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酱料无菌灌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95129发布日期:2018-08-04 14:22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酱料无菌灌装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对罐装装置的使用也越来越多。

现有的酱料无菌灌装装置,多采用普通的加料斗结构,其多存在使用不方便,罐装效率较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酱料无菌灌装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使用不方便,罐装效率较低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方法提供一种酱料无菌灌装装置,包括矩形的下板,下板的上方设置有矩形的上板,下板和上板的中心位于同一条竖直直线上,下板和上板之间均匀分布地连接有四个弹簧组,弹簧组的外部分别套设有波纹管;下板的上表面和上板的下表面的中心处分别设置有球面槽,球面槽内设置有调节球,上板的上表面的边缘处设置有四个均匀分布的压板;上板上设置有两个均匀分布且弯折方向相对的“L”字形的下支架,下支架的上端分别设置有环架,环架的上端和下端分别设置有挂环,挂环上分别设置有开口,挂环分别通过开口伸入到灌装袋的挂孔内,灌装袋包括前袋面和后袋面,前袋面和后袋面的左侧边、右侧边和下侧边分别相连接;前袋面和后袋面的上端内部分别设置有条形的空腔,空腔内分别设置有封口磁条,灌装斗的下部伸入到灌装袋内,灌装斗的上部外套设有抱环,抱环的左侧和右侧分别连接有“L”字形的上支架,上支架的下端分别与下支架相连接。

可选地,灌装斗的上部设置为漏斗状的结构。

可选地,灌装斗的下部设置为筒形结构。

可选地,灌装斗的下端面设置为倾斜面。

可选地,波纹管的上端分别与上板的下表面相连接。

可选地,波纹管的下端分别与下板的上表面相连接。

可选地,压板为圆形板。

可选地,压板的上表面上设置有压槽。

可选地,压槽的槽面为弧形面。

可选地,压槽内设置有压垫。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酱料无菌灌装装置,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使用不方便,罐装效率较低的问题,其使用方便,灌装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酱料无菌灌装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下板,2为上板,3为弹簧组,4为波纹管,5为调节球,6为压板,7为下支架,8为环架,9为挂环,10为开口,11为灌装袋,12为挂孔,13为空腔,14为封口磁条,15为灌装斗,16为抱环,17为上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

一种酱料无菌灌装装置,参见图1,包括矩形的下板1,下板1的上方设置有矩形的上板2,下板1和上板2的中心位于同一条竖直直线上,下板1和上板2之间均匀分布地连接有四个弹簧组3,弹簧组3的外部分别套设有波纹管4;下板1的上表面和上板2的下表面的中心处分别设置有球面槽,球面槽内设置有调节球5,上板2的上表面的边缘处设置有四个均匀分布的压板6;上板2上设置有两个均匀分布且弯折方向相对的“L”字形的下支架7,下支架7的上端分别设置有环架8,环架8的上端和下端分别设置有挂环9,挂环9上分别设置有开口10,挂环9分别通过开口10伸入到灌装袋11的挂孔12内,灌装袋11包括前袋面和后袋面,前袋面和后袋面的左侧边、右侧边和下侧边分别相连接;前袋面和后袋面的上端内部分别设置有条形的空腔13,空腔13内分别设置有封口磁条14,灌装斗15的下部伸入到灌装袋11内,灌装斗15的上部外套设有抱环16,抱环16的左侧和右侧分别连接有“L”字形的上支架17,上支架17的下端分别与下支架7相连接。

可见,本实施例的酱料无菌灌装装置,通过抱环16和上支架17能够对灌装斗15进行支撑,灌装斗15的下端直接伸入到灌装袋11内,避免细菌进入,灌装袋11通过挂环9和下支架7进行支撑挂设,其封口磁条14能够方便快速地进行封口;通过压板6能够压动上板2,使其通过弹簧组3和波纹管4及调节球5的转动,调节上板2的倾斜方向和倾斜角度,从而调节灌装袋11的倾斜方向和倾斜角度,使其灌装均匀。

本实用新型的酱料无菌灌装装置,还可以进一步包括如下结构,灌装斗15的上部设置为漏斗状的结构。灌装斗15的下部设置为筒形结构。灌装斗15的下端面设置为倾斜面。波纹管4的上端分别与上板2的下表面相连接。波纹管4的下端分别与下板1的上表面相连接。压板6为圆形板。压板6的上表面上设置有压槽。压槽的槽面为弧形面。压槽内设置有压垫。压垫上设置有防滑纹理层。防滑纹理层为网纹结构。上板2和下板1之间设置有抽拉楔块。下板1的上表面上设置有抽拉槽。抽拉楔块设置在抽拉槽内。抽拉楔块上设置有拉环。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酱料无菌灌装装置,主要对上述结构进行了改进,其他未提及的功能、部件及结构,在需要时,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能够实现相应功能的部件及结构进行实施。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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