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高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8030阅读:879来源:国知局
一种超高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吊装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超高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工业和民用建筑发展速度迅猛。大、中型民用超高建筑、工业的电力、化工、制药等为功能需要,一般都设置有多种不同功能的管道,这些管道吊装需要在高楼层或天面平台起重吊装。如:安装在超高层建筑或工业厂房的设备层、写字楼、酒店客房的各种规格水管、线管及线槽、电缆槽架等。根据设计这些管道或线槽、电缆槽架,基本安装在超高层建筑室内设备房或走廊吊顶内。由于超高层建筑室内空间限制和多楼层建筑总高度达200多m以上的原因,各种吊车无法进入吊装。传统方法是采用钢丝绳绑扎为一捆,由两根钢丝绳固定人字吊杆,在人字吊杆的交叉处挂一个钢丝绳扣,把滑轮组挂到钢丝绳扣上并采用卷扬机进行吊装。这种方式存在劳动强度大,搬运距离远,且由于多管道捆绑容易造成管道产生变形或损伤,同时在吊装多管道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圆形管道集装笼的防护无法保证管道的脱落。还有在多管道起吊和下放过程中由于没有脚轮承重滑动,造成管道摩擦地面损伤管道及地板。因此传统的方法,有增加劳动强度,损伤管道及地板,影响施工安全的缺点。随着建筑行业施工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建筑施工要实施“以人为本”以及确保施工安全和工期,施工现场的各种管道的施工迫切需要采用新工艺以实现吊装的安全可靠、降低劳动强度和吊装费用、提高吊装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施工安全的超高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超高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包括运输小车、起吊运输小车的钢丝绳滑轮组和提供起吊动力的电动卷扬机,运输小车包括小车支撑架和固定在小车支撑架上的管道集装笼,管道集装笼的底部为固定设置的钢底板,管道集装笼和钢丝绳滑轮组间设置有升降吊装带,钢丝绳滑轮组和管道集装笼间还设置有手动葫芦和与手动葫芦连接的收放吊装带。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管道集装笼为圆形的管道集装笼,管道集装笼包括顶部和底部的两个圆钢圈,底部的圆钢圈与钢底板间固定连接,沿圆钢圈的圆周固定设置有若干根圆钢。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小车支撑架包括前后的脚轮轴和分别设置在各脚轮轴两端的前脚轮和后脚轮,各脚轮轴上均设置有脚轮支承座,各脚轮支承座上还设置有半圆加强钢板,各圆钢圈固定设置在相应的半圆加强钢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管道集装笼上还设置有吊环加强钢板,吊环加强钢板上设置有若干吊环,升降吊装带的两端分别与各吊环和钢丝绳滑轮组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手动葫芦挂在钢丝绳滑轮组的吊钩上,收放吊装带的一端与手动葫芦的挂钩连接,收放吊装带的另一端绑扎在管道集装笼内放置的管道的外侧部分。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前脚轮和后脚轮均为滚珠轴承尼龙脚轮,前脚轮的脚轮直径大于后脚轮的脚轮直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管道集装笼包括通过焊接连接的两个圆钢圈、一块钢底板和二十条圆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此超高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通过运输小车的管道集装笼的设置,可将待运输的管道放置在管道集装笼内,因管道集装笼的底端为钢底板,因此避免了管道在运输中掉落的风险,手动葫芦的设置可使管道集装笼在运输时位于竖直状态,节省了起吊过程中的占用空间,且便于工作者进行管道收放吊装操作,该吊装运输小车结构简单、施工安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运输小车结构的左视图;

图2是管道起吊的过程示意图;

图3是运输小车结构的俯视图;

图4是运输小车结构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4,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超高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包括运输小车、起吊运输小车的钢丝绳滑轮组15和提供起吊动力的电动卷扬机14,运输小车包括小车支撑架和固定在小车支撑架上的管道集装笼,管道集装笼的底部为固定设置的钢底板6,管道集装笼和钢丝绳滑轮组15间设置有升降吊装带11,钢丝绳滑轮组15和管道集装笼间还设置有手动葫芦13和与手动葫芦13连接的收放吊装带10。

