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运输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77968阅读:718来源:国知局
一种玻璃运输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玻璃运输架。



背景技术:

玻璃在制作完成后需要被堆叠运输,现有的运输办法是通过运输架,运输架多为木质结构,玻璃如果直接与运输架接触会导致玻璃的表面磨损,现有的办法是在运输架的表面设置有垫块,垫块长时间使用后会发生松脱和磨损,后期更换较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玻璃运输架,本装置易于组装,具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同时本装置通过垫板可以实现快拆,方便对垫板进行定期更换,确保支撑可靠性,同时通过保护垫保护玻璃,避免玻璃的磨损和破裂。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玻璃运输架,包括底部框架,在所述底部框架的顶部对称设置有两个以上的安装支架,所述安装支架与所述底部框架之间配合有螺丝,所述安装支架的两侧设置有支架杆,所述支架杆与所述安装支架之间配合有第一螺丝,在所述底部框架的上方设置有梁,所述梁连接所述支架杆,所述支架杆的外侧设置有两个以上的插槽,在所述支架杆的外侧设置有垫板,所述垫板具有配装所述插槽用的插板,所述垫板远离所述插板的那一端设置有保护垫,所述底部框架的顶部设置有第一保护垫,所述底部框架的底部对称设置有四个以上的导轮,所述导轮与所述底部框架之间配合有第二螺丝,两根所述支架杆的顶部之间形成一个锐角α,所述锐角α的角度小于20°。

优选地,所述底部框架外部的四个顶角位置处圆弧过渡。

优选地,所述导轮的外圈位置处设置有静音轮胎圈。

优选地,所述梁与所述支架杆之间配合有钉子,两根所述支架杆之间形成配装所述梁用的配装槽。

优选地,所述保护垫与所述垫板之间胶合固定,所述第一保护垫与所述底部框架之间胶合固定,所述第一保护垫具有一个倾斜设置的上表面,所述第一保护垫的上表面靠近所述安装支架的那一端为低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易于组装,具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同时本装置通过垫板可以实现快拆,方便对垫板进行定期更换,确保支撑可靠性,同时通过保护垫保护玻璃,避免玻璃的磨损和破裂,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框架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玻璃运输架,包括底部框架1,在所述底部框架1的顶部对称设置有两个以上的安装支架2,所述安装支架2与所述底部框架1之间配合有螺丝201,所述安装支架2的两侧设置有支架杆3,所述支架杆3与所述安装支架2之间配合有第一螺丝301,在所述底部框架1的上方设置有梁4,所述梁4连接所述支架杆3,所述支架杆3的外侧设置有两个以上的插槽(未图示),在所述支架杆3的外侧设置有垫板5,所述垫板5具有配装所述插槽用的插板501,所述垫板5远离所述插板501的那一端设置有保护垫502,所述底部框架1的顶部设置有第一保护垫101,所述底部框架1的底部对称设置有四个以上的导轮6,所述导轮6与所述底部框架1之间配合有第二螺丝601,两根所述支架杆3的顶部之间形成一个锐角α,所述锐角α的角度小于20°。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底部框架1外部的四个顶角位置处圆弧过渡。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导轮6的外圈位置处设置有静音轮胎圈611。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梁4与所述支架杆3之间配合有钉子(未图示),两根所述支架杆3之间形成配装所述梁用的配装槽331。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保护垫502与所述垫板5之间胶合固定,所述第一保护垫101与所述底部框架1之间胶合固定,所述第一保护垫101具有一个倾斜设置的上表面,所述第一保护垫101的上表面靠近所述安装支架2的那一端为低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易于组装,具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同时本装置通过垫板可以实现快拆,方便对垫板进行定期更换,确保支撑可靠性,同时通过保护垫保护玻璃,避免玻璃的磨损和破裂,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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