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2473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组合式冷链储运箱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冷链运输业高速发展,航空、陆地运输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由于行业的分工日趋明确,冷链产品运输运量急剧增加,现有的干线运输在大宗食品、农产品运储运方面优势突现。由于行业分工日趋明确,其中生物、药品、精密仪器等行业的运输特点限制(多点、少批量、多频次),干线运输暂时不能满足这些行业的需求。由于诸如此类的产品温度要求严格,配送点分散,批量很小,干线运输此类产品势必造成成本的巨大浪费和社会资源的极大消耗。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干线运输暂时不能满足一些行业需求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包括箱体和冰盒,所述箱体主要由注塑件、挤塑件、EPS/EPP/PU和真空 VIP板组成,所述注塑件与挤塑件位于箱体口部位,所述EPS/EPP/PU构成箱体框架,所述真空VIP板固定于EPS/EPP/PU中,所述冰盒置于箱体的内部,所述箱体的外侧套有高密度牛津布包。

优选的,所述注塑件与挤塑件装配成一体,所述挤塑件长度根据需要可调。

优选的,所述真空VIP板通过整体发泡成型固定于EPS/EPP/PU中。

优选的,所述冰盒内可灌装多种相变点的蓄冷材料。

优选的,所述高密度牛津布包套在保温箱外侧,所述高密度牛津布包可用覆膜外箱代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EPS/EPP/PU 构成箱体构架,采用真空VIP板整体发泡工艺以及多种相变点的蓄冷材料的冰盒,使得整体控温效果更好,箱体外侧套有高密度牛津布包进一步增加保温效果,且高密度牛津布包可用覆膜外箱,外包形式不单一,通过可调节挤塑件,达到一套模具可实现多种规格、多材质的组合,以适用于不同的运输要求,便于回收,部件可重复使用,成本低廉,产品轻便,拆装方便,制造简便,最大限度的降低模具、运输及生产运营成本,该设备结构新颖,节省能源,保护环境,避免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具有极高的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的截面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的开盖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的外包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注塑件、2-挤塑件、3-EPS/EPP/PU、4-箱体、5-冰盒、6-真空 VIP板、7-高密度牛津布包。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组合式冷链储运箱,包括箱体4和冰盒5,箱体4主要由注塑件1、挤塑件2、EPS/EPP/PU3和真空VIP板6组成,注塑件1与挤塑件2位于箱体4口部位,EPS/EPP/PU3构成箱体4框架,真空VIP板6固定于EPS/EPP/PU3中,冰盒5置于箱体4的内部,箱体4的外侧套有高密度牛津布包7。

注塑件1与挤塑件2装配成一体,结构紧凑,保护易损的EPS或EPP或 PU保温层,提高冷链箱的强度,加强冷链箱的密封性能,延长使用寿命,挤塑件2长度根据需要可调,生产时通过控制其长度,可形成多种规格的箱体4 的尺寸。

真空VIP板6通过整体发泡成型固定于EPS/EPP/PU3中,密封性能好,结构更为稳定,较好保护真空板不受损坏,延长使用寿命。

冰盒5可灌装多种相变点的蓄冷材料,以适应不同控温要求的储运。

高密度牛津布包7套在保温箱外侧,高密度牛津布包7可用覆膜外箱代替,保护箱体的同时外包方式不单一。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箱体4口部位通过注塑件1与挤塑件2组合形成,连接部位相互扣牢,内侧开T型槽与发泡材料连成一体,四角采用注塑,四边采用挤塑,真空VIP板6与聚氨酯、EPS或EPP发泡形成箱体4,一套模具可实现多种规格、多种材料组合的冷链箱生产,节能降耗,箱体4有破损时,注塑件1、挤塑件2与真空VIP板可以很方便的拆出重复利用,节能降耗,节约生产成本、箱体4外侧套高密度牛津布包7或覆膜外箱,在保护箱体的同时具有保温、防水功能,将运输物料放置于冰盒5内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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