通过运输小车的管道集装笼的设置,可将待运输的管道12放置在管道集装笼内,因管道集装笼的底端为钢底板6,因此避免了管道12在运输中掉落的风险,手动葫芦13的设置可使管道集装笼在运输时位于竖直状态,节省了起吊过程中的占用空间,且便于工作者进行管道收放吊装操作,该吊装运输小车结构简单、施工安全。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管道集装笼为圆形的管道集装笼,管道集装笼包括顶部和底部的两个圆钢圈7,底部的圆钢圈7与钢底板6间固定连接,沿两圆钢圈7的圆周固定设置有若干根圆钢8。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小车支撑架包括前后的脚轮轴1和分别设置在各脚轮轴1两端的前脚轮3和后脚轮4,各脚轮轴1上均设置有脚轮支承座2,各脚轮支承座2上还设置有半圆加强钢板5,各圆钢圈7固定设置在相应的半圆加强钢板5上。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管道集装笼上还设置有吊环加强钢板9,吊环加强钢板9上设置有若干吊环,升降吊装带11的两端分别与各吊环和钢丝绳滑轮组15连接。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手动葫芦13挂在钢丝绳滑轮组15的吊钩上,收放吊装带10的一端与手动葫芦13的挂钩连接,收放吊装带10的另一端绑扎在管道集装笼内放置的管道12的外侧部分。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前脚轮3和后脚轮4均为滚珠轴承尼龙脚轮,前脚轮3的脚轮直径大于后脚轮4的脚轮直径。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管道集装笼包括通过焊接连接的两个圆钢圈7、一块钢底板6和二十条圆钢8。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该超高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包括运输小车、起吊运输小车的钢丝绳滑轮组15和提供起吊动力的电动卷扬机14,运输小车包括小车支撑架和固定在小车支撑架上的管道集装笼,小车支撑架包括前后的脚轮轴1和分别设置在各脚轮轴1两端的前脚轮3和后脚轮4,各脚轮轴1上均设置有脚轮支承座2,各脚轮支承座2上设置有半圆加强钢板5,管道集装笼为圆形集装笼,管道集装笼包括顶部和底部的两个圆钢圈7,各圆钢圈7固定设置在相应的半圆加强钢板5上,管道集装笼的底部为固定设置的钢底板6,底部的圆钢圈7与钢底板6间固定连接,沿两圆钢圈7的圆周固定设置有二十条圆钢8,管道集装笼上还设置有吊环加强钢板9,吊环加强钢板9上设置有若干吊环,管道集装笼和钢丝绳滑轮组15间设置有升降吊装带11,升降吊装带11的两端分别与各吊环和钢丝绳滑轮组15连接,手动葫芦13挂在钢丝绳滑轮组15的吊钩上,收放吊装带10的一端与手动葫芦13的挂钩连接,收放吊装带10的另一端绑扎在管道集装笼内放置的管道12的外侧部分,钢丝绳滑轮组15和管道集装笼间还设置有手动葫芦13和与手动葫芦13连接的收放吊装带10,前脚轮3和后脚轮4均为滚珠轴承尼龙脚轮,前脚轮3的脚轮直径大于后脚轮4的脚轮直径,该机构的固定连接可以是焊接连接,也可以是其他固定连接的方式。

根据所需吊装运输的各种管道和材料重量、体积、吊装高度,设计、制作小车支撑架和圆形管道集装笼。外购滚珠轴承尼龙脚轮、电动卷扬机14、手动葫芦13、钢丝绳滑轮组15、钢丝绳、卸扣及吊装带,滚珠轴承尼龙脚轮作为前脚轮3和后脚轮4,吊装带作为收放吊装带和升降吊装带。设计小车支撑架和圆形管道集装笼时需对吊装的钢材型号尺寸进行验算,确保管道吊装过程中该超高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结构的安全。

小车支撑架的制作:先制作脚轮轴1、脚轮支承座2、半圆加强钢板5。将脚轮支承座2的面板与半圆加强钢板5焊接后,连接脚轮轴1、两套的前脚轮3和后脚轮4分别与前后的脚轮轴1连接成为小车支撑架;

圆形管道集装笼的制作:先制作钢底板6、圆钢圈7、圆钢8、吊环加强钢板9,将钢底板6、圆钢圈7、圆钢8按图纸尺寸焊接成为管道集装笼,在圆形管道集装笼的前端焊接吊环加强钢板9及吊环;

将小车支撑架与圆形管道集装笼焊接为运输小车,运输小车的各部件均需按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完成后严格按规范进行验收;

收放吊装带10、升降吊装带11、手动葫芦13、电动卷扬机14、钢丝绳滑轮组15等吊装工具均为外购机具,需根据管道吊装的最大重量及安全系数采购,并经进货验收和荷重试验以满足吊装安全要求。

使用时,首先在垂直井道顶部安装型钢承重梁及吊装环,采用卸扣将钢丝绳滑轮组15与承重梁吊装环连接,钢丝绳滑轮组15的钢丝绳与电动卷扬机14连接,把钢丝绳滑轮组15放至井道的下部。将运输小车安放在需要吊装的管道旁边,把需要吊装的管道装入圆形管道集装笼内,在圆形管道集装笼的吊环加强钢板9上的若干吊环上安装两条收放吊装带10,用卸扣将收放吊装带10及手动葫芦13安装在钢丝绳滑轮组15的吊环上。用升降吊装带11绑扎在管道圆形集装笼的前端,并将升降吊装带11挂上手动葫芦13的吊钩;接着,启动电动卷扬机14把钢丝绳滑轮组15起吊垂直,操作手动葫芦13将管道集装笼和及运输小车吊装收紧至80°以上;再次启动电动卷扬机14将管道集装笼及运输小车起吊至管道使用的楼层,当管道集装笼及运输小车起吊至管道使用楼层的井道门洞旁边时,将楼层的电动卷扬机14的钢丝绳挂在手动葫芦13的吊钩上,把管道集装笼及运输小车拉入楼层,操作手动葫芦13将管道集装笼及运输小车前端的前脚轮3放至楼层地面;启动楼层电动机将管道集装笼及运输小车后部的后脚轮4升高至楼层地面,启动楼层电动机将管道集装笼及运输小车拉至管道使用部位,此时,多管道垂直吊装运输基本完成。

该超高层建筑多管道吊装运输小车不仅可在室内井道利用电动卷扬机14和钢丝绳滑轮15进行吊装,也可在室外利用塔式吊车实行吊装,节约吊装操作时间,降低劳动强度,保证吊装施工的安全,能加快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进而创造更可观的经济效益。

当然,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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