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式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70834发布日期:2018-06-12 19:49阅读:605来源:国知局
广式灶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广式灶。



背景技术:

广式灶被广泛应用于各大酒店餐馆中。厨师在广式灶上炒完菜后,需要将菜盛放到碟子中,而现有技术中,当厨师要将菜盛放到碟子中时,需要先在工作台上摆放上碟子,然后才能将菜盛放到碟子中,当盛完后,又需要工作人员一盘一盘的端走,因此过程较为繁琐,给厨师也带来和很多额外的工作,降低了厨师炒菜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广式灶,方便了厨师将炒完的菜盛放入碟子中,以提高厨师的炒菜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广式灶,包括灶台,还包括工作台,工作台设于灶台的侧壁;工作台包括:存放腔,存放腔中设有水平固定板,水平固定板将存放腔分为上腔和下腔,下腔中设有第一推动机构;托盘架,托盘架包括多层上下排列的托盘板,托盘架设于上腔中,第一推动机构穿过水平固定板推动托盘架上下移动;第二推动机构,第二推动机构设于工作台的台面上,且可将上升至工作台台面上的托盘板上的托盘推出托盘架;传送带;传送带设于托盘架背向第二推动机构的一侧,托盘被推出托盘架后,进入传送带;接收台,接收台设于传送带的另一侧;第一推动机构、第二推动机构和传送带的开关按钮设于工作台或是灶台上。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首先将放置有碟子的托盘放至托盘架上的托盘板上,再将装满托盘的托盘架存放入上腔中,启动第一推动机构,推动托盘架向上移动,当托盘架移动到放置有托盘的托盘板与工作台的台面平齐时,启动第二推动机构,第二推动机构推动托盘脱离托盘架,并且进入到传送带上,此时厨师便可将炒好的菜盛放到摆放在托盘中的碟子中,盛放完成后,起到传动带,将该托盘传送至接收台上,以供工作人员取走,上述过程中,厨师只需要按动开关按钮,便可实现碟子的摆放和传送,因此过程较为简单,方便了厨师的工作,并可有效提高其工作效率。

优选的,第一推动机构包括第一气缸和推板,第一气缸安装于水平固定板的下表面,第一气缸的活塞杆的上端穿过开设于水平固定板上的通孔进入上腔中,推板安装于第一气缸的上端。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该方式可有效推动托盘架向上移动,并且结构简单,易于实现;另一方面,推杆可增加与托盘架的接触面积,从而增加托盘架上升过程中的稳定性。

优选的,第一缸为双活塞杆气缸。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利用双活塞气缸,可增加推动时的稳定性。

优选的,第二推动机构为第二气缸。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利用气缸来推动托盘,结构简单,且便于操控。

优选的,工作台上开设有传送槽,传送带安装于传送槽中。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一方面,将传送带设于传送槽中,可减少工作台台面上的占用面积;同时还可对传送带起到保护的作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油烟飘到传送带的部分结构中。

优选的,工作台和灶台之间设有隔板。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该设置可防止油烟污染到托盘架,以及存放在托盘架上的碟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广式灶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广式灶的另一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广式灶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通过图1至图3对本发明广式灶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广式灶,包括灶台1和工作台2,工作台2通过螺栓安装于灶台1的侧壁;工作台2包括:存放腔24,存放腔24开设于工作台2背向灶台1的一侧,存放腔24中设有水平固定板5,水平固定板5将存放腔24分为上腔241和下腔242,下腔242中设有第一推动机构6;托盘架21,托盘架21包括四根立柱,四根立柱之间设置有多层上下排列的托盘板211,该托盘板211用于供托盘放置,托盘架21设于上腔241中,第一推动机构6穿过水平固定板5推动托盘架21上下移动;第二推动机构25,第二推动机构25设于工作台2的台面上,且可将上升至工作台2台面上的托盘板211上的托盘推出托盘架21;传送带22;传送带22设于托盘架21背向第二推动机构25的一侧,托盘被推出托盘架21后,进入传送带22;接收台23,接收台23设于传送带22的另一侧;第一推动机构6、第二推动机构25和传送带22的开关按钮4设于工作台2或是灶台1上。

进一步的,第一推动机构6包括第一气缸和推板,第一气缸安装于水平固定板5的下表面,第一气缸的活塞杆的上端穿过开设于水平固定板5上的通孔进入上腔241中,推板安装于第一气缸的上端,托盘架21放置在该推板上。

进一步的,第一缸为双活塞杆气缸。

进一步的,第二推动机构25为第二气缸。

进一步的,工作台2上开设有传送槽,传送带22安装于传送槽中,即传送槽中设有多根传送辊多根传送辊上安装传送链板,其中一根传送辊连接通过皮带连接电机,电机设于接收台23中,以实现托盘的摆放和传动。

进一步的,工作台2和灶台1之间设有隔板3。

以上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发明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