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平移式回转穿梭车轨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相互平行的第一导轨和第二导轨,所述第一导轨和第二导轨之间有间隙;
行走于所述第一导轨或第二导轨的穿梭车;
承载所述穿梭车并将所述穿梭车在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导轨之间来回移送的分配车;
垂直于所述第一导轨的分配车轨道,所述分配车沿所述分配车轨道往复行走,所述分配车可接驳所述第一导轨或所述第二导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式回转穿梭车轨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穿梭车设有行走轮,通过所述行走轮在所述第一导轨或所述第二导轨行走,所述行走轮为定向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式回转穿梭车轨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轨和第二导轨宽度相等,所述分配车的上表面也具有与所述第一导轨相等宽度的轨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式回转穿梭车轨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轮安装于所述穿梭车的主体的外侧边缘。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平移式回转穿梭车轨道系统,其特征在于,靠近所述第一导轨和第二导轨两末端分别设有分配车轨道,使所述平移式回转穿梭车轨道系统能够环形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平移式回转穿梭车轨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配车轨道设有用于加固的支撑部。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平移式回转穿梭车轨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穿梭车设有定位变速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