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燃煤常压锅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490880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连续燃煤常压锅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一种燃煤常压锅炉,尤其是一种由炉膛、烟道、水箱和储煤箱组成的连续燃煤常压锅炉。
目前,通用的常压锅炉均采用炉膛、烟道、水箱上下为一体的结构,加煤时由人直接将煤加入炉膛内,这种传统锅炉的缺点是(1)热效率低;(2)烟尘排放浓度高;(3)人工加煤频繁,劳动强度大。其他锅炉的连续加煤多采用机械进行加煤,这种机械式连续加煤适合大型锅炉使用,对中、小型锅炉却不适合。
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提高燃煤效率,降低烟尘排放浓度的连续燃煤常压锅炉。
为完成上述目的,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该连续燃煤常压锅炉的炉体内含有炉膛、烟道和水箱,炉膛上部连通烟道;特别是在炉体的外侧有储煤箱、燃烧室和风室,储煤箱与燃烧室上下相连通,燃烧室的下部为风室,在燃烧室和风室之间设有可旋转的滚筒式齿状炉条,燃烧室的侧部与炉膛之间通过直立炉排相连通;在炉膛内有炉拱,炉拱的上端位于直立炉排的上部,炉拱与炉膛壁之间形成过火道并与烟道相连通。
由于在燃烧室的底部有可旋转的滚筒式齿状炉条,因此风能够从滚筒式齿状炉条的齿与风室侧壁的间隙进入燃烧室,燃烧的火焰通过直立炉排进入炉膛内,在受到炉膛内炉拱的正面阻挡后,先折向炉膛底部,受阻后再向上通过炉拱外侧与炉膛壁之间的过火道进入烟道;这种燃煤方式使火焰在炉膛内形成了“V”型,延长了可燃烟气在炉膛内高温区的滞留时间,使其有机会充分燃烧,提高了燃煤效率,同时炉拱的设置也降低了烟尘排放浓度;储煤箱的设置可以一次将煤加满,因此该炉能够连续燃烧,锅炉的除渣和通风是由其中的滚筒式齿状炉条完成;采用这种结构的常压锅炉热效率可达80%,烟尘排放浓度降为95毫克/米3,一次加煤可连续燃烧40小时以上。
实施例中,为了延长炉拱的使用寿命,将炉拱设计为水冷壁结构,并与水箱连通。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该申请作进一步详述。


图1为本申请的内部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申请的侧视图;图3是滚筒式齿状炉条的剖视结构图。
图1描述的是连续燃煤常压锅炉的内部结构示意图,图中虚线左侧Ⅰ表示炉体,虚线右侧Ⅱ表示储煤箱、燃烧室和风室的结合体;滚筒式齿状炉条2位于风室1的上部、燃烧室3的下部;储煤箱6与燃烧室3相通;烟道7位于炉膛8的上部,水箱10在烟道7和炉膛8的外部,直立炉排4将燃烧室3和炉膛8连通,直立炉排4在燃烧室3的侧部;在炉膛8的内部有炉拱5,炉拱5的上端位于直立炉排4的上方,炉拱5是穹状的水冷壁结构,并与水箱10相通,炉拱5的下端及外侧与炉膛壁之间形成过火道9。图2示出了直立炉排4的正面结构及其与炉拱5的位置关系。图3示出了滚筒式齿状炉条2的结构。
工作时一次将煤加入储煤箱6中,由于储煤箱6与燃烧室3相连通,因此煤从燃烧室3的底部起可一直加到储煤箱6的顶部,这里齿状炉条2承受着煤的重量,由于齿状炉条2上合理分布着许多齿,转动齿状炉条2,就可使灰渣落下,起到除渣作用,而煤会自动落下补充到燃烧室3中,在齿状炉条2的齿和风室壁之间有合理的间隙,使风能由此进入燃烧室,有利于煤的燃烧。点火门在燃烧室3的外壁上,点火后燃烧的火焰通过直立炉排4进入炉膛8中,受到炉拱5的阻挡反火由过火道9进入烟道7,因烟道7连通着烟囱和炉膛,在烟囱的负压抽吸作用下,风室1中的风会不断从齿状炉条2与风室侧壁的间隙进入燃烧室3,使煤持续燃烧。炉拱5的设计延长了烟气在炉膛内的燃烧时间,也阻挡了火焰中不完全燃烧颗粒直接进入烟道7,降低了烟尘排放浓度。
为了取得较高的燃煤效率和除尘效果在设计中将滚筒式齿状炉条2的轴心线到直立炉排的下底面距离控制在炉排高度的1/4-1/3之间。
权利要求1.一种连续燃煤常压锅炉,炉体含有炉膛、烟道和水箱,炉膛上部连通烟道,其特征在于炉体的外侧有储煤箱、燃烧室和风室,储煤箱与燃烧室上下连通,燃烧室下部为风室,在燃烧室和风室之间设有可旋转的滚筒式齿状炉条,燃烧室与炉膛之间通过直立炉排相连通,在炉膛内有炉拱,炉拱的上端位于直立炉排的上部,炉拱与炉膛壁之间形成过火道并连通烟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燃煤常压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拱为穹状水冷壁结构,并与水箱相通。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燃煤常压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滚筒式齿状炉条轴心线到直立炉排下底面的距离为直立炉排高度的1/4-1/3之间。
专利摘要一种连续燃煤常压锅炉,炉体含有炉膛、烟道和水箱,炉膛上部连通烟道,在炉体的外侧有储煤箱、燃烧室和风室,储煤箱和燃烧室连通,在燃烧室和风室之间有滚筒式齿状炉条,燃烧室与炉膛之间通过直立炉排相连通,在炉膛内有炉拱,炉拱与炉膛壁之间有过火道。这种结构的锅炉一次加煤可连续燃烧40小时以上,并且燃煤效率高,除尘效果好,尤其适合铁路客车使用。
文档编号F22B31/00GK2174637SQ94201298
公开日1994年8月17日 申请日期1994年1月7日 优先权日1994年1月7日
发明者杨国荣, 胡玉真, 岳义明 申请人:杨国荣, 胡玉真, 岳义明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