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溶剂贮存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46980发布日期:2018-09-14 23:29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有机溶剂存放装置,具体是指一种有机溶剂贮存柜。



背景技术:

目前,有机溶剂一般都采用相应的贮存柜进行贮存,由于有机溶剂的特性,其需要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且要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易(可)燃物、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目前用于贮存有机溶剂的贮存柜都是普通的贮存柜,其贮存条件主要通过控制库房的环境来实现。对整个库房的温度等条件进行控制,成本过高,而一旦库房出现升温或产生其他不利于有机溶剂贮存的条件时,那就会给有机溶剂的贮存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有机溶剂出现泄漏时,现有的贮存柜无法起到应急效果。进一步给有机溶剂的贮存带来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设计一款具有隔离效果,且可自身进行温控,还具有应急作用的有机溶剂贮存柜是本实用新型的研究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在于提供一种有机溶剂贮存柜,该有机溶剂贮存柜能够有效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按是:一种有机溶剂贮存柜,包括柜体,所述柜体的开口处设置有相应的柜门,所述柜体是由外壳和内胆形成的夹层柜体,所述外壳的底部设有相应的进出液管,所述进出液管上设有相应的液体进出阀门,外壳的顶部设有相应的排气管,所述排气管上设有相应的排气阀门;所述内胆的底部中间设置有四方形围板,所述四方形围板与内胆内侧壁间隔设置,四方形围板的顶部设置有相应的密封盖,所述密封盖在与所述四方形围板相对应的位置上设置有一圈相应的密封橡胶圈,所述四方形围板在与所述密封橡胶圈相对应的位置上设有相应的密封槽,所述密封盖通过其所设有的密封橡胶圈与四方形围板上设有的密封槽配合密封装置于所述四方形围板的顶部,所述密封盖与所述内胆顶部之间可拆卸装置有相应的垫块。

所述柜门上设有相应的把手和锁紧到柜体上的锁扣。

所述四方形围板内部通过相应的隔板分隔成多个置放空间。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柜体是由外壳和内胆形成的夹层柜体,可在夹层柜体中注入冷却水,有效长时间保持内部的贮存环境在30℃以下。一旦发现温度过高时,可通过进出液管和排气管将外界冷却水循环打入夹层柜体内,起到应急降温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内胆底部中间设置有四方形围板,四方形围板与内胆内侧壁间隔设置,将装置有机溶剂的容器置放于四方形围板内部后,将密封盖封闭在四方形围板上,并装上垫块,四方形围板与密封盖配合在柜体内部形成隔离。要取出有机溶剂时,卸下垫块,打开密封盖,取出装置有机溶剂的容器即可。一旦发现有泄漏的情况产生,可马上再次装上密封盖,对贮存空间进行应急封闭,对有机溶剂的泄漏进行应急性封闭措施,待准备充足后再对泄漏问题进行进一步处理。

本实用新型还具有结构简单,制作成本低廉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现将实施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参考图1-2,一种有机溶剂贮存柜,包括柜体1,所述柜体1的开口处设置有相应的柜门2,所述柜体1是由外壳1-1和内胆1-2形成的夹层柜体,所述外壳1-1的底部设有相应的进出液管,所述进出液管上设有相应的液体进出阀门3,外壳1-1的顶部设有相应的排气管,所述排气管上设有相应的排气阀门4;所述内胆1-2的底部中间设置有四方形围板5,所述四方形围板5与内胆1-2内侧壁间隔设置,四方形围板5的顶部设置有相应的密封盖6,所述密封盖6在与所述四方形围板5相对应的位置上设置有一圈相应的密封橡胶圈7,所述四方形围板5在与所述密封橡胶圈7相对应的位置上设有相应的密封槽,所述密封盖6通过其所设有的密封橡胶圈7与四方形围板5上设有的密封槽配合密封装置于所述四方形围板5的顶部,所述密封盖6与所述内胆1-2顶部之间可拆卸装置有相应的垫块8。

所述柜门2上设有相应的把手9和锁紧到柜体1上的锁扣10。所述四方形围板5内部通过相应的隔板11分隔成多个置放空间。

使用时,可在夹层柜体1中注入冷却水,有效长时间保持内部的贮存环境在30℃以下。一旦发现温度过高时,可通过进出液管和排气管将外界冷却水循环打入夹层柜体1内,起到应急降温作用。将装置有机溶剂的容器置放于四方形围板5内部后,将密封盖6封闭在四方形围板5上,并装上垫块8,四方形围板5与密封盖6配合在柜体1内部形成隔离。要取出有机溶剂时,卸下垫块8,打开密封盖6,取出装置有机溶剂的容器即可。一旦发现有泄漏的情况产生,可马上再次装上密封盖6,对贮存空间进行应急封闭,对有机溶剂的泄漏进行应急性封闭措施,待准备充足后再对泄漏问题进行进一步处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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