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气体处理设备相关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除氧器。
背景技术:
锅炉给水由凝结水和补给水组成,其中含有溶解的气体。温度越高气体就越容易和金属发生反应,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氧气。除氧器是锅炉设备中除氧的重要设备,除氧器除氧能力差,将对锅炉给水管道和其他附属设备的腐蚀造成的严重损失,国家电力部因此对除氧器含氧量提出了部分标准。现有的除氧器主要采用热力除氧的方式,这种热力除氧器除氧不稳定,从而使得水质量达不到使用要求,而且除氧效率低,不能很好的满足使用要求。目前,蒸汽锅炉给水按照规定需要除去水中所含的氧气,以减少对锅炉金属的腐蚀,大气热力除氧是最常用的方法。由于经热力除氧后水温较高,通常的做法是将热力除氧器布置在距地面7~10米的位置,即高位热力除氧器,靠增加锅炉给水泵处的压头来满足必须汽蚀余量的要求,否则水泵很容易产生汽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设计合理、成本低、工作效率高的除氧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除氧器,包括除氧塔、除氧水箱,所述除氧塔顶端设有排汽口,除氧塔侧面周圈设有凝结水口、高加疏水口、上部进汽口,所述除氧塔底端设有下部进汽口,所述除氧塔内从上往下分别设置起膜器、淋水篦子、规整填料液汽网;所述除氧水箱与除氧塔连接位置所在边排列设置回水备用口一、汽平衡口、备用口、回水备用口二,另一边设有水平衡口、排水口、辅助加热口、放净口,所述除氧水箱正表面设置溢流口、液面信号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排汽口、回水备用口二边上均设置安全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凝结水口和高加疏水口在同一侧、上下排列。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上部进汽口为一组且错开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除氧水箱中部设有温度信号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除氧水箱内设有一层加强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简单、维护工作量小、运行稳定、成本低、工作效率高、易于加工和安装、适应性好、对水质、水温、水压要求不苛刻。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侧视图。
图3为图2剖视图。
其中,1-除氧塔,2-除氧水箱,3-排汽口,4-凝结水口,5-高加疏水口,6-上部进汽口,7-回水备用口一,8-汽平衡口,9-备用口,10-下部进汽口,11-回水备用口二,12-水平衡口,13-排水口,14-辅助加热口,15-放净口,16-安全阀,17-溢流口,18-液面信号口,19-温度信号口,20-起膜器,21-淋水篦子,22-规整填料液汽网,23-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作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的范围。
如图1-3所示,一种除氧器,包括除氧塔1、除氧水箱2,所述除氧塔1顶端设有排汽口3,除氧塔1侧面周圈设有凝结水口4、高加疏水口5、上部进汽口6,所述除氧塔1底端设有下部进汽口10,所述除氧塔1内从上往下分别设置起膜器20、淋水篦子21、规整填料液汽网22;所述除氧水箱2与除氧塔1连接位置所在边排列设置回水备用口一7、汽平衡口8、备用口9、回水备用口二11,另一边设有水平衡口12、排水口13、辅助加热口14、放净口15,所述除氧水箱2正表面设置溢流口17、液面信号口18。
优选地,所述排汽口3、回水备用口二11边上均设置安全阀16。
优选地,所述凝结水口4和高加疏水口5在同一侧、上下排列。
优选地,所述上部进汽口6为一组且错开放置。
优选地,所述除氧水箱2中部设有温度信号口19。
优选地,所述除氧水箱2内设有一层加强筋23。
实施例:
使用时,凝结水以及补给水进过凝结水口4进入除氧塔1,先是经过起膜器20向下流动形成一层水膜裙同时从上部进汽口6接入蒸汽接管,从而进行热交换,形成一次除氧,再次从高加疏水口5给水经过淋水篦子21与下部进汽口10上升的二次加热蒸汽接触被加热到接近除氧器工作压力下的饱和温度低于饱和温度2-3摄氏度,并进行粗除氧,逸出的氧气以及不凝结气体被排出随着上升的蒸汽从排汽口3排向大气,而进过粗除氧的给水均淋到规整填料液汽网22上,再次进行深度除氧流入除氧水箱2。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