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人身保护功能的输煤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8613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人身保护功能的输煤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力设备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人身安全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输煤系统是燃煤发电机组的重要辅助设备,而输煤皮带则是输煤系统主要的构成部分之一,输煤系统应用的范围广,而且多数应用在恶劣复杂的环境中。在日常输煤皮带运行过程中,一旦遇上输煤系统出现故障时,需要检修维护巡检等人员对出现问题的部位进行及时处理;一些情况,维护人员也会定时地对输送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检修人员在维修的工作工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检修人员误入运行中的输煤皮带上并随输煤皮带一起运动,进而进入落煤筒,给检修人员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现有的输煤系统在输送皮带的两侧设置有用于控制输送皮带停运的拉绳开关,一旦有人员落入输煤皮带上,其他人可以通过启动拉绳开关来控制输送皮带停运,从而将落入输送皮带上的人员救出。但是,这种拉绳开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落入输送皮带的人员不能通过拉绳开关实现自救,而只有在输送皮带附近有人而且发现人员误入输送皮带时,才能采取搭救措施,依然存在风险,安全系数不高。

因此,在输煤系统运作的过程中,当有人员落入输送皮带时,如何能够实现人员的自救以确保其人身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有鉴于此特提出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人身保护功能、安全系数更高的输煤系统,以达到能够实现误入皮带人员自救的目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技术方案的基本构思是:一种具有人身保护功能的输煤系统,包括皮带输送装置、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皮带输送装置与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相连,所述皮带输送装置上设有受力动作并保护人身安全的人身保护装置,所述人身保护装置与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连接;所述人身保护装置受到作用力时,程控装置和/或继电保护装置向皮带输送装置发送跳闸信号,以控制皮带输送装置停止工作。

进一步地,所述皮带输送装置包括皮带,所述人身保护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横向设置在所述皮带上的动作杆。

进一步地,所述人身保护装置还包括触点开关,所处触点开关通过支架焊接在皮带护栏上。

进一步地,所述触点开关包括常开触点和常闭触点,所述动作杆在自然状态下接入常开触点。

进一步地,所述动作杆在受力作用下脱离常开触点;或者,所述动作杆在受力作用下接入常闭触点。

进一步地,所述动作杆的一端接入触点开关,另一端悬空水平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动作杆与皮带最高位置的垂直距离为35cm。

进一步地,所述动作杆位于皮带输送位置输出端的至少10m位置处。充分考虑皮带的惯性问题,将动作杆设置在距离皮带输出端的10m以外的位置,从而更可靠地实现误入皮带的人员自救。

进一步地,所述动作杆的长度大于等于皮带的宽度。

进一步地,所述动作杆与触点开关的连接位置设有弹性装置,动作杆没有受到作用力时,动作杆自动恢复到初始位置。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可以对误入皮带输送装置的人员提供人身保护,当有人员误入皮带输送装置时,即便是周围没有旁人,不慎跌落皮带的人员只需要努力触动人身保护装置,即可实现自救,与现有的只能通过他救的方式相比,可靠性更好、安全性更高。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附图说明

附图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显然,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具有人身保护功能的输煤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输煤系统的电路图示意图。

图中:1、皮带;2、动作杆;3、触点开关;4、支架;5、皮带护栏;RS、人身保护装置;LS1-LSn、拉绳开关;KA、急停继电器;KA1、程控支路;KA2、继电支路。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附图和文字描述并不旨在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构思范围,而是通过参考特定实施例为本领域技术人员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人身保护功能的输煤系统,包括皮带1输送装置、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皮带1输送装置与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相连,所述皮带1输送装置上设有受力动作并保护人身安全的人身保护装置,所述人身保护装置与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连接;所述人身保护装置受到作用力时,程控装置和/或继电保护装置向皮带1输送装置发送跳闸信号,以控制皮带1输送装置停止工作。

