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通信线缆绕线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73385发布日期:2019-06-12 00:03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一种通信线缆绕线盘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线缆包装用具,具体是一种通信线缆绕线盘。



背景技术:

通信线缆绕线盘(又称为工字盘)是一种用于卷绕金属线或线缆的工具,其结构为筒状的纸芯以及位于纸芯左右两端的左挡板和右挡板。使用时,线缆通过绕线装置有规律地层层缠绕在纸芯的外圆周面。目前的通信线缆绕线盘结构是将纸芯两端分别与左、右挡板通过胶水粘接为一体;但是粘接部位连接强度不够,容易发生滑脱,因此承重能力较小,降低了绕线盘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背景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绕线盘的改进,该绕线盘具有承重能力强,并且结构简单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通信线缆绕线盘,其特征在于:该绕线盘包括水平布置且中间贯通的筒状纸芯以及与筒状纸芯同轴布置且分别竖直安装在筒状纸芯左、右两端的左挡板和右挡板;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的中心开设有用于插入绕线盘支架轴的通孔;所述左挡板的右侧和右挡板的左侧表面均制有环绕通孔并向筒状纸芯一侧伸出的环形凸起,环形凸起插接至筒状纸芯内部以支撑筒状纸芯;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之间固定连接有若干经筒状纸芯内腔穿越的连接杆,以施力于左右挡板使得筒状纸芯夹紧在左挡板和右挡板之间。

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上分别开设有若干条形孔,所述连接杆两端分别穿过左挡板和右挡板上的条形孔后再沿挡板的径向方向弯折形成拉钩,使得左挡板和右挡板分别受到往筒状纸芯方向的拉力。

所述左挡板与右挡板的各个条形孔旁边分别设置有与所述拉钩相配合的卡接凸块;所述卡接凸块的中间开设有用于卡嵌拉钩的凹槽;所述卡接凸块的一侧设置成导向用的斜坡以方便拉钩滑入凹槽。

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上设置有加强筋。

所述条形孔的长度大于拉钩的长度,以保证连接杆穿过挡板。

所述环形凸起的外径与筒状纸芯的内径相适合,以防止筒状纸芯沿左、右挡板的径向方向滑动。

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由高强度的PP材料制成;所述连接杆由钢筋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左挡板和右挡板上的环形凸起插接至筒状纸芯的内部,能够有效防止筒状纸芯沿左、右挡板的径向方向发生滑移;连接杆两端分别穿过左、右挡板后卡嵌在卡接凸块的凹槽中,从而将筒状纸芯夹紧在左、右挡板之间,防止筒状纸芯脱离左、右挡板;左、右挡板上设置有加强筋,能够提高绕线盘整体的承重能力,延长绕线盘的使用寿命。另外,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适合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K-K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筒状纸芯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右挡板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右挡板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右挡板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所述连接杆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卡接凸块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所示的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如图所示的通信线缆绕线盘,包括同轴布置的筒状纸芯2、左挡板1和右挡板3;所述筒状纸芯水平布置且中间贯通;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结构相同且竖直对称安装在筒状纸芯的左、右两端。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的中心开设有通孔6(该通孔作为轴孔,以便绕线盘在绕线盘支架上转动)。左挡板的右侧和右挡板的左侧表面均制有环绕通孔的环形凸起5,环形凸起向筒状纸芯一侧伸出并插接至筒状纸芯内部,以便支撑筒状纸芯;所述环形凸起的外径与筒状纸芯的内径相适合,以防止筒状纸芯沿左右挡板的径向方向发生滑动。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之间固定连接有若干(图中显示三根)连接杆4(图中可见连接杆的中部穿插在筒状纸芯内腔中)。

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上分别开设有若干(图中显示六个)条形孔7;连接杆两端分别穿过左挡板和右挡板上的条形孔后再沿挡板的径向方向弯折形成拉钩,拉钩施力于左右挡板,使得左挡板和右挡板分别受到往筒状纸芯方向的拉力,从而将筒状纸芯夹紧在左挡板与右挡板之间。其中,条形孔的长度大于拉钩的长度,以保证拉钩能够穿过挡板。

所述左挡板的左侧和右挡板的右侧表面分别设置有若干与拉钩相配合的卡接凸块8(图中每个挡板上的卡接凸块数量均为六个并分别位于六个条形孔旁边);所述卡接凸块的中间开设有与拉钩外径相适合的凹槽,卡接凸块的一侧设置成斜坡;拉钩在外力(通常是操作人员用手扳动)作用下沿斜坡滑至卡接凸块凹槽9的过程中受到斜坡逐渐增强的顶压力,从而将拉钩卡嵌在凹槽内,使左、右挡板夹紧筒状纸芯。

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上设置有加强筋10,以增强绕线盘整体的承重能力。

所述左挡板和右挡板由高强度的PP材料制成;所述连接杆由钢筋制成;左挡板和右挡板可通过注塑工艺获得。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可以有很多变形。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中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所有变形,均应认为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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