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计量式钢珠定量输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00562发布日期:2019-10-08 19:27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计量式钢珠定量输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机械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计量式钢珠定量输出装置。



背景技术:

五金配件指用五金制作成的机器零件或部件,如一些钢珠,它可以单独用途,也可以做协助用具。钢珠在完成生产后一般采用袋装或者盒装进行包装,每袋或每盒的钢珠数量一致,在包装时,因为常用的钢珠体积较小,一般放置到托盘上对其进行称重,然后将称重得到额定质量的钢珠放入包装袋内,但采用称重计量的方式,也较为麻烦,浪费人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之不足,而提供了一种计量式钢珠定量输出装置,其能方便快捷的实现钢珠的定量输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计量式钢珠定量输出装置,包括锥形的盛料斗,盛料斗下端的出口内插接固定有定位块,定位块上插接有固定有若干竖直的计量管,计量管绕盛料斗的中心环形均匀分布在定位块上,计量管的下端伸出定位块插接固定在连接盘上,连接盘上铰接有“凵”字形的转盘上,计量管的下端抵靠在转盘上,所述的转盘上成型有与计量管相对的出料孔;所述的计量管上插套有拉簧,拉簧的上端固定在定位块上,拉簧的下端固定在连接盘上;所述计量管的上端压靠在倒置锥形的挡块上,挡块的上端成型有连接柱,连接柱的上端固定在连接支架,连接支架固定在盛料斗的内壁上;所述的转盘下端面的中心固定有T型的拉手。

优选的,所述的连接支架由圆形的毂部和若干辐杆组成,连接柱固定在连接支架的毂部上,辐杆的外端固定在盛料斗的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计量管的上端成型有锥形的扩口,定位块的上端面上成型有与扩口相对的扩孔。

优选的,所述转盘和连接盘的铰接方式为,连接盘的外壁上成型有环形的卡槽,转盘的外壁上螺接有若干螺栓,螺栓插接在连接盘的卡槽内。

优选的,所述的螺栓至少设有三个,螺栓绕转盘的中心轴线呈环形均匀分布。

优选的,所述转盘上的出料孔孔径等于计量管内壁的直径,转盘上的出料孔数量等于计量管的数量,出料孔的圆心和计量管的圆心分布在转盘中心为圆心的同一分度圆上,出料孔绕转盘的中心呈环形均匀分布。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其能方便快捷的实现钢珠的定量输出,从而可以代替称重方式来包装钢珠,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仰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正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半剖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盛料斗;2、定位块;21、扩孔;3、计量管;31、扩口;4、挡块;41、连接柱;5、连接支架;6、连接盘;7、转盘;71、出料孔;8、螺栓;9、拉簧;10、拉手。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见图1至4所示,一种计量式钢珠定量输出装置,包括锥形的盛料斗1,盛料斗1下端的出口内插接固定有定位块2,定位块2上插接有固定有若干竖直的计量管3,计量管3绕盛料斗1的中心环形均匀分布在定位块2上,计量管3的下端伸出定位块2插接固定在连接盘6上,连接盘6上铰接有“凵”字形的转盘7上,计量管3的下端抵靠在转盘7上,所述的转盘7上成型有与计量管3相对的出料孔71;所述的计量管3上插套有拉簧9,拉簧9的上端固定在定位块2上,拉簧9的下端固定在连接盘6上;所述计量管3的上端压靠在倒置锥形的挡块4上,挡块4的上端成型有连接柱41,连接柱41的上端固定在连接支架5,连接支架5固定在盛料斗1的内壁上;所述的转盘7下端面的中心固定有T型的拉手10。

优选的,所述的连接支架5由圆形的毂部和若干辐杆组成,连接柱41固定在连接支架5的毂部上,辐杆的外端固定在盛料斗1的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计量管3的上端成型有锥形的扩口31,定位块2的上端面上成型有与扩口31相对的扩孔21。

优选的,所述转盘7和连接盘6的铰接方式为,连接盘6的外壁上成型有环形的卡槽61,转盘7的外壁上螺接有若干螺栓8,螺栓8插接在连接盘6的卡槽61内。

优选的,所述的螺栓8至少设有三个,螺栓8绕转盘7的中心轴线呈环形均匀分布。

优选的,所述转盘7上的出料孔71孔径等于计量管3内壁的直径,转盘7上的出料孔71数量等于计量管3的数量,出料孔71的圆心和计量管3的圆心分布在转盘7中心为圆心的同一分度圆上,出料孔71绕转盘7的中心呈环形均匀分布。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计量式钢珠定量输出装置,使用时,手拉拉手10下拉,实现计量管3下移,则盛料斗1内的钢珠会进入计量管3内,并填满计量管3,然后放手,计量管3复位抵靠在挡块4,可阻止盛料斗1的钢珠进入计量管3,而计量管3高度是限定,每根计量管3内的数量是相同并额定的,最后转动转盘7,实现出料孔71和计量管3相重合,从而计量管3输出钢珠的数量是额定,就不需要以称重方式计量。

所述实施例用以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所述实施例进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权利保护范围,应如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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