本实用新型可以对误入皮带1输送装置的人员提供人身保护,当有人员误入皮带1输送装置时,即便是周围没有旁人,不慎跌落皮带1的人员只需要努力触动人身保护装置,即可实现自救,与现有的只能通过他救的方式相比,可靠性更好、安全性更高。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所述的提供一种具有人身保护功能的输煤系统,包括皮带输送装置、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皮带输送装置与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相连。

本实施例中,皮带输送装置包括皮带1,皮带输送装置的两侧设有拉绳保护装置,当有人员落入皮带1上时,旁人可通过启动拉绳保护装置来控制皮带1停止运动,从而达到救出皮带1上的人员的目的。

以上的施救措施仅仅只能是他人施救,必须得附近有人才能实现救人,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危险性。为了提高设备的安全性,所述的输煤系统还包括人身保护装置,该人身保护装置与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连接;所述人身保护装置受到作用力时,程控装置和/或继电保护装置向皮带1输送装置发送跳闸信号,以控制皮带1输送装置停止工作。这样,当人员一不小心跌入或误入皮带1时,只需要对人身保护装置施加一作用力,人身保护装置一旦受力外力的作用,向程控装置或继电保护装置发出保护信号,也可以向程控装置和继电保护装置同时发送保护信号,由程控装置和/或继电保护装置向皮带1输送装置发送跳闸指令,以控制皮带1及时停止运动,从而实现跌落人员的自救过程。

实施例二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为上述实施例一的进一步限定,所述的人身保护装置包括动作杆2和触点开关3,所述动作杆2接入触点开关3内,触点开关3包括常开触点和常闭触点,动作杆2在自然状态下接入常开触点,这时,皮带1可以正常工作运行。当动作杆2受到作用力时,动作杆2脱离常开触点,或者,动作杆2接入常闭触点,此时,人身保护装置向程控装置和/或继电保护装置发送保护信号,程控装置和/或继电保护装置向皮带1输送装置发送跳闸信号,以控制皮带1输送装置停止工作。

本实施例中,触点开关3通过一支架4焊接在皮带1输送装置的皮带护栏5上,动作杆2的一端接入触点开关3,另一端悬空且水平设置。

优选的,动作杆2与皮带1最高位置的垂直距离为35cm,这样,既能保证煤能够正常地输送至落煤筒,又能保证对跌落人员起到一定的阻挡作用,从而给跌落人员一定的缓冲时间,让跌落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触碰动作杆2,实现自救。

本实施例中,由于皮带1存在惯性,在控制皮带1停止运动时,皮带1不会立即停止,因此,人身保护装置设置在位于皮带1输送装置输出端的至少10m的位置处,皮带1输送装置输出端与落煤筒相接触,即动作杆2的安装位置需选择在落煤筒10m以外的位置,充分考虑皮带1的惯性问题,将动作杆2设置在距离落煤筒10m以外的位置,皮带1在完全停止时,误入皮带人员不会因为皮带的惯性被带入至落煤筒中,从而更实现可靠地人员自救。

本实施例中,动作杆2的长度大于等于皮带1的宽度。这样,可以让误入皮带1的人员更多地接触到动作杆2并对动作杆2施加作用力,以实现可靠地自救。

本实施例中,所述动作杆2与触点开关3的连接位置设有弹性装置,动作杆2在没有受到作用力时,动作杆2自动恢复到初始位置。动作杆2与触点开关3的连接处设置有弹簧,通过弹簧的弹性作用,当动作杆2不受到外力作用时,动作杆2会慢慢地回复到初始位置。

如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输煤系统的电路图示意图,人身保护装置RS与拉绳开关(LS1、LS2···LSn)并联接入整个电路中,人身保护装置RS与急停继电器KA相连,当人身保护装置RS受到作用力时,人身保护装置从整个电路中断开,此时,程控支路KA1和/或继电支路KA2相应吸合,以使程控装置和/或继电保护装置向皮带输送装置发送跳闸信号,控制皮带1停止运动,实现误入皮带1的人员的自救过程。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利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提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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