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控制屏生产流水线独轮旋转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96132阅读:541来源:国知局
一种控制屏生产流水线独轮旋转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配件生产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控制屏生产流水线独轮旋转台。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电梯控制屏生产及后期的检测都需要很多道工序,而不同的工序则需要不同的流水线去完成,每道流水线都需要占用一定的空间。固为了节省厂房空间,有些流水线被设置成背靠式,而相互背靠的两条流水线的端部需要设置连接输送台,但这类输送台一经设置便很难拆卸,使得该组背靠式流水线只能进行某项工序,造成设备资源的浪费及空间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控制屏生产流水线独轮旋转台,其使用方便,能够有效降低设备成本,节省工作空间。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控制屏生产流水线独轮旋转台,包括转轮架及转动台,所述转轮架包括安装部及伸长部,所述伸长部其远离安装部的一端设有转动轮;

所述转动台与所述转动轮之间设有连接板,所述转动台包括支撑座、设于所述支撑座底部的多个万向轮及一个驱动轮、设于所述支撑座上的驱动电机、连接所述驱动电机和驱动轮的传动带。

本实用新型通过转轮架的安装部与流水线上输送台进行可拆卸的安装,通过转动台上的驱动电机带动驱动轮使整个转动台围绕转动轮旋转,以将产品自一条流水线的输送台运送至另一条流水线的输送台上,使用方便高效,同时可拆卸的结构使得其运用灵活,通过与不同流水线的组合以完成多项流水线操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所述支撑座上设有载物架,所述载物架设有输送机构。所设载物架上的输送机构使得产品的转运可完全自动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所述输送机构包括输送电机、多根输送辊、连接多根所述输送辊及输送电机的传动链。所述输送机构的结构简单,运行稳定,通过多根输送辊的转动完成对产品的转运。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所述载物架其于所述输送辊两端设有防护限位罩。所设防护限位罩一方面起到了保护输送辊端部转轴及其与传动链连接处的作用,避免外界杂质的进入,保证运行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起到了限制产品位置的作用,防止产品不慎掉落。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所述安装部包括垂直连接于所述伸长部的竖直板、连接所述竖直板及伸长部底面的加强板。所述安装部通过竖直板以及竖直板上的固定孔来与流水线上的输送台进行连接,所设加强板则提高了整个转轮架的支撑强度,防止变形或折弯。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所述竖直板自其与所述伸长部连接端向上下两侧及左右两侧延伸。所述结构使得竖直板有足够大的接触面积,以方便其与不同的输送台进行配合连接,同时也提高了连接的稳定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所述伸长部其设有所述转动轮的一端设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起到了限制连接板或者整个转动台旋转的角度,以避免转动台旋转角度过大而与流水线上的输送台发生碰撞。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所述支撑座两端均设有防撞机构,包括防撞杆、多根连接所述防撞杆及所述支撑座底部的连接杆、套设于所述防撞杆两端的橡胶套。所述防撞机构能够有效减弱转动台与流水线上输送台之间的碰撞,以延长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使用方便,能够有效降低设备成本,节省工作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的俯视图;

图2为图1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实施例1,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转轮架1及转动台2,所述转轮架包括安装部及伸长部,所述伸长部其远离安装部的一端设有转动轮11;所述转动台2与所述转动轮11之间设有连接板3,所述转动台2包括支撑座21、设于所述支撑座底部的多个万向轮22及一个驱动轮23、设于所述支撑座上的驱动电机24、连接所述驱动电机24和驱动轮23的传动带25。所述支撑座上设有载物架,所述载物架设有输送机构。所述输送机构包括输送电机41、多根输送辊42、连接多根所述输送辊42及输送电机41的传动链43。所述载物架其于所述输送辊42两端设有防护限位罩44。所述安装部包括垂直连接于所述伸长部的竖直板111、连接所述竖直板111及伸长部底面的加强板。所述竖直板111自其与所述伸长部连接端向上下两侧及左右两侧延伸。所述伸长部其设有所述转动轮11的一端设有限位板121。所述支撑座21两端均设有防撞机构,包括防撞杆211、多根连接所述防撞杆211及所述支撑座21底部的连接杆212、套设于所述防撞杆211两端的橡胶套213。

本实用新型通过转轮架的安装部与流水线上输送台进行可拆卸的安装,通过转动台上的驱动电机带动驱动轮使整个转动台围绕转动轮旋转,以将产品自一条流水线的输送台运送至另一条流水线的输送台上,使用方便高效,同时可拆卸的结构使得其运用灵活,通过与不同流水线的组合以完成多项流水线操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该具体实施方式是基于本实用新型整体构思下的一种实现方式,而且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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