臂200的第二端远离机身骨架100,机臂200展开满足大轴距的需求。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具有可展开、又能收纳的收放结构系统,其展开尺寸更大、收纳尺寸更小,收放方式及操作简单方便。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通过活动机臂200的方式,使机臂200与机身骨架100发生相对运动,从而使机臂200展开或者收纳,使无人机更加容易的携带。

具体的,机臂200与机身骨架100可以为转动连接,通过转动的方式,将机臂200的外端向机身骨架100的外侧方旋转,使机臂200展开,无人机骨架整体的占用空间更大,相反的,向回旋转,将机臂200收纳。

并不限于转动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伸缩的方式,例如,机臂200与机身骨架100之间对应设置有滑动机构,可以使机臂200缩回到机身骨架100中,或者向机身骨架100外射出,同样可以达到改变无人机骨架整体占用的空间。

转动的方向可以为沿水平面的转动,也可以为沿竖直方向的转动。例如,机臂200可以沿水平方向转动,多个机臂200均沿顺时针或者逆时针的方向旋转大概90度展开;或者,机臂200也可以沿竖向平面的方向转动,机臂200设置在机身骨架100的侧面上,机臂200可以向机身骨架100的底面方向转动,收纳于机身骨架100的下面,或者向机身骨架100的顶面方向转动,收纳于机身骨架100的顶面,使用时,在旋转180度至水平,也可以达到收纳减少空间占用的效果。

优选的,所述机臂200与所述机身骨架100的铰接轴300垂直于所述机身骨架100的上下表面,以使所述机臂200能够在与所述机身骨架100平行的面转动。采用在水平面上转动的方式,一方面,旋转的角度较小,最大只需要旋转大概90度即可,第二方面,水平旋转的转轴设计较竖向旋转更加简单。

机身骨架100包括上板110和下板120,所述上板110和下板120平行且间隔设置,所述机臂200的第二端铰接在所述上板110与下板120之间;所述上板110和下板120上分别对应设置有第一限位条形孔111和第二限位条形孔,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111和第二限位条形孔为圆弧形,所述机臂200的相对两侧面上对应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111对应的第一限位凸起210,以及与所述第二限位条形孔对应的第二限位凸起;所述第一限位凸起210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111内,并能够沿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111滑动;所述第二限位凸起位于所述第二限位条形孔内,并能够沿所述第二限位条形孔滑动。当机臂200转动的时候,第一限位凸起210和第二限位凸起分别滑动连接在第一限位条形孔111和第二限位条形孔内,对机臂200与机身骨架100之间的铰接轴300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如果不设置限位条形孔和凸起的话,铰接轴300单独受力,容易导致机臂200与机身骨架100发生断裂。

进一步的,所述机臂200与所述机身骨架100之间对应设置有定位锁止结构,当机臂200向外转动至展开状态时,开启锁止结构,使机臂200保持在展开的状态;同理,关闭锁止结构,转动机臂200,当机臂200向内转动至收纳状态时,开启锁止结构,使机臂200保持在收纳状态。

如图5所示,具体的,所述上板110上设置有第一定位孔112和第二定位孔,所述第一定位孔112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111一端的外侧方,所述第二定位孔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条形孔111的另一端的外侧方;所述机臂200上设置有弹性定位销,所述弹性定位销包括销头220和销座,所述销座包括销孔,所述销头220滑动连接在所述销孔内,且所述销头220与所述销座之间设置有压缩弹簧,所述销头220的长度小于所述销孔的深度,以使所述销头220可伸缩地设置在所述销座内;所述第一定位孔112和第二定位孔位于所述销头220的运动路径上。销头220处于第一定位孔112时,机臂200处于收纳状态,通过按压销头220,使销头220缩回到销座内,然后转动机臂200,销头220受到压缩弹簧的弹力抵在上板110朝向下板120的一面上,随着机臂200转动的展开状态时,销头220转动至第二定位孔处,受到压缩弹簧的弹力作用,销头220从第二定位孔伸出,此时,机臂200无法再进行转动。通过定位孔与弹性定位销的配合,使机臂200保持在收纳状态和展开状态。

如图6所示,进一步的,为了使机臂200更加方便的切换状态,所述销头220的外端部为球头状;所述第一定位孔112和第二定位孔均为喇叭形结构400,所述喇叭形结构400包括位于所述上板110背向所述下板120一面的第一开口,以及位于所述上板110朝向所述下板120一面的第二开口,沿所述第一开口向所述第二开口方向,所述喇叭形结构400的内径逐渐增大,且所述喇叭形结构400内壁面与所述上板110朝向所述下板120的一面之间倒圆角。操作者用手指按压销头220,使销头220的顶端低于第一开口,然后用力转动机臂200,销头220的球头会与倾斜的喇叭形结构400的内壁发生抵触,从而将沿斜面的力分解成水平和竖向方向上的力,将销头220向下压入销座内,更容易使机臂200发生转动。

如果第一定位孔112或者第二定位孔只是内径不变的通孔,因为上板110具有一定的厚度,使用者需要使用一些凸起物,将销头220的顶端压至上板110的下表面以下才能使机臂200转动,需要借助外物十分不方便。

进一步的,所述机身骨架100包括沿周向设置的四个外侧面,所述机臂200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机臂200分别位于四个所述外侧面上。无人机骨架并不限于四臂的情况,也可以设计制备成六臂或者八臂的形式。

上述的定位结构也可以相应的设置在下板120上,与上述的设置方式相同,只是设置的位置不同。

或者,在上板110和下板120上,以及在机臂200的相对两面上均对应设置定位结构,结构虽然复杂,但是定位效果更好,机臂200更加稳定。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无人机,包括上述的无人机骨架。无人机骨架包括:机身骨架100和机臂200,所述机臂200的数量为多个;所述机臂200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用于固定安装螺旋桨机构,所述第二端与所述机身骨架100的周向侧面活动连接,以使所述第二端距离所述机身骨架100的距离可调。通过活动机臂200,可以使机臂200的第二端靠近所述机身骨架100,此时,机臂200的第一端和第二端都靠近机身骨架100,无人机骨架整体占用空间减小了,方便无人机的收纳与携带;当无人机需要使用时,活动机臂200,使机臂200的第二端远离机身骨架100,机臂200展开满足大轴距的需求。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无人机骨架,具有可展开、又能收纳的收放结构系统,其展开尺寸更大、收纳尺寸更小,收放方式及操作简单方便。

进一步的,所述无人机还包括螺旋桨机构、飞控防撞识别装置和gps接收器。螺旋桨机构安装在机臂200上,飞控防撞识别装置和gps接收器可以设置在机身骨架100内。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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