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力施工装置,包括车体和位于所述车体上的工作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平台由伸缩装置进行升高和降低;
所述工作平台的一端设有将工作平台稳固在高空的固定机构;
所述工作平台的另一端设有夹紧接线头的夹紧机构;
所述伸缩装置包括铰接在车体上的第一支撑臂、通过活动轴与所述第一支撑臂铰接的第二支撑臂,所述车体和第一支撑臂之间安装有第一顶升气缸,且所述第一顶升气缸的伸出端与所述第一支撑臂活动连接;所述第一支撑臂和第二支撑臂之间安装有第二顶升气缸,且所述第二顶升气缸的伸出端与所述第二支撑臂活动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对称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上的两个底座,所述两个底座上分别固定有对称设置的液压缸;
所述工作平台上且位于所述两个底座之间的中间位置开设有供固定物穿过的缺口,所述液压缸均向所述缺口的方向倾斜设置;
所述液压缸的伸出端连接有抱紧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力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缺口同一侧的所述抱紧环的底端部和工作平台之间具有拉伸弹簧。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力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抱紧环形成为半圆环,并在其内侧设有锯齿状防滑纹。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机构包括动夹紧头和与所述动夹紧头铰接的静夹紧头,所述动夹紧头的尾端连接有竖直设置的操作辅杆,该操作辅杆的底端螺纹连接有主动连杆;
所述静夹紧头的尾端螺纹连接有竖直设置的操作主杆,该操作主杆的底端螺纹连接有从动连杆。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力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夹紧头的首端和静夹紧头的首端的相接触面均为锯齿面。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力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静夹紧头的锯齿面水平向上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