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输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快递卸车输送装置。
背景技术:
快件从各个快递站运输到分拣中心时一般直接将快件成散装的堆放在中小形箱式货车上,在卸车时需要将快件一个个的从车上卸到分拣中心的输送装置上,现有的输送装置一般是固定的,输送装置的长度和角度都不能改变,这就造成一些工人在卸车时直接站在车中将快件扔到输送装置上,不仅工人的劳动强度大,而且容易使快件受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以上问题,提供一种快递卸车输送装置。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快递卸车输送装置,包括第一输送机、第二输送机、第三输送机,所述第一输送机后端顶部与第二输送机前端底部通过铰接件铰接使第二输送机能够以铰接件的中心轴为转轴转动,所述第二输送机的两侧挡板上设有沿其长度方向布置的滚轮槽,所述第三输送机的前端两侧分别安装一块带有滚轮的导向板,所述滚轮在滚轮槽中滚动,所述第二输送机夹在两块导向板之间,所述第三输送机与第二输送机之间的重合长度能够调节。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输送机的宽度大于第二输送机的宽度,所述第二输送机的宽度等于第三输送机的宽度。
进一步的,所述铰接件包括通过螺栓安装在第一输送机后端顶部的倒U形支架、焊接在第二输送机前端底部的长方形的支撑板,所述倒U形支架的顶端中心焊接有圆台型的铰接柱,所述铰接柱顶部套有轴承,所述支撑板的底端中心焊接有轴承套,所述轴承的外圈过盈装配在轴承套中。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输送机底部固定安装在固定支架上,固定支架由多对立柱通过多根纵梁和多根横梁固定连接组成。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输送机底部固定安装在移动支架上,所述移动支架由多对底端安装有万向轮的立柱通过多根纵梁和多根横梁固定连接组成。
进一步的,所述第三输送机后端底部固定安装在一对底端安装有万向轮的立柱上,且一对立柱之间通过一根横梁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第一输送机后端顶部与第二输送机前端底部通过铰接件铰接使第二输送机能够以铰接件的中心轴为转轴转动,使得第二输送机与第一输送机之间的角度能够改变,第三输送机与第二输送机之间的重合长度能够调节,从而能够根据车厢中快件的堆放位置调节输送装置的长度和弯折角度。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部分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一输送机和倒U形支架、铰接柱、轴承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导向板和滚轮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图3、图4、图5所示,一种快递卸车输送装置,包括第一输送机1、第二输送机2、第三输送机3,第一输送机1后端顶部与第二输送机2前端底部通过铰接件4铰接使第二输送机5能够以铰接件4的中心轴为转轴转动,第二输送机5的两侧挡板上设有沿其长度方向布置的滚轮槽12,第三输送机3的前端两侧分别安装一块带有滚轮11的导向板10,滚轮11在滚轮槽12中滚动,第二输送机2夹在两块导向板10之间,第三输送机3与第二输送机2之间的重合长度能够调节。
将第一输送机1后端顶部与第二输送机2前端底部通过铰接件4铰接使第二输送机2能够以铰接件4的中心轴为转轴转动,使得第二输送机2与第一输送机1之间的角度能够改变,第三输送机3与第二输送机2之间的重合长度能够调节,从而能够根据车厢中快件的堆放位置调节输送装置的长度和弯折角度。
如图3所示,第一输送机1的宽度大于第二输送机2的宽度,第二输送机2的宽度等于第三输送机3的宽度。
铰接件4包括通过螺栓安装在第一输送机1后端顶部的倒U形支架5、焊接在第二输送机2前端底部的长方形的支撑板8,倒U形支架5的顶端中心焊接有圆台型的铰接柱6,铰接柱6顶部套有轴承7,支撑板8的底端中心焊接有轴承套9,轴承7的外圈过盈装配在轴承套9中。
如图1所示,第一输送机1底部固定安装在固定支架上,固定支架由三对立柱13通过四根纵梁14和四根横梁15固定连接组成。
如图1所示,第二输送机2底部固定安装在移动支架上,移动支架由四对底端安装有万向轮16的立柱13通过六根纵梁14和四根横梁固定连接组成。
如图1所示,第三输送机3后端底部固定安装在一对底端安装有万向轮16的立柱13上,且一对立柱13之间通过一根横梁固定连接。
第一输送机1、第二输送机2、第三输送机3均为普通的带式输送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