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售货机出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01100发布日期:2018-09-21 22:34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智能售货机上用于出货的装置。



背景技术:

智能售货机是一种自动贩卖货物的设备。在贩卖的过程中,需要首先利用储物输送带将货仓中的货物运出,然后将货物转移到出货输送带上。然后出货输送带把货物输送至出货窗口。

由于智能售货机无人值守,是根据用户支付情况来确定出货的数量。所以需要设计一种装置可以自动承接储物输送带上的货物,并将其运输到出货窗口。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智能售货机出货装置,能够自动将储物输送带上的货物转移到出货输送带并输送到出货窗口。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采用一种智能售货机出货装置,包括用于将货物从货仓运出的储物输送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储物输送带后端与储物输送带延伸方向一致的出货输送带;所述出货输送带下方设置有滑动平台,所述出货输送带可沿滑动平台前后滑动;还包括用于驱动出货输送带前后运动的驱动装置;所述储物输送带后端的辊筒上设置有与其同轴的储物齿轮,所述出货输送带前端的辊筒上设置有与其同轴的出货齿轮;还包括一个与出货齿轮啮合的同步齿轮,所述出货输送带滑动到最前端时,同步齿轮能与储物齿轮啮合。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滑动平台上设置有与出货输送带平行的滑杆;所述驱动装置包括与滑杆平行的螺杆;所述出货输送带底部设置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套于滑杆上并能沿滑杆前后滑动;支撑杆下端固定连接有要螺杆配合的螺套。螺杆转动时带动螺套随螺杆前后运动,从而带动与螺套固定连接的出货输送带前后运动。

作为一种进一步的改进,所述螺杆由对接电机驱动转动。

作为另一种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出货输送带辊筒由出货电机驱动。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出货输送带前端设置有接近开关;还包括与接近开关连接用于控制出货电机和对接电机的控制器。当出货输送带靠近储物输送带,过渡齿轮与储物齿轮啮合,接近开关向控制器发出信号,控制器控制出货电机启动带动辊筒转动。与辊筒同轴的出货齿轮带动同步齿轮,同步齿轮又带动储物齿轮,从而使得出货输送带与储物输送带同步运动,将储物输送带上的货物过渡到出货输送带上。

作为一种改进,还包括设置在储物输送带后端的磁片。通过磁片与接近开关配合,使得接近开关对距离的判断更加准确。避免出货电机在齿轮啮合前空转,也避免齿轮打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具有上述结构的一种出货装置,通过一个电机就能带动储物输送带和出货输送带转动,即节约了设备成本,也解决了两个输送带的同步问题。避免了货物在两个输送带之间过渡时由于不同步产生滑落。其结构简单,设计精巧,适于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中标记:1货物、2储物输送带、3出货输送带、4滑动平台、5辊筒、6辊筒、7出货齿轮、8同步齿轮、9储物齿轮、10滑杆、11螺杆、12支撑杆、13螺套、14对接电机、15出货电机、16接近开关、17磁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用于将货物1从货仓运出的储物输送带2,还包括设置在储物输送带2后端与储物输送带2延伸方向一致的出货输送带3;所述出货输送带3下方设置有滑动平台4,所述出货输送带3可沿滑动平台4前后滑动;还包括用于驱动出货输送带3前后运动的驱动装置;所述储物输送带2后端的辊筒5上设置有与其同轴的储物齿轮9,所述出货输送带3前端的辊筒6上设置有与其同轴的出货齿轮7;还包括一个与出货齿轮7啮合的同步齿轮8,所述出货输送带3滑动到最前端时,同步齿轮8能与储物齿轮9啮合。滑动平台4上设置有与出货输送带3平行的滑杆10;所述驱动装置包括与滑杆10平行的螺杆11;所述出货输送带3底部设置有支撑杆12,所述支撑杆12套于滑杆10上并能沿滑杆10前后滑动;支撑杆12下端固定连接有要螺杆11配合的螺套13。螺杆11转动时带动螺套13随螺杆11前后运动,从而带动与螺套13固定连接的出货输送带3前后运动。螺杆11由对接电机14驱动转动,螺杆11由对接电机14驱动转动。出货输送带3前端设置有接近开关16,储物输送带2后端设置有的磁片17。还包括与接近开关16连接用于控制出货电机15和对接电机14的控制器。

工作的时候,对接电机14带动螺杆11转动,从而带动出货输送带3前后运动进行出货。当出货输送带3靠近储物输送带2,同步齿轮8与储物齿轮2啮合,出货电机15转动带动出货齿轮7,使得储物输送带2与出货输送带3同步转动,货物1被从储物输送2带转移到出货输送带3。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优选实施方式不应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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