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梯轿厢防蹲底安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6420阅读:72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梯轿厢防蹲底安全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安全领域,具体是一种电梯轿厢防蹲底安全结构。



背景技术:

电梯是一种以电动机为动力的垂直升降机,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被用于多层或高层建筑乘人或载运货物。习惯上不论其驱动方式如何,将电梯作为建筑物内垂直交通运输工具的总称。垂直升降电梯具有一个轿厢,轿厢尺寸与结构形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装卸货物,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的或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

电梯安全是电梯八大组成部分的重要环节之一,关系着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电梯在故障时容易发生快速下坠而蹲底的事故,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现有的防跌落手段主要采用在曳引机上设置自锁结构,在下坠时锁住轿厢,一方面曳引机自锁机构在锁紧受到较大的冲击,不仅容易对锁紧机构的结构造成破坏,引发自锁失效,另一方面也会对轿厢内乘客产生较大的冲击力,而一旦锁紧失效,轿厢便会直接下坠,再无其与的安全装置进行保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梯轿厢防蹲底安全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梯轿厢防蹲底安全结构,包括:伸缩杆、支撑盘、缓冲结构和防反弹结构,所述伸缩杆包括第一杆段和第二杆段,所述第一杆段通过第一销轴铰接在脚支座上,伸缩杆和脚支座共有四组,四个脚支座分别焊接固定在轿厢底部的四个顶点位置,所述第二杆段设置在第一杆段内;所述支撑盘为圆柱盘体,其圆周上安装四个相互对称的第二销轴,第二杆段的底端分别连接在四个第二销轴上;所述缓冲结构包括套筒和压簧,所述套筒焊接固定在轿厢底面正中位置,所述压簧设置在套筒内;所述防反弹结构包括勾爪和设置在套筒外圆周上的钩齿,所述勾爪底部铰接在支撑盘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防反弹结构共有四组,分别沿套筒的圆周方向均匀布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勾爪与支撑盘连接的铰接轴上安装扭转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盘底部胶粘一层高弹性橡胶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针对电梯轿厢蹲底事故的问题,通过缓冲结构进行缓冲,为轿厢蹲底提供安全保障,而利用防反弹结构可保证轿厢快速停稳,降低人身财产受损的可能,明显提高了电梯运行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地面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梯轿厢防蹲底安全结构,包括:伸缩杆4、支撑盘5、缓冲结构和防反弹结构,所述伸缩杆4包括第一杆段41和第二杆段42,所述第一杆段41通过第一销轴31铰接在脚支座2上,伸缩杆4和脚支座2共有四组,四个脚支座2分别焊接固定在轿厢1底部的四个顶点位置,所述第二杆段42设置在第一杆段41内,可在第一杆段41内滑动;所述支撑盘5为圆柱盘体,其圆周上安装四个相互对称的第二销轴32,第二杆段42的底端分别连接在四个第二销轴32上;所述缓冲结构包括套筒11和压簧10,所述套筒11焊接固定在轿厢1底面正中位置,所述压簧10设置在套筒11内,当轿厢1下坠时,当支撑盘5触底后,轿厢1继续下移,伸缩杆4长度缩短,且压簧10被压缩,产生弹力,将轿厢1的动能转换为压簧10的弹性势能,从而使轿厢1的速度逐渐降低;所述防反弹结构包括勾爪8和设置在套筒11外圆周上的钩齿9,所述勾爪8底部铰接在支撑盘5上,当轿厢1下落时,套筒11下移,运动到勾爪8所在位置时,勾爪8将钩齿9勾住,当轿厢1减速到0并在压簧10的弹力下向上回弹时,勾爪8将钩齿9勾住后,轿厢1与压簧10以及支撑盘5形成整体结构,这样可使轿厢1快速的稳定下来,否则,在压簧10的作用下,能量将在轿厢1的动动能、重力势能和压簧10的弹性势能间反复转化,轿厢1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停稳,导致轿厢1内乘客无法站稳,比较危险。

所述防反弹结构共有四组,分别沿套筒11的圆周方向均匀布置。

所述勾爪8与支撑盘5连接的铰接轴上安装扭转弹簧7,扭转弹簧7提供使勾爪8向支撑盘5圆心方向运动趋势的弹力。

所述支撑盘5底部胶粘一层高弹性橡胶垫6,以减少支撑盘5触底时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实施例二

如图3所示,一种电梯轿厢防蹲底安全结构,包括:伸缩杆4、支撑盘5、缓冲结构和防反弹结构,其中伸缩杆4的顶端铰接在脚支座2上,所述脚支座2焊接固定在支撑板12底部,支撑盘5放置在电梯井底部,这样轿厢1蹲底时直接与支撑板12接触,并由缓冲结构进行缓冲减速,则不必将整个结构固连在轿厢1上,减少轿厢1负重,本实施例的其与结构均与实施例一相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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