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收集装置,具体涉及一种方框形工件收集放置装置。
背景技术:
针对在冲压过程中成型的方框形工件,原有的收集方式多为人工收集。为了降低人力劳动强度,现有的方式多为通过专用的收集装置来实现。
现有的收集装置虽然可以对方框形工件进行收集,但是在收集后,无法自动实现工件的自动取出,仍然需要人工取出并放置操作。人工取出工件并放置在收集箱内的操作无疑会消耗人力劳动强度,并且人工操作的速度较慢,制约了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方框形工件收集放置装置,可对从传送带末端滑落的方框形工件进行收集,并且可自动实现工件的卸出和放置,降低人力劳动强度,提高速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方框形工件收集放置装置,包括丝杆滑轨模组、升降架、翻转板、工件收集杆以及步进电机;所述丝杆滑轨模组竖向布置,所述升降架位于丝杆滑轨模组的滑轨上,所述丝杆滑轨模组的丝杆与升降架上的螺旋副相配合,所述升降架的底端设置有连接侧板,所述翻转板两侧的侧轴与连接侧板的中下部活动连接,所述工件收集杆位于翻转板的底端,所述工件收集杆呈C字形,所述步进电机位于连接侧板的外部并且步进电机的转轴与翻转板的侧轴同轴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工件收集杆的一端与翻转板的底端连接,C字形的工件收集杆的开口朝向斜上方,所述工件收集杆远离翻转板的一端呈尖头状。
进一步的,所述工件收集杆上设置有挡盘,所述挡盘呈薄圆盘状,所述挡盘具体位于工件收集杆的中间段靠近翻转板的位置处。
进一步的,所述工件收集杆的数量为两个,两个工件收集杆所处的竖直面相平行。
进一步的,所述升降架上设置有步进电机驱动器,所述步进电机驱动器与步进电机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一种方框形工件收集放置装置,通过丝杆滑轨模组、升降架、翻转板、工件收集杆以及步进电机的配合使用,可对从传送带末端滑落的方框形工件进行收集,并且在收集后可自动实现工件的卸出和放置,通过翻转的方式将工件收集杆上的多个工件卸出并放置在收集箱内,可大幅降低人力劳动强度,提高速度,进而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方框形工件收集放置装置的整体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方框形工件收集放置装置另一视角的整体结构主视图。
图中:1、丝杆滑轨模组;2、升降架;3、连接侧板;4、翻转板;5、工件收集杆;6、挡盘;7、步进电机;8、步进电机驱动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考图1和图2,一种方框形工件收集放置装置,包括丝杆滑轨模组1、升降架2、翻转板4、工件收集杆5以及步进电机7;所述丝杆滑轨模组1竖向布置,所述升降架2位于丝杆滑轨模组1的滑轨上,所述丝杆滑轨模组1的丝杆与升降架2上的螺旋副相配合,所述升降架2的底端设置有连接侧板3,所述翻转板4两侧的侧轴与连接侧板3的中下部活动连接,所述工件收集杆5位于翻转板4的底端,所述工件收集杆5呈C字形,所述步进电机7位于连接侧板3的外部并且步进电机7的转轴与翻转板4的侧轴同轴连接。
所述工件收集杆5的一端与翻转板4的底端连接,C字形的工件收集杆5的开口朝向斜上方,所述工件收集杆5远离翻转板4的一端呈尖头状。
所述工件收集杆5上设置有挡盘6,所述挡盘6呈薄圆盘状,所述挡盘6具体位于工件收集杆5的中间段靠近翻转板4的位置处,所述挡盘用于对工件收集杆5上的工件进行阻挡,避免工件到达工件收集杆5靠近翻转板4的位置处导致无法在翻转时自动落下。
所述工件收集杆5的数量为两个,两个工件收集杆5所处的竖直面相平行,用于对方框形的工件进行贯穿式收集。
所述升降架2上设置有步进电机驱动器8,所述步进电机驱动器8与步进电机7电性连接,所述步进电机驱动器8用于向步进电机7发出脉冲信号,从而是步进电机7的转轴转过特定角度,实现翻转板4的翻转,所述步进电机驱动器8与外部控制系统电性连接。
所述丝杆滑轨模组1的电机也与外部控制系统电性连接,丝杆滑轨模组1用于驱动升降架2上下升降移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首先丝杆滑轨模组1驱动升降架2下移,直至工件收集杆5远离翻转板4的一端与传送带的末端相对应;传送带持续传送方框形工件,方框形工件在传送带末端因重力滑落时落入工件收集杆5上,即两个工件收集杆5穿过方框形工件的中空处,实现对方框形工件的持续收集;当工件收集杆5上的工件接近工件收集杆5远离翻转板4的一端时,丝杆滑轨模组1驱动升降架2上移,直至工件收集杆5移动至收集箱处;随后步进电机驱动器8向步进电机7发出脉冲信号,步进电机7驱动翻转板4相对于连接侧板3翻转特定角度,使C字形工件收集杆5上的工件落入收集箱内,实现工件的卸出和放入收集箱的操作。
上述实施例用于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将本实用新型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理解为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